王瑞凤
(蛟河市林业局,吉林吉林 132500)
多年来,木材采伐限额一直是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且没有极特殊情况限额期(一般为5 a)不容许变更。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木材作为商品其价格必然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如果我们仍然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营、经销方式,不问市场需求,只管执行采伐限额规定的材种、树种,势必造成一些市场供过于求、销路不畅的材种与树种积压。这部分木材如果长期销售不出去,将会随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贬值,既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又浪费了宝贵的森林资源。因此,林业应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改善木材经营、经销方式,对采伐限额实行弹性管理。
采伐限额实行弹性管理即采伐限额执行单位在一个限额期内保证商品材采伐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市场要求情况,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商品材计划基础上,年度间在一定增减比例范围内串用采伐指标。这样,采伐单位就能够以市场为导向,在限额期内不突破采伐总量的前提下,年度内有计划地、合理地增加市场需求量大、价格看好的材种、树种采伐量,从而使木材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售价。同时相应地减少市场需求量小、价格偏低的材种和树种采伐量,待市场出现转机后再进行采伐,仍可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
采伐限额要真正实行弹性管理,需有一定的条件为前提。首先要了解掌握森林资源分布和变化情况。每年各基层生产单位由于生产性消耗和非生产性消耗,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都发生着较大的变化,要依据本单位林相图标识了解森林资源的分布,依据森林经营档案调整数据及时掌握森林资源数量、质量的变化,为实施限额管理提供可靠的理论根据。二要提前进行木材市场预测。采伐限额实行弹性管理要达到预期效果,木材销售部门必须提前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采取与各地木材客户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考察目前建筑业、装潢业的需求和档次;参加各地组织的木材订货会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木材市场信息。通过分析、研究、梳理,就可以较准确地确定近期内木材需求量大、价格看好的材种和树种,为资源部门实施采伐限额弹性管理提供信息反馈,从而做到有的放矢。三要设计后备伐区。多年来,森林采伐调查设计是按年度下达的采伐计划指标当年设计,当年采伐,没有后备伐区。但木材采伐限额实行弹性管理后,要使限额弹性部分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没有后备伐区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因此,生产单位则应在木材市场考察、预测的前提下,根据木材市场反馈信息设计出一定比例的后备伐区,这样就可以随时调整伐区,年度间串用采伐指标,实施限额弹性管理,及时满足市场对木材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实现木材增值。
采伐限额实行弹性管理,能够提高木材经济价值,减少森林资源浪费,符合市场经济需求,这是有利的一面。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弹性限额数量控制的严格与否,是保证一个限额期内商品材采伐总量是否在采伐限额规定范围内的关键所在。因此,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有效地实施限额的弹性采伐。
林业是集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于一体的特殊行业,实行采伐限额弹性管理固然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提高林业企业经济效益的一条新途径。但要实现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统一,保证林业协调、稳步、高效地向前发展,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强化采伐“源头”控制,防止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严禁掠夺性采伐。尤其对26 cm以下的珍贵硬阔叶树种(水曲柳、胡桃楸、椴树等)和30 cm以下的珍贵针叶树种(红松、鱼鳞松等)一律不许采伐。常规伐区采伐方式应以采育择伐为主,并要严格控制强度择伐。
总之,采伐限额实行弹性管理,是森林资源经营的一种新型方式,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产物。只要我们搞好木材市场调查,在规定范围内掌握好采伐限额弹性部分的比例,并不失时机地组织实施,就能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从而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增加木材售价,提高林业企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