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李俊甲
(仁荷大学 史学科,韩国仁川广域市)
清代史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各地区社会经济职能的分化更加明显了。宋朝以后,随着逐渐开发长江流域而开始的各地区的社会经济职能的分化趋势,到了清代更加强化。因此为明确地区特征而进行的区域史研究成了研究清代社会经济史的一个主要潮流。研究长江下流地区,或是研究长江中流和上流地区,以及研究华北地区的首要原因也是为了探究这一区域特征乃至固有性。
现在探究各地区固有特征的研究成果已经达到相当程度,笔者认为提出一个新的问题,也就是如何提示出超越各地区固有特性的整个中国的统合性的问题。因为各地区虽然都有其固有的、独立的特征,但还是作为中国整体的一部分而存在。就算以后地区史的研究得到更多累积,也不可能自动就能提示出超越地区性的统合性。今天已经到了如何确认并提示包括地区史研究成果中已经确认的地区固有性的整个中国统合性这一课题的起点上①。
本研究就是出发于如何在清史中确认并句画出各地区有机的统合性这一问题意识。在摸索各种可能性的过程中,笔者得出了通过白银流通能解明整个中国有机的统合结构的假说。因为清代的主要货币白银在流通过程中发挥了在经济上连接各地区的统合机能。
若想通过白银流通来具体确定中国的统合性,至少要确定如下两个事实。第一,要捕捉到能具体确认对地区行使影响力的白银流通量。第二,要具体地确认银流通不局限于一个地区(本文以省为单位)、而流通到其它地区的事实。笔者认为能确认以上两种事实的最合适的素材莫过于盐业。因为盐的交易量非常大,自然而然地白银的使用量也非常大,而且盐的生产和消费也不局限于省内,大部分是在省和省之间进行,因此很容易具体地察看地区之间的银流通。而研究对象时期定为太平天国时期。
太平天国时期是清代盐政史上的激变期,是非常适合考察银流通和地区之间的统合性的时期。由于太平天国清朝的盐业专卖制度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清朝的运盐通道是长江,但是太平天国军队控制以后,切断了清朝的盐业生产地区和消费地区。运盐通道的切断意味着清朝在财政上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太平天国爆发之前清朝每年可以征收500 万两—700 万两左右的盐业专卖税②,但现在很难征收其中的很大部分。清朝在长江流域大部分被太平天国军占领、财政基础脆弱的情况下,再征收不上盐业专卖税,那么,清政府的财政自然而然就会受到了巨大打击,甚至还会威胁到清朝的存亡③。
在银荒状况下推行的川盐济楚(1853—1876)急剧地改变了早先的银流通方向。川盐济楚以前湖南、湖北的盐银流入江苏省北部地区(苏北地区④),而川盐济楚以后则流入了四川。由于银流通方向的改变,白银流入经济落后地区四川,出现了白银的“逆流现象”,四川盐业界出现了空前的盛况⑤,而每年流入苏北地区的1300 万两—1500 万两(其中500 万两交税)白银来源被切断。再加上黄河泛滥导致自然灾害频发,以及农业生产不振引发的经济贫穷。中国境内大量的白银用于购买鸦片而流向海外,从而出现了大规模的银荒。
在此种状况下,由于长时间没有白银流入,苏北地区陷入混乱和冲击中。那么混乱和冲击的具体表现如何呢?地区社会又是如何解决银荒问题的呢?通过考察白银流通方向的变化、以及因此相应发生的地区社会的变化状况,可以具体解明清末中国各地区的有机统合状况。
苏北的中心城市扬州,位于长江与大运河的交汇处。扬州不仅是两淮盐商的居住地,也是白银流通的集散地⑥。两淮盐商的全盛时期乾隆、嘉庆年间,两淮盐商的资本多则1000 万两,少则100 万两—200 万两,资本不足100 万的盐商都属于小盐商⑦。道光年间扬州盐商包广亨的资本多达300 万两—400 万两,据说家中常备白银17 万两—18 万两⑧。如果接受当时扬州盐商的总资本额高达7000 万两—8000 万两⑨的记录的话,可以认为扬州为中心的苏北地区不断地流通着高达清朝年税收额4000 万两的两倍⑩的大量白银。整个乾隆年间两淮盐商的实得利润到达1 亿两左右⑪。
那么,两淮盐商所掌握的巨额白银在地区社会是如何流通的呢? 我们首先在光绪《两淮盐法志》中找到头绪。光绪《两淮盐法志》的《助赈》上、下(卷146-7,捐输门),《助工》(卷148,捐输门)提供了淮南(两淮)盐商如何在地区社会支出白银的头绪。为了便于讨论,只分析川盐济楚以前的乾隆、嘉庆、道光年间具有代表性的盐商活动事例。
首先考察《助赈》就可发现,发生洪水、旱灾等自然灾害时,两淮盐商或是支出白银、或是开仓放谷来赈济灾民。主要有两种赈济方法,一是捐银,用此资金开设粥场、购买谷物。乾隆3年,扬州府一带发生旱灾,盐商们开设8 处粥场,从11月到次年2月一共捐款12 万7166 两白银来抚恤灾民。这时淮南盐商汪应庚单独捐款4 万7311 两白银⑫。乾隆6年秋,淮安府、扬州府一带连降大雨,江边的居民受灾严重。淮南商人黄仁德等从11月15日到来年的正月15日连续开设两个月粥场,来救助灾民。到了正月,盐商们认为春天马上就到了,而粥场只开到1月15日,就意味着灾民还得饿肚子,为此特将粥场开设时间延长到1月30日。盐商们还负担了在高邮州、宝应州开设粥场的全部费用,总共捐银7 万1049 两⑬。此外,乾隆7年淮安府、扬州府一带发生水灾,淮南盐商汪应庚单独捐款6 万两,黄仁德等两淮盐商捐银24 万两⑭。乾隆11年苏北地区河川、湖水泛滥,淮南盐商程可正等捐银20 万两⑮。乾隆18年通州、泰州、淮安府一带发生水灾,两淮盐商捐银30万两⑯。二是直接开仓放谷。乾隆20年夏秋之际,大雨连绵不断,无法进行秋收,淮南盐商程可正等发放盐义仓里储备的谷物来救济了灾民。之后,谷价下跌,盐商们又买入谷物,补充了盐义仓⑰。盐商先捐银买救灾米,还是先开仓放谷,然后再用捐出的白银买入谷物来填补,其结果都是在市场上交换银米。
从表面上看盐商们的救灾举措大部分具有自发的性质,但有的时候是地方官向盐商任意摊派赈灾款。乾隆24年8月,通州、泰州、淮南府一带发生海啸,盐政(巡盐御史,道光11年后取消了两淮巡盐御史的称谓,由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高恒先财政拨款2 万1826两,提供灾民1 个月的口粮,而后要盐商捐输来填补⑱。
下面考察一下《助工》的记载:苏北一带江河湖泊及运河交错纵横,大的水系就有,在扬州可北通高邮、宝应、淮安,向南可通仪征的大运河。从扬州湾向东可通泰州、通州的上河,和兴化、盐城县境内的湖水相连的下河,在如皋向南拐弯流向通州盐场的通州串场盐河,从泰州流经海安县徐家坝,流向阜宁、射阳湖的泰州串场盐河等⑲。因此以扬州为中心的苏北地区经常存在洪水的威胁,堤坝的建造和维护非常必要⑳。不仅如此,建设、疏通扬州这样城市内的水路是维持城市职能、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要素。因此清政府在这些地区煞费苦心建设堤坝、浚渫水路,但是大部分费用却由盐商承担。
乾隆3年,在署江苏巡抚许容的建议下,开始大规模兴修扬州府地区的湾头串场和各运盐河,淮南盐商黄仁德等筹措施工费用白银30 万两。乾隆20年,扬州护城河和城内的市河淤堵、不易疏通,对此扬州的各盐商主动向盐政高恒请愿要捐资施工费用。盐政高恒于乾隆24年10月会同运司及扬州知府统计出水利建设及桥梁建设的费用,高达白银1 万7600 两。高恒将盐商们的捐款当作施工费用,命令江都县和甘泉县承担兴修任务24○。嘉庆5年7月,淮南盐商洪箴远等向盐政书鲁提出申请,因他们住在正兴修堤坝的邵家坝漫口下游,要交纳施工费用50 万两。只是提请盐运司库财政先拨款,然后他们在6年内分期付清50 万两。嘉庆9年4月,淮南盐商洪箴远等向盐政佶山提出,感谢修好了邵家坝一带的水路,他们以施工善后款项捐献50 万两,并约定此后的5 个月内再捐献50 万两。嘉庆9年夏,连降大雨,苏北地区湖水上,为了防止洪水泛滥,着手修建防洪设施。这时两淮盐商黄溁泰、程检德等捐献施工款40 万两。道光15年4月,运司俞德渊按泰州分司的呈文,向东台等7 场的盐商1 引征收白银3 分,共征收1 万3 千两,修建了从海道口到稽家楼的5300 多丈河道。盐商们所捐献的巨额白银用于支出工人的工资,以及采购木材、石料等的费用。
从《助赈》和《助工》的记录可以看出,两淮(淮南)盐商为扬州和苏北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助赈》和《助工》的社会效应就是解除饥民的不满情绪。扬州和苏北地区的饥民不仅有农民、灶户、运盐工,还有水手、脚夫、乞丐等无赖。他们如果遇到不满之事、特别是粮食不足就会集体闹事。明万历年间由于假铜钱问题,扬州的米店停止营业,激愤的数千名饥民手持木棍、高喊口号进行抗议。无赖、贫困人数激增的清代,发生暴动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乾隆12年通州余酉场盐场发生水灾,场官衙发放给灶户和灾民两个月的粮食,年末又发放了粮食,但是第二年2月,场民董位南主谋召集了数十名盐场工人,扛着城隍神像到场官衙要求赈济。通州知州把这些人全部逮捕、投入大牢。但是没有能解决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救济粮不足的问题,只是处罚几个主谋来了事。在这种形势下,盐商的救恤和捐资兴修河工的银子缓和了罹灾民、贫穷民的不满情绪发展成民变的事态。《助赈》和《助工》的经济效应就是促进了银流通。前述乾隆7年,扬州府、淮安府一带发生洪水时的救恤事例,具体记录了分发给灾民白银的情况。当年夏季到秋季大雨不断,江河湖水猛涨,淮安分司的6 个盐场和泰州分司的12个盐池和汤池被淹。对此官府按受灾程度,分等次减免了灶户的税金,分别救恤6 个月到1 个月,同时也救济了当地的无业贫民、穷乏的生员和监生。救恤米是按成人1 斗5 升、儿童减半发放的,或是1 斗米换算成白银1 钱2 分来支付的。支付白银24 万9962 两、米4 万7376 石、谷1 万8125 石。房屋的修缮费是按每间草房白银4 钱5 分、瓦房7 钱5 分来发放的,总共发放了白银3436 两。两淮盐商汪应庚等人捐出的白银30 万两,发放给了受灾的灶户、无业贫民和贫困生监。这些白银流入粮食市场、建材市场、日用品市场,支撑了扬州和苏北地区的经济。盐商主导的《助赈》和《助工》稳定了社会秩序,因此扬州苏北一带才得以繁荣。
扬州和苏北地区的繁荣景象可以在多方面具体地确认。第一,频繁的商业交易,湖北、湖南和苏北地区的远程交易非常频繁。扬州盐商(运商)船载食盐,到长江中游的物资集散地湖北的汉口,卖给湖南、湖北的盐商(水商)后回船。扬州盐商回船时,在汉口购入米谷、石炭、桐油、木材、纸张等,回到扬州后销售。这些物资又通过扬州繁华的店铺网络销售到老百姓家。全国的物资集散地扬州店铺经营的商品可分为两大类。一是日常用品,主要有柴、米、油、盐、酱、醋、茶、布、鱼、肉类、蔬菜等。一类是奢侈品,如服装、头饰、漆器、玉器、化妆品等。
第二,遍及城市、乡村角落的金融业。盐商把经营盐业赚取的白银和铜钱放入钱庄、当铺获取利息,用铜钱和碎银兑换银两,偶尔也贷款。因此扬州市的数十家钱庄和当铺生意兴隆。
第三,华丽的园林。扬州盐商大规模地建造了园林,安徽祁门县出身的马氏在东关街建造了“十二景园林”。画家沈复(1763—? )的自传《浮生六记》对扬州园林极其赞美,“虽全是人工,而奇思幻想,点缀天然,即阆苑瑶池,琼楼玉宇,谅不过此”。
第四,文化产业的发达。刻书产业中官刻具有代表性的事件是两淮盐场的盐务机关经两年,也就是嘉庆23年(1816)—24年两年间耗资60 多万两,在扬州东门关的淮南书局刊行了《全唐文》。并且朱彝尊的《经义考》、《说文解字》等名著通过私刻、坊刻刊行了。经营书籍铺的扬州盐商还自行刊行、销售《太平广记》、《三才图会》。随着书籍印刷业的发达,销售诗词戏曲书籍的店铺遍布在扬州城内的大街小巷、周边乡村角落,图书的刊行和流通非常发达。盛行藏书事业的标识是,乾隆47年(1782)在扬州建立三层楼的文汇阁、保管四库全书这一重大的事件。咸丰4年(1854)清军和太平天国军攻防扬州城的激战中,文汇刻本四库全书被毁,这是预示扬州和苏北地区没落的象征性事件。盐商的藏书规模也很庞大,扬州盐商马氏兄弟建了小玲珑山馆丛书楼,藏书8 万多卷,供学者借阅。此外盐商还和学者交流并支持他们,投资、支持戏曲、乐剧团等文化产业。
上述繁荣景像归根于盐业的扩大,从而带来的巨额白银流通于扬州。繁荣也不仅局限于扬州城内,活跃了整个苏北地区物资和文化的交流。
1851年在广西省起义的太平天国军北上占领了湖北省的汉口、武昌,安徽省的安庆、芜湖,江西省的九江,江苏省的江宁(南京)、扬州、镇江等长江沿岸城市。1853—1876年间实行的川盐济楚政策,就是用未受到太平天国军影响的四川盐来代替经长江水路从下游运到中游的淮南盐,并销售到湖南、湖北地区。
咸丰3年(1853年)太平天国军占领了长江流域,两淮盐再也无法供应到湖南、湖北。对此湖北军务罗绕典最早向朝庭建议,提供湖南和湖北川盐和潞盐。湖广总督张亮基也建议,川盐质好,且离湖南、湖北近,要比潞盐优越,巫山设立盐局,派主管人员到四川,先运2000 引盐到巫山盐局,再运往湖北各地。他主张若盐价上涨,就派专人去四川购买川盐。
清政府比较川盐和潞盐后,下令把川盐运到湖南和湖北,解决湖广地区百姓淡食的痛苦。此后,川盐和广东盐以商运商销的方式流入湖广地区,官府设立税关征税流入湖广的大部分食盐都是四川产。
有必要推算一下此时每年有多少川盐流入湖广地区。当时交易繁盛时期,每月销售900 多 张水引。1 张水引巴盐为8000 斤,花盐为10000 斤。如果按两者的比率为50%,那么就可以计算出每月销售810 万斤,而每年销售9720 万斤。此数据是以热销月份为基准,因此可以说实际规模要比这少一些。因为食盐是日常消费品,所以消费量的变化不会太大。还要酌情考虑到这里没有包括四川地区的私盐销量。
因为太平天国,淮盐无法运往两湖,改用川盐供给,四川地区盐产地迅速发展起来,出现了所谓的“黄金时代”。雍正—乾隆初年确立的四川食盐销售区分为,在四川省内销售的计岸 (水引12305 引,陆引89811 引,盐1 亿1206 万6810 斤),销往贵州、云南和四川南部周边地区的边岸,销往湖北施南府所属的6县、宜昌府所属的鹤峰州、长乐州的楚岸。湖南、湖北各县成为川盐的销售地以后,不仅是四川盐产地的产量增加了,而且制盐设施也迅速增加了。实施川盐济楚后,富顺盐场的自流井中,盐井由400 眼增加到728眼,灶锅(烧盐水的锅)由1000 口增加到7917 口。另一个川盐主要产地犍为县,嘉庆年间有盐井1206 眼,有灶锅1654 口,川盐济楚后盐井和灶锅各增加了2000多个。
因为川盐济楚,向湖南、湖北销售食盐的商人集团也由四川盐商代替了淮南盐商。为获得大量销售地的四川盐商和盐业界奠定了飞速发展的基础。川盐济楚的最大受益者主要是川盐的主要生产基地富顺县、荣县、犍为县等地。即,流入四川的湖南、湖北地区的白银大部分流入这些地区,自流井、贡井一带出现了空前的繁荣,这些地区的盐商获得了巨大的利益、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与此相反,丧失了原有盐销售地的淮南盐政陷入了困境。首先是经济基础薄弱的盐业工人(灶户)和运输工人大量失业。淮南盐销路受堵,盐场的食盐大量积压,价格暴跌,灶户穷困潦倒,有数百万运输工人失业。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向太平天国军私贩食盐的商人。
随着盐业贸易的衰落,盐商们也开始没落了。这除了川盐济楚引起的淮南盐的生产和销售受阻这一经济因素外,还有太平天国军的掠夺这一战争因素。咸丰3年正月,太平天国军攻陷南京,大惊失色的扬州盐商筹资贿赂了太平天国军,获得了不侵犯扬州的许诺。但是太平天国军不仅攻掠了扬州,还掠夺了盐商的无数金银珠宝、粮食、书画、图书等。咸丰3年11月清军夺回扬州后,如同太平天国军一样大肆掠夺,达到“扬州一贫如洗”的程度,这无疑对扬州是雪上加霜。军费紧缺的清政府夺回扬州以后,对于图谋再起的扬州盐商,每年强制捐纳10 多万贯,甚至让盐商负担建造战舰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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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纳税者盐商没落后,淮南盐场的盐课收入也大量减少。纲法(特权盐商的盐专卖制度)改为票法(纳税就可自由买卖食盐的制度)以后,咸丰初年淮南盐场上交的盐税达500 多万两。但是川盐济楚后,不仅盐课剧减,而且筹银工作也日趋艰难。为此,咸丰3年(1853)清政府采纳两江总督怡良的奏请,在淮南盐场实行就场征课法。这是将盐运司移驻到泰州,在产地征收盐税,以后允许在任何地区自由贸易盐的措施。实施这一措施以后,盐课由白银变成了铜钱,即一斤食盐征税铜钱300 文。这表明两淮盐场的白银不足达到了让清政府放弃传统的用银征税的征税方式的程度。清政府不惜放弃传统的征税方式,想确保的淮南盐场的盐课不过铜钱100 万串。实际上两淮盐场上交清政府的咸丰5年(1855)的税金不过铜钱10 万串,远远没有达到预想的目标额。换算成白银不过5 万两左右。就是考虑腐败官僚乘战乱之机大肆贪污的部分,也能表明两淮盐场的盐课征收大幅度减少、达到有名无实的程度。咸丰7年(1857)形势有所好转,清政府重新用白银征收盐课,但征收的税额依旧不高。咸丰10年(1860)、11年(1861)淮南盐场所上缴的盐课只有平时的1/25、也就是20 万两,这不仅是对淮南盐政本身的强烈打击,而且还表明主要经济基础是食盐生产和贸易的苏北地区也陷入深刻的危机之中。对当时的这种状况一部地方志是这样记载的,“淮南片引不行司库如洗”。
表1 咸丰9年上半期-同治元年下半期淮南盐场盐课征收额
如果要克服这种状况,只有战乱以后恢复淮南盐的销售地,使长江中游的白银流入此地。持续主张废除川盐济楚的人物主要是曾国藩为首的江苏省地方官,太平天国被镇压后,曾国藩马上请求清政府允许淮南盐销售到湖南、湖北市场。他的主张内容简约如下:(1)川盐济楚是临时性措施,而且太平天国军已被镇压、淮南盐可以经长江自由地运输,就应该恢复以前的政策。(2)淮南盐与数百万工人和商人的生计息息相关,淮南盐场没落时发生的损失,远远超过四川盐场没落时带来的损失。(3)太平天国以后,在两淮盐的另一销售地江西省也因福建和广东的私盐销路被阻,因此两淮盐商不停地请愿,要求恢复湖南、湖北的食盐销售权
但是对废除川盐济楚的政策,不仅四川的地方官,而且湖南、湖北的地方官也都强烈地反对,其理由如下: 在四川取盐水,不仅要打数十丈、乃至数百丈深的盐井,还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资金和时间,把盐水汲取到地面。因此四川盐商如果失去通过川盐济楚获得的湖南、湖北的食盐销售市场,就会受到致命的打击。并且四川盐商在煮取地下盐水、运输的过程中,雇了大量的工人。当时陕西、河南、山西等省回民暴乱,大部分难民流入四川,为了维持生计做了盐业工人。如果这些人沦为失业者,社会治安将极度恶化,这是明若观火的事实。实际上湖广地区的川盐市场减少以后,他们中的一些人烧毁盐务衙门、甚至杀害了一些士兵。这些就是四川总督不同意两江总督废除川盐济楚的原因。湖广总督的军费调达完全依赖于赋课川盐的盐厘,因此极力反对淮南盐再次进入湖广市场。
曾国藩不顾四川总督和湖广总督的反对,几经周折于同治11年(1872)划分了湖北和湖南的淮南盐和四川盐的销售市场。湖北的武昌、汉阳、黄州、德安4 府成为淮南盐销售地,这一地区的食盐销费量占全湖北的80%。剩下的安陆、襄阳、郧阳、荆州、宜昌5 府和荆门州成了四川盐销售地,但是淮南盐商也可在此销售淮南盐。只有湖南的岳州、常德2 府(岳州府城和常德府城除外)和澧州成了四川盐销售地。恢复传统的盐业销售地以后,曾国藩为了克服小盐商的票法弊端,恢复了已被废止的一部分纲法。的确这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可是要使已经濒临崩溃的淮南盐政复苏,像以前一样苏北地区流入大量白银是非常困难的。
“银荒” 降低了苏北地区自身对灾难的救恤力量。在太平天国被镇压以后的同治、光绪年间的《助赈》中可以确认这些事实。例如,光绪2年(1876)苏北地区发生旱灾,灾民达4 万多之众,从上海运来支援的漕米6千多石(换算成铜钱1 万7 千多串运来),白银4 万多两(换算成铜钱6 万七八千串运来)救济了扬州城。当然当时救灾不只依赖于此,扬州盐商和富人也捐助了白银17 万两。但是通过两年义捐,对争分夺秒的救灾来说没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而上海的支持款却迅速到达灾区,得以有效地利用。苏北地区发生饥荒得到苏南地区的救助,这是一个新的变化,这在以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当然这种现象并不常见,虽然淮南盐商仍然经常参加其它省的饥荒救济活动,表面上看起来还和以前一样,但是作用却大不如前了。首先可以指出,对他省或对苏北地区的《助赈》、《助工》是强加于盐商的。虽然乾隆、嘉庆、道光年间也存在地方官把救济款强摊派给盐商的现象,但是大部分是盐商自愿参与《助赈》、《助工》的形态。可是到了清末,政府以《助赈》、《助工》的费用,特别是《助工》的费用,盐商按盐1 引缴纳白银5—8钱。也就是盐商根据自己的销售量义务负担《助工》的资金。当然道光15年也出现过盐1 引征收白银3 钱作为《助工》费用的事例,前面已经论述过。但是乾隆、嘉庆、道光年间这种事例极其罕见,而且盐1 引所赋课的税只有同治、光绪年间的1/10—1/20。同治以后仍有《助工》之名,但实际上不再是自愿交纳的救助款,而变成了强制性的附加税。
《助工》丧失自发性的根本原因就是盐商财力的枯竭。虽然票法废除盐政之弊端,征收盐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却加速了特权盐商的没落。“自纲盐改票,昔之巨商甲族夷为编氓”,“今虽无眞正巨商而散商熙熙而来”。就这样两淮盐场成了资本少的无数小商人的舞台,以后只能把《助工》费用赋课到食盐销售权(盐引)、转换成强制性的附加税。
盐商财力枯竭以后,清政府只能半强制性地劝奬绅士和富户捐纳。同治5年(1866)清水潭一带堤坝决口数百丈,附近地区受到水灾,江宁布政司库提供施工费用,但是要求当地绅士、富商和淮南盐商捐那不足的部分。清政府为了督励捐纳,采取了授予学位的措施,也就是如果捐纳者已经取得学位,就授予其子弟、亲族例贡生、例监生之学位。并且采用地区承包制,指示通州、如皋县各捐纳5 万两,泰州、泰兴县各捐纳2 万两,海门厅捐纳1 万两,扬州府的附廓县江都县和甘泉县捐纳1 万两。可以说甚至于动员地区承包制的原因就是太平天国以后清政府的财政恶化,而且只靠淮南盐商无法解决苏北地区的《助赈》和《助工》问题。
苏北地区的经济长期停滞,很多苏北人流入苏南地区。太平天国十四年间江苏省的人口由4430.3 万(1851年)减少到3013.3 万,十四年间一共减少1327万。人口减少的地区有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江宁府等,大部分是江苏省南部地区。苏北地区唯一人口减少的地区是太平天国军与清军展开激战的扬州府。江苏省南部地区人口剧减,清政府就将湖南、湖北地区的农民迁移过来。江苏省南部的土著民对这些移居民有强烈的敌对感,其理由如下。一是太平天国军中有很多湖南、湖北人。二是,这些移居民仗着自己是政府招来的,反而压迫当地的居民。因此江苏省南部地区土著民大规模地招致苏北人。饱受旱洪灾害的苏北贫民和佃户争先恐后地渡过长江,在耕作条件更好的苏南开垦土地来自立,或是成为佃户。人口流失的苏北的一些地区,由于缺乏劳动力,出现了耕地无人耕种而成荒地的现象。
苏北地区经济长期停滞以后,努力确保白银来克服危机,可分为两类。第一种形态是减少苏北流向外地的白银,强化自给自足。川盐济楚以前,扬州盐商在长江中游的贸易港湖北省汉口销盐,然后购回米谷、石炭、桐油、木材、纸等,盛行远程贸易。苏北地区虽盐田发达,但谷物甚少,因此要从外省调运米谷。因此,该地区各码头泊满了满载谷物的船舶,得到谷物供应的大小米市到处盛业。此地流通的粮食大部分是从汉口购入的,川盐济楚后苏北地区开始缺乏购入米谷的白银。于是,以苏北的盐和湖南、湖北的白银为基础的,苏北的白银和湖南、湖北的谷物交换的远程贸易无法再持续了,苏北开始展开自我解决不足米谷的运动。两淮盐场的中心扬州府东台县一带,在全盛时期生产两淮盐的一半,清代大规模开垦废盐田种米麦。到清末民初,东台县一带的粮食、棉花产量远超过食盐产量。苏北一代变成产米地区,民国年间“大兴米业,甘泉县邵伯镇的南市、北市,在一般情况下粮食的销售量都能达到银币百万”,如此川盐济楚后苏北地区发展了米麦等进口代替产业,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白银的外流。
第二种形态是培育能确保白银的新产业,促进地区经济结构的“高度分化”。代表性的产业就是养蚕和制丝,提高生丝的质量、生产绸缎。镇压太平天国后,扬州府为了培育新的产业,在府城设立湖桑局,普及了养蚕和制丝。光绪18年(1892)海门厅在清末著名绅士、实业家张骞,陈象珩、刘桂馨等的倡议下,第二年海门厅同知设立三处缫丝厂,养蚕业盛行。扬州府附廓县江都县用湖桑替代了土桑。高邮州很久以前就开始用土桑养蚕、然后织成绸缎。但是用土蚕丝织成的单丝绸、双丝绸质量粗劣,无法销往外地。镇压太平天国后,引入质量上乘的湖桑,养蚕技术也得到发展,情况大大好转。境内各地的大量农民作为副业来养蚕、并抽出上乘的生丝。每年到了生产生丝的季节,苏南的丝商蜂拥而来抢购。光绪年间泰兴县知县张兴试普及湖桑一万株以后,养蚕和绸缎织造业盛行,生产了土绸。苏北地区生产的土绸,无法销往外地,只可作为低档绸缎在本地销售。生丝和绸缎的生产和销售结构中,苏北成了苏南的原料供应地和销售市场。苏北地区经济结构高度分化,但是从属于苏南经济体系中。但是苏北地区向苏南销售高级生丝,确保了积累白银的途径。
棉花生产也和养蚕和制丝一样飞快地发展。川盐济楚后,通州、泰州一带的废盐田得到集中的、分散的开发,变成了棉花产地。清末主导开发苏北地区废盐田的人物是南通县出身的张謇,光绪26(1900)年张謇在通州分司的吕四场设立了通海垦牧公司,第二年动援数千名劳工筑堤,开垦了废盐田。民国3年(1914)在大有晋盐垦公司的主持下开垦了25 万亩废盐田。以后在各盐垦公司的主导下开垦了500 多万亩。随着废盐田大规模地变成棉花栽培地,1940年通州、泰州一带的棉产量达到江苏省的一半
棉花为原料的棉丝生产也非常发达。苏北的棉丝生产中心是通州(南通),被称为“纺织之城”,这里设立了通州丝厂(大生丝厂)。通州丝厂的创始人是张謇,于光绪22年(1896)得到两江总督刘坤一的批准,以官商合办的形式,设立了拥有纺锤3 万枚,布机200 台,工人3000 名规模的通州纱厂。通州纱厂从1899年起生产棉纱,比上海产和苏州产的棉纱质量好,利润也达22.6%—14.5%。生产优质的棉纱以后,相应地出现了专门经销的专业市镇。花贩和轧户在专卖市场收购棉纱,再通过陆路或水路运到上海。陆路运输的棉纱先聚在南通、后运往上海,水路运输的棉丝先聚在东台、收运往上海。上海成为棉丝的巨大消费地,苏北得以安定地生产、销售棉丝,并确保了货币。
苏北产的大部分棉纱都运往上海,也有一部分用来在当地生产棉布。海门厅(1912年升为县)等地就利用苏北丰富的棉丝为原料生产了棉布,海门厅最早于光绪32年(1906)设立棉布工厂。1906年合资公司宝兴织布厂落成,拥有织布机120 台,织工170 名,可生产有纹染布和无纺染布。民国年间,大生第三纺织公司(1915)、锯成工场(1916)、振兴工场(1916)、利生工场(1927)、立豫布厂(1928)等相继落成,开始棉布生产。很难统计出海门县的棉布企业对当地经济所起的作用。大生第三纺织厂有3 千名工人,可以看出在解决就业、生产和销售方面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也有一些工厂开业不久便倒闭或转行,工人数也不过几十人,乃至百余名,对当地经济的影响不会很大。
由于棉花产业,经济结构高度分化,这里包含着双重的侧面。在棉纱的生产和销售上,苏北地区是上海的原料供应基地。可是苏北地区成为棉布的生产地和外销地以后,开始超过上海产的棉布。苏北地区的济经结构高度分化,棉纱和棉布业比养蚕、制丝业取得更大的效果。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棉布的需求高于绸缎第二,苏北产的棉布质量更好。丝织业的中心苏州、杭州、湖州等地的丝织技术和质量比发展中的苏北地区更优越。随着棉织业的主原料土纱被机器制造的棉纱代替、织布机机械化的过程中,苏北产棉布质量超过了上海产棉布或苏州产的棉布。
虽然政府做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苏北地区没有能恢复到川盐济楚前的繁荣。因为把湖南、湖北的白银引进苏北的过程中起导管作用、并主导地区经济的盐商没落了。因为苏北地区的经济结构的支柱是盐商,所以盐商没能恢复经济地位以前是很难走出低谷的。在盐商的支持下专心唱戏的扬州演员,到了1880年中叶无法忍受饥饿和寒冷、甚至沦为小偷,从这一事例可以看出,苏北地区经济长时间停滞而导致的惨象。由于经济停滞的长期化,大量的苏北人流向上海,沦为黄包车夫、码头民工、理发师、清洁工、粪尿处理工、澡堂按摩师等社会最下层贫民,勉强糊口度日。
表2 民国年间海门县棉布外销量
以上分析了苏北地区和湖南、湖北地区之间的生产、运输和销售淮南盐的贸易形态因川盐济楚而崩溃以后,苏北地区出现的经济冲击状况。太平天国以前苏北地区每年向湖南、湖北销售淮南盐可得到白银1300 万两—1500 万两。诚然这些白银也并非都进入苏北,进入扬州盐商和盐场劳动者的手中,其中500 万两左右上交盐税。扬州盐商在汉口购买米谷、石炭、桐油、木材、纸等时,所支出的白银也不会太少。通过这一贸易维持了苏北地区和湖南、湖北地区的经济的稳定和均衡。
太平天国以前,长江下游的苏北地区和长江中游的湖南、湖北地区通过淮南盐和远程贸易,以白银流通为媒介,经济上有机地统合成一个整体。以川盐济楚为契机,两地之间的有机统合关系崩溃。而后苏北地区为了解决银荒,强化了自给自足经济体制,减少了白银外流,同时通过经济结构高度化政策,培育了促进白银流入的产业。虽然如此,苏北没有能恢复川盐济楚前的繁荣,而逐渐从属于苏南的经济体系中。而长江上游的四川地区和长江中游的湖南、湖北地区形成了新的有机统合体系。
这一有机的统合体系是在清朝盐政制度的框架内建立并得以维持。清政府以固定食盐生产地和销售地的形态实行盐专卖制度,弥补了苏北地区除盐以外外销物资不足的经济脆弱性。湖南、湖北的销售市场可以得到稳定的食盐供给,从而促进了远隔地贸易。在这种意义下可以认为,清朝的制度到了中央集权的行政能力大大降低的清末,仍然对形成、维持地区间有机的统合关系起着重要的作用。
注释:
①吴金成从湖广、江西流域的人口流动和开发的观点出发,研究明代地区间有机联系。《中国近世社会经济史研究——清代绅士层的形成和社会经济的作用》(汉城: 一潮阁,1986年)。
②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页75。
③有关太平天国时期清朝财政收入的大幅减少,参看: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页219-222。
④本稿所分析的地区不是苏北地区的全境,主要有淮南盐场以及与此接壤的扬州府属的江都县、甘泉县、仪征县、高邮州、宝应县、兴化县、东台县、泰州、通州、直隶州属的如皋县、泰兴县、海门厅(民国元年升为县)。
⑤李俊甲,《太平天国时期四川食盐在湖南湖北市场的进出与银流通》,《盐业史研究》2006-1;张洪林,《清代四川盐法硏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页167-170。
⑥从清初到中叶,从城市史上的地位、城市内部的水利问题、盐商、盐的流通、水灾和饥荒等方面对扬州进行综合考察。Finnanne,Antonio,Speaking of Yangzhou:A Chinese city,1550-1850,(Cambridge 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2004)。
⑦周正海主编,《盐商与扬州》(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页46。
⑧周邨,《太平军在扬州》(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页3。
⑨佐伯富,《清代における盐の专卖制度》,《中国史研究》一(京都:同朋舍,1969),页236(原载《历史教育》5-11,12,1957年)。
⑩乾隆、嘉庆、道光年间,清朝每年的财政收入中田赋、盐税、关税、杂税达到4000 万到4500 万两,参看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页39,<表1-11>。
⑪汪士信,《乾隆时期徽商在两淮盐业经营中应得、实得利润与流向试析》,《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3,页104。汪崇篔,《乾隆朝徽商在盐业经营中的获利估算》,《盐业史研究》2000-1,页19-22。
⑫[清]王定安等纂修,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卷146,捐输门,助赈上,页2。粥场大体都设在佛教寺院或道教寺院,并由他们经营。因为这些地方便于聚集大量的人,并且还可以确保经营粥场所需的人手。董玉书《芜城怀旧录》(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卷1,页12。
⑬[清]王定安等纂修,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146,捐输门,助赈上,页2。
⑭[清]王定安等纂修,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146,捐输门,助赈上,页3。
⑮[清]王定安等纂修,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146,捐输门,助赈上,页3。
⑯[清]王定安等纂修,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146,捐输门,助赈上,页3。
⑰[清]王定安等纂修,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146,捐输门,助赈上,页3。
⑱[清]王定安等纂修,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146,捐输门,助赈上,页3。
⑲[清]王定安等纂修,光绪《重修两淮盐法志》卷65,转运门,疏浚,页1。
⑳例如扬州南端的瓜洲镇位于大运河和长江的汇合处,清朝时被洪水淹没,今天的瓜洲镇是洪水过后重新建设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