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祥慧 赵雪梅 黄东瑛
妊娠期并发症患者的临床护理
孟祥慧 赵雪梅 黄东瑛
目的 本院对综合性临床护理方法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的护理效果进行仔细分析和认真研究。方法 自2010年4月~2011年4月期间, 在本院有42例妊娠期高血压患者接受回顾性分析的临床护理资料。本院对患者都采用综合性临床护理的方式, 从患者入院之日起, 指定护理人员对患者实施一对一的护理, 其中主要包括对患者病情资料进行收集、患者心理方面的护理、病情与用药方面的护理、产时护理以及出院护理。结果 在本院的42例孕妇和产妇, 在其分娩的方式以及在最后出现早产、产后出血以及剖宫产现象发生的几率明显降低, 对新生儿的评分也随着护理工作的提高, 新生儿窒息、胎儿窘迫以及围生儿出现死亡发生的几率也逐渐的在降低。结论 经过本院医护人员采取的积极综合性临床护理方法, 从根本上可以明显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产妇出现并发症的概率, 降低胎儿及新生儿医疗的危险性, 减少孕产妇及围生儿病死率。
妊娠期;并发症;护理
妊娠期高血压是妇女在妊娠期特有的一种疾病, 在中国发病率为9.4%。因为病因不清, 所以大多数患者是在妊娠期间出现暂时性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 在分娩后随即消失。假如没有进行积极的治疗和仔细的护理, 会导致胎盘早剥、产妇会出现心力衰竭、造成胎儿宫内窘迫等并发症, 直接影响母子健康。现在吉林大学第四医院为了提高治疗效果, 降低死亡率, 在认真护理积极治疗的基础上, 采用综合性临床护理方法, 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治疗及护理效果, 受到患者及家属的好评, 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自从2010年4月~2011年4月期间, 在本院选择高血压妊娠期患者42例进行治疗, 并且患者的年龄都在23~42岁之间, 患者的平均年龄为32.5岁; 全部患者都符合WHO妊娠期出现高血压常规的科学定义, 36例患者为初产妇, 6例患者为经产妇, 其中包括31例患者为轻度高血压, 9例患者为中度高血压, 2例患者为重度高血压。
1.2 护理方法
1.2.1 建立个人档案 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建立个人档案:医护人员要为妊娠期高血压患者, 做好检查记录并建立个人档案。从怀孕16~20周开始就要进行常规的产前检查, 在怀孕28周前, 需要每4周进行1次检查, 在28周后, 每2周进行1次检查, 在怀孕32周后需要每周进行1次检查, 每次检查均做好详细记录。每位妊娠期中患有高血压孕妇, 在检查时需要进行详细的登记, 其中包括年龄、孕周以及体质量指数和血压等方面的症状。
1.2.2 心理护理 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应改多与患者进行交谈, 并且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获得孕妇及其家属的支持和信任, 要从根本上关心和体贴孕妇, 并且要耐心的做好产妇的安慰与解释的工作, 通过讲解一些生理以及分娩的知识, 倾听孕妇自己所说出的内心真实的感受和疑惑, 避免一切不良刺激, 解除思想负担。
1.2.3 病情护理 护士一定要按照临床要求准备好开口器、氧气、舌钳等, 防止出现意外。仔细检查产妇是否出现胎膜早破、有无胎盘早剥等不良反应的前兆, 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医生, 并对产妇的胎心音变化、胎动情况、症状、体征等, 最好保证每2 h听一次胎心音, 如果出现胎心音或胎动明显减少或消失等异常反应, 马上通知医生处理, 还要对患者的主诉, 比如恶心、视物模糊、头晕等进行仔细检查,杜绝隐患。
1.2.4 用药护理 护士在执行责任性护理措施的过程中,应做到准时给患者用药。
1.2.5 产时护理 医护人员要对产妇进行全程护理, 仔细观察生命体征, 对产妇心理、生理以及情感上进行大力支持,解除患者的精神紧张心理。对于正常分娩的产妇要陪伴直到产后2 h, 剖宫产产妇在手术室中陪护。
1.2.6 产后护理 医护人员要根据患者的身体素质及恢复程度来进行判断, 鼓励患者下床缓慢走动, 来促进盆腔内的血液循环, 促进淤血吸收。一定要叮嘱产妇注意休息、保持良好心态及愉快的心情、还要定期复查、适当的活动以及产后3个月内禁性生活等注意事项, 做好保健宣传[1]。
42例孕产妇患者与同期常规护理的妊娠期高血压孕产妇进行对比;生产时的分娩方式、怀孕中会出现早产现象、产妇产后出血、剖腹产手术的发生几率都会明显降低, 新生儿的评分很高, 胎儿在出生时出现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围生儿死亡发生几率也大大减少, 由此证明综合性护理方法取得非常好的临床效果。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时代的不断进步, 临床妊娠期高血压的发病特点是, 在没有征兆反应时突发, 且发病急、患者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 所以对医护工作人员的应变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临床护士要在平常工作当中锻炼自己, 积累更多的经验, 更要积极主动的学习多方面的业务知识, 努力提高自身能力, 并为患者提供舒适良好的护理环境, 对于临床有非常好的治疗效果。
[1] 贺秀慧.妊娠期高血压孕妇的临床护理分析.中国医学研究, 2013,11(2):71-71.
130011 长春, 一汽总医院/吉林大学第四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