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电信运营商的影响程度有待具体税率的确定

2013-02-16 02:02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杨思维
通信世界 2013年15期
关键词:电信业务税负税率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 | 杨思维

全国范围内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已经伴随着2012年1月1日开始的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逐步展开。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试点已经初步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2012年,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整体减税面超过九成。

今年,我国三大电信运营商也将面临“营改增”的变化。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再次强调“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邮电通信业”也将被纳入“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是国际趋势

其实,增值税是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的结果,也是我国税制和国际化税制接轨的必然趋势。目前,增值税在国际上已经得到广泛应用,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我国现时的流转税制度,并促进我国的流转税制度与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实现的增值税单一税制进行接轨。

从宏观角度看,“营改增”在优化经济结构的同时,还能够促进产业升级、服务业进一步发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对降低整个社会的税负起到积极的作用,并对社会经济全局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从企业角度看,“营改增”一方面能够促进服务业等行业内部更加细化、合理化的专业分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并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可能对不同的企业在税负方面产生差异化的影响。从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看,一些规模较少、资产较少的企业,即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明显减少,应征收率调整而减少税收近四成,这是由于“营改增”是对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使许多小企业能够明显减低纳税额;与此同时,“营改增”也会使一些企业增加赋税压力,产生消极的影响。

不过,由于“邮电通信业”即电信行业系统十分庞杂,且还拥有丰富的业务形态、纷繁复杂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营改增”后涉及抵扣环节计征复杂,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的财务管理与核算、利润水平、以及运营模式及发展等都将面临重大考验。

运营商将普遍利润下降

对电信运营商而言,“营改增”是否将导致运营商利润下降、税负增加已经成为业界普遍担心的问题。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郭凡曾表示:“我国推行‘营改增’意在完善税制,取消重复征税,建立健全税收体制,同时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并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但从成本收入的角度上来讲,‘营改增’将给电信业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最终导致税负上升,利润下降。”

究其原因,是由于运营商上、下游供应商大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支付成本中可取得进项税抵扣的内容很少,这就使得运营商大部分运营成本很难取得上游的增值税抵扣,因此很可能导致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

具体分析,从收入和成本角度来看,首先,增值税的价税分离会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其次,在成本费用方面,能抵扣的项目少,能取得专用发票的就更加有限了,这些项目包括终端等货物成本、水电费、燃油费、维修费、广告费、咨询费等;另外,在资本开支方面,能进行抵扣的主要也就是设备采购等。综合这三方面来看,“营改增”后,成本费用下降幅度将远低于收入下降幅度,利润下降,税负增加将是大势所趋。此外,增值税差额征税、视同销售等特点对电信运营商现行的业务和运营模式以及支撑系统都是巨大考验。

影响程度有待具体税率

“营改增”后,电信运营商的税负增加而利润降低将是大趋势,但具体影响程度如何还有待分析。

首先,要看电信运营商将适用于哪档增值税率。虽然电信业“营改增”后所适用增值税税率仍未公布,但已知调整后增值税税率新增了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11%和6%两档低税率,而此前的营业税税率为3%和5%。根据分析人士对中国联通的测算,若采用6%这一档,企业税前的税负率将下降2.4%,其利润将增加56%左右;但若采用11%这一档,那么企业税前的税负率将增加1.4%,利润可能会降低33%左右。

因此,采用不同的税率可使企业在利润水平上有着天壤之别。对三家电信运营商而言,若想利好,自然是希望能采用6%的税率,但据笔者了解,采用11%税率的可能性更大,若如此,则三家电信运营商税负都会有所增加,预计利润大概会降低5%~10%,其中对中国联通的利润影响程度尤其大。

此外,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大部分,其业务类别繁多,相互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具体的业务类别也应根据自身性质适应不同档位的税率。电信运营商属于典型的服务企业,其提供的服务中有一部分应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信息技术服务,如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增值业务。特别是那些已经明确纳入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如呼叫中心业务,应按6%计征增值税。因此,是否对电信业务进行细分也会对电信运营商今后的税负和利润变化产生很大影响。

运营商应积极应对税务改革

虽然三家电信运营商在“营改增”这一重要的财务税收政策改革中会遇到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但从长远发展来看,此举不仅可以避免企业重复纳税,还可敦促企业优化流程、提升内部管理、改善经营模式。

因此,电信运营商应积极寻求应对策略和解决办法,并发现新的发展机遇。首先,应分析并确定“营改增”以后自身税负的变化情况,将收入门类细化,基于差别税率分别测算税负变化情况。其次,可通过分析抵扣进项税可能性来完善可抵扣项目,通过落实规范凭证的获取来规范可抵扣项目专用发票的使用,通过加大增值税发票的获取量和使用外包服务解决进项税,并结合审查合作企业的资质以及企业客户的资质进行操作。最后,还要不断优化企业本身的营销和商业模式、调整管理模式以及IT支撑系统、增强企业内部的交流协作、增强对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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