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陷阱跨越与包容性产业创新

2013-02-05 05:02高友才曹东坡
关键词:包容性陷阱转型

高友才,周 柯,曹东坡

(1.郑州大学 商学院,郑州450001;2.南京大学 经济学院,南京210093)

自2009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600 美元之后,中国已正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此后,关于中国是否会面临拉美一些国家所经历的中等收入陷阱的讨论日渐增多,多数意见认为中国很有可能遇到这一问题。因此,研究如何破解中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一难题,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极具现实意义。尤其在中国面临经济社会大转型的关键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当务之急。结合国际经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一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就是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但有别于以往的产业升级实践,新阶段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要以产业创新为基础,要与包容性增长相结合,这是避免中国在发展过程中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现实需要。对现阶段的中国来说,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地区经济发展失衡,居民收入差异过大等问题依然较为严重。为解决这些问题,使中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包容性产业创新将是未来的长期任务。

一、包容性产业创新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一)何谓包容性产业创新

之所以提出包容性产业创新这一概念,是因为产业创新与包容性增长是当前中国经济研究的两大命题,而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产业创新和包容性增长不能割裂开来。中国若要顺利完成经济转型,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要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而这需要依靠产业创新实现突破,但要在传统意义的产业创新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其内涵,以引导中国产业在更广泛、更深远的范围内实现转型升级。因此,综合产业创新和包容性增长两个命题,本文提出包容性产业创新这一概念,以期为破解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难题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包容性产业创新,其要点在于“可包容”上。也即产业创新须是“反排斥”的,产业创新以及由此引致的经济增长必须符合包容性增长理念的要求。从内涵上辨析,包容性增长不仅强调了成果的共享性,也内含了机会的平等性,从扩展的意义上来讲,包容性增长理念下的产业创新不仅体现在创新成果的大量出现和应用,也体现在市场机制下创新主体内生创新能力的提高。因此,所谓包容性产业创新,一方面即是在传统产业创新模式的基础上,引进包容性增长理念,进一步改善有利于产业创新的内在机制,破除产业创新障碍,使产业创新能在更深层次上深入,在更大范围内普及;另一方面,包容性产业创新应使得更多的人从经济增长中受益,使参与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从而满足包容性增长的基本要求,这即是包容性产业创新的要义所在。

(二)包容性产业创新的基本特征

包容性产业创新首先要关注的问题即是经济增长的长期可持续性问题。在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之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需要有一个适当调整,以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驱动力。随着刘易斯拐点和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拐点即将先后到来,劳动力工资上涨、消费需求上升、收入分配合理化、经济寻找新增长点等新命题需要应对,产业创新需要探索新的导向。其次,包容性产业创新需要解决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的排斥现象,即大量人群难以从经济增长中获益,在我国还体现为农村地区人口及其创新被排除在传统创新体系之外,传统发展战略过于关注工业尤其以城市为中心的现代部门,农业和其他传统部门处于被动[1]。基于此,可认为包容性产业创新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自主创新与需求结构升级的关联性较强

自主创新作为我国创新战略的重要目标,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包容性产业创新更为关注自主创新与需求结构升级的关联性。随着人民收入水平提高,需求结构也在逐步升级,同时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中国经济需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内需自然成为这一阶段的新任务。因此,自主创新需要更多关注与需求结构升级的对接,而不仅仅集中在部分高科技产业部门的创新。自主创新并不意味着仅仅是尖端技术创新,也不仅仅是中间投入部门的技术创新,任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创造新价值的创新都可以视为自主创新,特别是在扩大内需的今天,自主创新更应关注于能创造国内需求、带动需求结构升级的领域,这也是包容性产业创新所具有的新特征。

2.创新的协同性与广泛性显著

在包容性产业创新框架内,创新的协同性体现在多个方面,既需要在高精尖领域实施协同创新以占据技术制高点,也需要现代和传统产业部门之间的协同创新;既需要发达地区实施协同创新以引领发展,也需要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实施协同创新以将欠发达地区纳入创新体系。协同创新的核心即是通过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配置,发挥创新要素的潜力以实现深层次合作,取得更大的创新绩效。协同创新需要构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科研院所、企业与相关公共政策部门之间的创新体系,形成广泛的产业创新网络,这是对转型阶段中国实现产业创新的新要求。当然,在这一体系中,需要有政府及社会公共部门所提供的良好的创新环境的支持,促进创新成果的出现和推广应用。此外,人力资本质量的提高对于创新能力的提升尤为重要,相关的教育培训、人才引进工作也需要完善。

创新的广泛性与协同性相伴而生,即产业创新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发生,而不仅仅局限在以往重点关注的高技术工业领域。产业创新将在三大产业比例协调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进而改善收入分配失衡局面,特别是服务业产业创新对于劳动者工资收入提升有重要意义,这有助于改善由于重工业快速发展使非劳动要素回报远高于劳动要素收入——从而劳动者整体工资收入难以提升的状况。

3.要素自由流动趋势明显

为打破因垄断、区域性贸易壁垒等所造成的要素流动障碍,包容性产业创新将重点关注要素的自由流动,这既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条件之一,也是改善收入分配状况的一个重要先决因素。今后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将先后进入“效率驱动”和“创新驱动”阶段,这是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战略部署和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战略通道[2]。而无论是效率驱动还是创新驱动,都必须以要素自由流动的完善的市场体系为前提,这是扭转长期以来投资占主导的畸形化发展模式的关键。要素自由流动无疑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长期内生化增长的前提。在中国经济转型中,某些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相较其他企业而言具有政策导致的竞争优势,易于获取超额利润,而国企劳动力流动性不足使得职工收入要高于非垄断行业,而且垄断行业的高利润也阻碍了其他行业的发展,使得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呈现畸形化[3]。因此,对于垄断占优的中国经济体来说,要素自由流动具有特别的意义。包容性产业创新旨在打破垄断、贸易壁垒等造成的阻碍,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实现收入分配合理化和竞争机会的均等化。

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际启示

(一)典型国家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路径评析

鉴于拉美国家长期徘徊在中等收入水平附近,以及一些亚洲国家(或地区)并未跟随亚洲四小龙的步伐顺利攀升至高收入国家(或地区)行列的事实,世界银行于2006年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这一概念以警惕其他国家避免陷入增长陷阱。二战以后,亚洲地区唯有日本、韩国等国顺利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这也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仅有的几个案例。本文拟对日韩两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途径作一评析,以为中国实现这一跨越提供启示。

1.日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途径

日本自进入上中等收入国家之后,经济发展非常稳健,从而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日本从1973年人均GDP3873 美元上升到1985年11297 美元,用了12年时间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期间,日本依靠旺盛的居民消费、强劲的创新能力、活跃的对外贸易、合理的产业结构以及较小的收入差距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而直接跃升进入了高收入水平国家行列[4]。总体来看,日本顺利实现经济转型,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途径达到:一是产业结构转型,产业结构及时实现了高度化,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转为集约型;二是需求结构转型,实现了由投资率上升到消费率上升的转变;三是社会结构转型,中产阶级人群占人口总比重和城市人口比重都超过70%[5]。此外,日本政府注重培育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企业普遍以技术创新作为推动产业升级的内生动力。日本于1975年成立了研发型企业培育中心,为创新型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同时提供税收减免,这对于日本顺利实现经济转型均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6]。

2.韩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途径

韩国从1987年人均GDP 超过3000 美元到1995年人均GDP11496 美元,仅8年时间即突破中等收入陷阱。韩国自进入中等收入国家后,逐渐放弃低成本优势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转变为依靠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和经济增长动力结构转型实现发展战略转变,从而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7]。韩国实现转型的关键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战略和政府职能、注重创新、缩小收入差距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在经济发展战略上,以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为目标,注重研发、设计等高附加值产业部门的发展;在转变政府职能上,经济发展逐渐由政府主导转为市场主导;在科技创新上,提出“科技立国”战略,注重人才培养、科研和研究型教育的发展;在缩小收入差距上,通过“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促进工人、农民增收,推动城镇化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社会管理上,建立公共救助制度和社会福利体系,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严厉打击腐败[8]。

3.日韩两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对中国的启示

笔者注意到,日韩两国在经济政策上与中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都在一定程度上重视产业政策的作用,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导向性比较明显,因而日韩两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经验可以为中国提供一定的启示。从两国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来看,日韩两国均不同程度地强调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动力转变、社会结构调整等的作用。具体来讲,通过以科技创新为特征的产业结构高级化、以扩大内需为导向的经济增长动力转换、以实现社会公平为核心的社会结构调整这三方面努力,使得国内经济既保持了长期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也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同步化,从而避免了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成功攀升到高收入国家行列。

特别是,从日韩两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过程及途径来看,实现经济转型发展是必由之路,而经济转型的核心在于顺利实现产业升级,其中尤其需要强调科技创新的重要性。此外,在一个较短的时间段内实现由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转变,需要兼顾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因为收入分配失衡是众多陷入增长陷阱国家的通病。从这两方面来看,包容性产业创新是必须也是适时的,因为包容性产业创新可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的统一,是必要而且可行的发展之路。

(二)包容性产业创新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当前,世界经济已进入和平发展时代和低碳经济时代,随着全球化的逐步深入和资源约束的进一步加剧,经济合作和集约化发展已成为各国的共识,西方国家在早期发展阶段所采用的掠夺式、高能耗式发展模式已不能适应新阶段的要求,发展中国家若要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采取包容性产业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新的内生动力。

从国际经验来看,顺利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由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迈向高收入国家行列的重要前提。产业结构高度化不仅有利于一国实现由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转变,而且对于一国实现在产业价值链上的向上攀升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中国而言,由于长期奉行以低成本优势实行加工贸易的发展战略,国内企业长期被锁定在全球价值链低端,在发达国家的压制下很难实现向更高层级价值链的跨越。为了突破全球化过程中的这些阻碍,中国必须依靠以产业创新为核心的赶超战略方能实现跨越式发展。由于中国已处于中等收入阶段,这一阶段正是各种国内矛盾凸显、社会转型压力巨大的时期,中国能否顺利解决这些问题是能否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因此,经济发展更要关注社会公平。但谋求公平并非否定效率,除了收入分配之外,现阶段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依然严重。发展不均衡导致的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只能通过在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同时提高发展的均衡性来解决[9]。包容性产业创新既注重产业创新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也强调了相应的产业创新的包容性特征,从而使得产业创新能够在最大范围内、最大程度上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化解中国现阶段发展过程中所要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从而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

三、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路径选择

改革开放30 多年来,中国经济经历了一个长期的高速增长过程,并顺利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一系列辉煌成就的取得却是以高能耗、高投入为代价所取得的,突出表现为一种以数量规模扩张为主,高积累、低消费、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方式,而且过度依赖出口,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高消耗、高排放等特点[10],这在长期来看是不可持续的,而且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要求也与这种发展模式在本质上是相悖的。但包容性产业创新对于中国顺利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则意义重大,是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理性选择。在现有的经济基础和制度条件下,一旦包容性产业创新的理念得以普及,经济发展将进入一个良性轨道,进而形成对包容性产业创新的路径依赖,直至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一)中等收入陷阱是转型阶段中国面临的潜在问题

中等收入陷阱主要指一国在经历了一定时期经济快速增长而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后,由于未能及时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使得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不足,从而增长率显著放缓,长期徘徊在“高收入俱乐部”之外的现象[11],经济增长不够稳定、收入差距过大、公共服务短缺、创新能力不足等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经济体的主要特征[12]。如果结合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这一历史大背景,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进行分析,则“中国面临中等收入陷阱”这一论断更有其存在的现实依据。

1.转型缓慢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存在矛盾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当达到中等收入阶段之后,经济进一步发展必然要求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以为进一步发展提供动力。许多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都可以归结为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失败。经济转型主要体现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社会需求结构的改变等方面,而经济转型失败会导致需求不足,进而阻碍产业升级和需求升级,阻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阶段的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但诸多因素的限制使得这种转型进程缓慢。

首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难度逐渐加大。随着中国步入中等收入国家,劳动力成本呈上升趋势,但企业的创新能力依然不足,从而使得中国企业既失去了低端的产品市场,也难以与高收入国家在高端产品市场展开竞争,这样,继续维持全球价值链低端的增长策略面临的国际竞争将更为激烈,从事高端价值链竞争却又缺乏实力,这就使得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过程变缓。而且在接下来的发展阶段,短期内国内资金和技术的供给能力不足也会使得产业结构转换出现时滞[13],从而使得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速度减慢。其次,进一步改革所释放的制度红利逐渐减少。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保持长期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经济和社会领域内的改革所逐步提供的制度上的支持。而今,随着各项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进一步通过开展大规模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力度递减,今后进一步的发展将主要依赖于经济效率以及创新能力的大幅度提高。此外,改革所造成的既得利益群体的逐渐扩大会使得推动进一步改革所遇到的阻碍越来越大,从而使得改革的难度逐渐增加。

2.收入分配严重失衡

世界银行在《东亚的复兴》报告中曾经警告,东亚经济要防止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其中特别指出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如何解决东亚各国中普遍存在的较大的收入差距问题[14]。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长期以来将着眼点放在如何“将蛋糕做大”,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如何“分蛋糕”。这一政策的直接后果是,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得到大幅度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却在逐步拉大。从衡量收入分配不均衡程度的基尼系数看,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测算,中国的基尼系数早在20 世纪末期就已经达到甚至超过0.4 的公认的警戒线水平,并逐年攀升,一度接近0.5 的贫富悬殊线。由此可见,中国收入分配不公所导致的贫富差距悬殊问题已相当严峻[15]。

中国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的一个解释是由于中国的收入分配机制是在政府主导同时存在企业偏向的制度环境下进行的,居民所占份额偏低,因此政府偏向和企业偏向严重是这种收入分配决定机制的一个必然结果[16]。而且,各类垄断部门的存在和市场化改革的不彻底也加剧了这种情况的严重性。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则源自于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化经济体系,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困难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导致多数发展中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原因之一。初次分配不公、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存在、市场垄断以及权力寻租等原因造成中国全社会收入差距过大,将会对中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产生明显而且深远的负面影响。

3.需求结构失衡

就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历程而言,在一国经济的起飞阶段,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但当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中上等收入阶段后,一是要加快经济增长由投资主导转向消费主导,形成新增长动力;二是要进一步实现消费升级,形成发展型消费结构。高收入国家的经济结构普遍以消费主导,如英美日等国的居民消费率普遍较高。这些国家在从中等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转变的过程中,消费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逐步上升,投资的贡献率则逐步下降。如20 世纪70年代到世纪末,日本的投资率从接近40%下降到25%左右,消费率则从52%左右逐步上升到56%以上[17]。而处于中等收入阶段的中国,以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结构中,消费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2009年为47.6%,2010年为36.8%,最近几年来一直在40%上下徘徊。投资的贡献率总体上仍超过消费的贡献率,而且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这一情形更为明显。可见,虽然已在统计指标上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中国的需求结构尚未真正改变,而这正是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由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转变所要经历的转变过程。

图1 2006—2010年中国消费、投资、出口贡献率

就中国而言,伴随着全球经济环境改变和中国自身经济实力的增长,进一步扩大内需将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由于收入差距过大所导致的中国居民平均消费倾向较低的现实,以及远未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国内有效需求难以进一步扩大。总体而言,现阶段中国居民消费水平较低,消费需求结构也有待升级。

图2 2010年中国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结构

为从统计指标上揭示中国居民的消费支出结构现状,本文将统计年鉴中居民消费支出中食品类支出、衣着类支出、居住类支出、交通和通信类支出归并为衣食住行类支出,反映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状况,将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医疗保健类支出、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支出、银行中介服务消费支出、保险服务消费支出归并为扩展服务类支出,反映居民的发展需要。依此规定,从上图2 所示2010年中国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结构中可以看出,中国居民在衣食住行类上的支出仍然占总支出的最大比重,而且远远超过扩展服务类支出和其他支出,农村居民在衣食住行类上的消费支出比重(74%)大于城镇居民(67%),在扩展服务类支出上的比重(2%)小于城镇居民(5%),说明中国居民尚未形成较为明显的发展型的消费结构,消费需求结构升级的任务和潜力均较大。

4.创新能力不足

创新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创新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意义在于,创新有可能突破报酬递减规律的限制,从而获得较为长期的经济增长。在高收入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中,技术创新的贡献率达70%,而中国的创新贡献率还不到40%[18]。而且,在现代社会中,成功的创新越来越依赖于企业的协同能力以及企业和制度环境间的合作界面,这可以是地方的,也可以是区域或国家的[19]。在这一方面,国内的协同创新能力明显不足,无论是企业间、企业与科研院所间的协同程度,还是创新的制度环境都有待改善。此外,创新的形式有多种,对现阶段的中国来说,最为重要的是获得以自主创新为代表的内生创新能力。内生创新能力与创新绩效有着较强的因果关系,是创新的前提和基本动力[20]。由于长期以引进技术而进行模仿创新,中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因此,逐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国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当前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径。

(二)包容性产业创新是中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然选择

从世界上其他转型国家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要从中等收入国家成功转变为高收入国家,需要三方面转型的协同配合,一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二是经济增长从投资、出口带动转变为消费带动,三是社会结构向渐趋公平化转型。中国的经济转型也正面临这三方面的问题,要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要完成这三方面的转型,而这种转型需要以包容性产业创新为实现途径,其原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释。

1.包容性产业创新有助于推动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理论上,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升级是同一个过程。从国际经验来看,高收入国家之所以跨越了中等收入陷阱,一个重要原因即及时实现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日本为例,二战之后,日本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先后进行了几次大的产业结构调整,从重化工业主导逐渐转变为以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韩国也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实现了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向资本密集型、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的转变,顺利从中等收入国家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包容性产业创新将是转型阶段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主要特征。这是因为,现阶段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乃至整个经济转型的关键在于从粗放型生产经营方式向集约型转变,也即一个效率提升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提高投入产出比,提升企业竞争力,而在中国广泛参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要素边际报酬率递减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包容性产业创新将是实现这些目的的主要途径。从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日韩等国的经验来看,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以技术立国、自主创新作为驱动本国产业升级的内生动力,成功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从而转变为高收入国家[21]。从包容性增长理念来讲,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应建立在提高社会各阶层收入水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不盲目追求经济增长。长期过度依附于工业扩张的经济增长是不完全的、非包容的,包容性产业创新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体现在,要在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基础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最大限度地创造就业机会和居民参与经济增长的机会,使普通民众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2.包容性产业创新有助于调整需求结构

包容性产业创新对需求结构调整的作用是一个间接的作用机制,主要通过收入分配对需求结构的影响来实现。前已述及,中国的收入分配不均的现状主要由收入分配制度、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等因素所导致,而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产业创新和包容性增长的实现得以解决。产业创新通过市场创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带来的市场分割,包容性增长的实现本身即包含了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因此包容性产业创新即有助于改善中国收入分配不均的格局,进而有助于需求结构调整。原因在于,首先,收入差距扩大引起贫富分化,而富人较低的边际消费倾向使得内需启动难以实现。在内需不足的情况下若要实现经济增长,就需要出口产品,这造成经济对外依存度上升。其次,由于低收入群体主要消费普通生活用品,进行工业投资的愿望不强,对工业制成品需求有限,导致国内市场对生产资料的需求严重不足,收入差距制约工业化进程,进而影响经济发展。特别是,收入分配问题对中等收入国家经济转型的影响更为严重,由于难以通过内需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其结果是产业结构被长期锁定在产业链低端,高端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反过来企业创新能力受到国外遏制。这样,产业结构低端化锁定将使中等收入国家在经济增长达到一定水平后出现停滞,陷入中等收入陷阱[22]。

3.包容性产业创新有助于实现经济增长与民生改善同步化

从经济现实来看,经济增长方式能否顺利地从投资主导转变到消费主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居民收入水平是否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阶段,如不能及时采取措施,改善收入分配机制,抑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很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拉美国家即是明显例证。

包容性增长理念的根本目的是能够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其基本要求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通过使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促进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而且,在经济增长前提下单靠市场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缩小贫富差距的,市场力量通常倾向用于扩大贫富差距,因此需要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23]。在政府方面,就需要增加用于改善民生的支出,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将增强经济增长的内需动力,实现经济良性增长,社会矛盾将趋于缓和,防止跌入中等收入陷阱。此外,包容性产业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等多方面内容,这既是一个创造新供给的过程,也是创造新需求的过程,创新主体和消费者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双方利益最大化。从这个层面上来看容性产业创新促进了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的同步化。

四、包容性产业创新的实现途径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中国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的重大任务,需要通过实现包容性产业创新来完成。包容性产业创新是结合了包容性增长和产业创新两方面内容的模式,其实现途径是对两个命题的综合与深化。从包容性增长和产业创新两个维度出发,可以认为“包容性产业创新” 的实现离不开基础设施与运行机制的有机结合,离不开微观个体与宏观环境的互动协调,离不开市场机制与政府支持的良好配合。因此,包容性产业创新的实现是建立在个人、企业、政府、其他社会机构、市场机制与外部环境等多项因素良好配置和相互协作的基础之上的,具体来讲,要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市场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做出努力。

(一)建立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现阶段,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并不完善,许多机制并不健全,企业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的能力和各种外部支持因素都严重缺乏,阻碍了包容性产业创新的实现,因此要逐步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首先,要加快科教文卫等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使社会公共事业能真正发挥作用,完善其促进产业创新和包容性增长的职能。其次,要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弱化城乡二元分割状况,改善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改善人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再次,需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包括社保、福利和慈善事业在内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可尝试引入多元化投资体系,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解决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困扰。

(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是保障机会平等、提高经济主体参与积极性、使人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关键所在,也是中等收入国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中国需要在前一阶段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特别是对垄断性行业收入分配制度加大改革力度。研究显示,传统垄断行业利用垄断性获取了较高的收入分配比例,甚至利用垄断故意制造“亏损”转嫁给消费者从而私藏“利润”为“收入”,而且新兴行业也利用技术垄断和知识垄断获取超额利润[24]。但对垄断行业的改革不是一味打击垄断,而是需要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从而既保证了产品供给,也使得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得到了解决。包容性产业创新体系下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工资与物价水平挂钩的机制[25],形成经济增长与公平分配的良性互动,既使得民众分享了发展成果,也通过绩效改革调动了各主体从事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了创新成果的大量出现,从而避免因收入差距过大所造成的问题使中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三)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

完善的市场机制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实现包容性产业创新的内在基础。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并非一帆风顺,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但总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共同特点,就是在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之后,政府很快将福利提高了,但市场化的经济运行方式却未能顺利建立[26],因此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仍需加快进行。特别是在经济和社会转型的这一关键时期,虽然进一步施行改革的阻力将会很大,中国仍必须进一步在以下方面深化改革,即:打破行政垄断,取消地方保护,加快金融市场化改革步伐,推进土地、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减少人为的要素价格扭曲,建立公平竞争市场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创造条件。尤其是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初期,对要素流动顺畅、市场环境稳定的要求更高,就更需要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支持。完善的要素流动机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有助于缓解现代社会创新活动投入巨大、风险趋高的不利影响,提高各创新主体进行协作的积极性,实现各产业部门的协同耦合,有利于实现包容性产业创新的目标。

(四)转变政府职能

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要随之调整。包容性产业创新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的作用,因而政府应逐步降低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并逐步让位为企业,政府更多地在维护市场秩序和创造适宜制度环境上努力。但国内不同区域市场化进程的速度差别较大,东部发达地区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中西部地区却仍然滞后,就更需要加快这一进程。此外,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对于政府行为有着重要影响,而且政府因素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作用非常显著,因此若要进一步借助政府的力量实现包容性产业创新,就要改变“唯GDP 论”的政绩考核方式。在新的考核方式下,地方政府应更为重视改善民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促进创新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立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将地方政府的关注点从GDP 竞赛转向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转向为企业从事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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