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模协、各模具制造企业:
国家为了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加速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中央有关部委制定了对国家重点新产品予以适当财政专项补贴政策。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要求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组成专家组开展对模具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工作,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先进模具提出推荐意见,再由送审单位按科技部申报通知和有关国家级科技计划申报要求,通过地方科委(科技局)向国家科技部申报。(可登陆科技部网站)
2013年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将继续开展模具国家重点新产品专家评审推荐工作。欢迎各省、市模协组织本地区主要模具企业集体申报,各模具制造企业也可直接申报(同一单位限报三副)。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3年10月15日之前按实施办法的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
2013年7月15日
关于推荐先进模具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的实施办法
为了支持模具行业上质量、上水平,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将按照国科发计字[1997]503号文《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模具企业申报的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模具产品,参加国家重点新产品评审。
1.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已交付使用并已通过用户验收的大型、精密、复杂、长寿命模具新产品;
2.模具技术水平和性能较高,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
3.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所申报项目没有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根据申报产品种类及数量,聘请相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审阅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召开评审会,提出评审和推荐意见;负责将评审推荐意见返回申报单位(一式五份)。
1.请各申报单位按所附的申报表如实逐项填写,申报表请打印一式二份后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
2.各申报单位除申报表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①申报项目的设计和研制报告或有关说明书等;
②用户意见书或用户验收报告(加盖公章);
③模具总图及必要的零件图、产品总图、模具照片;④有专利的产品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已鉴定的模具提供鉴定报告复印件;
⑤模具生产的产品样件。(要求:制品不允许去毛刺等二次加工,例如:注塑件要带浇口及浇道;多工位级进模要提供能反映排样的料头,若制品过大可将其分段提供)。
3.申报单位准备好PPT(多媒体播放片)派产品研制人员参加评审会议,向专家组汇报研制情况,并接受答疑。
4.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将于今年12月份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会后将评审、推荐意见返回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按规定程序上报。
申报单位每申报一个项目,收取服务费800元。
请在申报的同时将费用汇至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挂靠单位,款到即寄回发票。
户 名:苏州电加工机床研究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苏州观前支行
账 号:1102020109000009903
地 址:[215011]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80号中国模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孙 洁
电 话:0512-67274551
传 真:0512-67778215
邮 箱:tzjgfh@163.com
模具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专家评审推荐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