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峰
保护无疑是温室里养花
杨海峰
近日,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发表公开信表示,如果欧委会针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决定实施惩罚性关税,将对欧盟太阳能行业的发展造成严重损害,危及整个太阳能光伏产业链,阻碍欧洲太阳能行业增长。该公开信由数百家欧洲光伏企业、1024名企业高管的联署签名,足以证明业界人士对欧盟政策的不满。
可以说,这是对欧洲保护主义的直接鞭笞。政府及少数受中国企业参与竞争引起竞争力下滑的企业联合推动的保护措施,从表面上看通过征收各种名义的税收来降低中国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从而间接保护欧洲的企业。但全球化竞争已历经数十年发展,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任何企业行为都伴随着全球化产业链的联动效应,谁也离不开谁。任何门槛和保护的背后都有本国企业受到或多或少的牵连,更为关键的是,这种保护恰恰阻碍了本国企业的创新和竞争力,无异于温室里养花,暂时性的盛开换不来坚强的生命力。而欧盟围绕中国光伏的各种政策引起的联动效应就是最好的说明。同样,中国政府对于尚德这样的企业,过多的支持换来的也是泡沫式的增长。只有实实在在参与全球化竞争,依靠综合实力发展才能长久。
回想起欧盟前一阵也有官员提议要求华为、中兴等企业提高在欧洲产品的销售价格,以此来保护欧洲的相关企业。美国也多次推出各种形式的意在限制中国企业进入近而保护美国企业的措施,凡此种种。问题是,这种保护能起到作用吗?
举两个例子,一个在日本,一个在中国。
在日本,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通信企业非常多,比如NEC、富士通、松下等等。但在日本,政府要求当地运营商对本国企业的发展进行保护性支持。结果是日本企业的通信设备在日本买的最贵。
而在中国,事情恰恰相反,曾经的“巨大中华”都是白手起家,和日本企业相比完全不在一个层面。参与中国运营商的网络建设,设备价格在运营商采购中基本上是最低的。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全球几十家通信设备制造商通过残酷的竞争仅剩下目前的五家,而中国就占有其中的两家。
只能说,没有保护,才能让他们置身于激烈的全球化市场中,才能通过价格、技术、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等多重因素最终在残酷的竞争中生存下来。
因此,欧美应该看到这样的事实。保护只能是盖温室,让自己的企业处于温室之中,那么其竞争力反而会降低。这一点,中国通信设备企业的崛起应该是一个世界性的案例,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
同样,对于中国政府而言,对于国有企业的保护也应该有个度。经过改革开放数十年的发展,国企在本国市场已经形成绝对性垄断,再保护已经没有什么必要。政府应该大力扶持民营企业来参与竞争,应该加强监管,塑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甚至应该向民营企业更多的政策性倾斜。因为从改革开放的实际成果看,中国民营经济才是创新的领头羊,尤其是在高科技领域。
近期,关于微信的讨论持续升温,一度把话题提升到如何创新发展、民营企业扶持、经济转型等若干领域。
我在上期的卷首语也说到这个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网络要共建共享共维护,但这种思路的核心并不是要保护运营商,而是需要共同解决问题,毕竟微信在技术层面干扰了个人的基本通信权利,这是不能容许的。但只要技术解决了,那么,对于所有参与者都是有利的。
另外,未来网络社会对于通信网络的需求是无止尽的,只有更快更宽更顺畅的网络才能提供一个更好的创新通道和平台,因此,让更多使用网络的创新主体来参与网络的建设、规划和维护是有必要的。当然,还有一个更好的途径,那就是我一直呼吁的政府应该把建设高速网络当做一项创新型基础设施对待,提供更多的支持。
未来,OTT业务会越来越多,腾讯微信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如果能够及时解决,对于其他OTT运营商的发展是有好处的,尤其是多方沟通及时推出针对OTT在移动网络通行的技术规范,那么对于广大OTT开发者来说就会省去很多麻烦,既保障了OTT的体验,又不会对运营商网络造成更多技术性因素的损害。
最后,用苗圩部长的话说:“会考虑运营商的合理要求,但严禁运营商利用垄断地位遏制微信等OTT增值服务,绝不能卡死像腾讯这样一个非常好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