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星,冯博杰,高智慧,高立旦,虞木奎
(1.浙江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浙江 杭州 310020;2.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浙江 富阳 311400)
关于林下经济发展的探讨
王宗星1,冯博杰1,高智慧1,高立旦1,虞木奎2
(1.浙江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浙江 杭州 310020;2.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浙江 富阳 311400)
随着林下经济产业的迅猛发展,不仅充分利用了林下资源,而且使当地林农获得增收。如何更清晰地认识林下经济,更好地利用林下经济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主要探讨林下经济的概念、理论基础和发展现状,分析浙江林下经济总体情况,并对林下经济未来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林下经济;农林复合经营;集体林权;经营模式
“林下经济”是近年来林业生产领域涌现的新生事物,也是一项新兴的富民产业。中央明确指出,发展林下经济,既可促进农民增收,又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同时加快林业经济转型升级,提高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也是当前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广大林业经营者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在此背景下,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林地产出率为目标的林下经济引起更多关注。
关于林下经济的概念,尚未有统一的定义。翟明普[1]从系统的整体性和主体功能性将其定义为以林地资源为基础,充分利用林下特有的环境条件,选择适合林下种植和养殖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物种,构建和谐稳定的复合林农业系统,或开展其他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以取得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而发展林业生产的一种新型经济模式。李金海等[2]根据北京城郊型林下经济的特点将其定义为充分利用城郊林业的区位优势、人文优势、资源优势,在林下发展具有休闲观光功能、文化凝聚功能和经济发展功能的新型经济模式。另外钱静等[3]从农业生产角度对林下经济进行定义。
对林下经济的概念应从3个方面理解。一是生产模式的立体性。即充分利用林上、林中、林下等空间资源,达到以短养长、高效集约的经营效果。二是产业结构的复杂性。是将林、农、牧等产业链条融合在一起共同发展的复合高效的独特产业结构。三是管理服务的广泛性。林下经济在管理上,涉及林业、农业、畜牧、医药等多个相关部门;在技术上,涉及到各类专业技术几十种;在生产上,涉及千家万户;在服务上,涉及产前、产中、产后主要阶段。
虽然林下经济为近年来林业新的发展方向,但其理论基础却来源于很早就提出的农林复合经营(agroforestry)原理、生态经济学原理、循环经济学原理等,且主体和内涵为农林复合经营。农林复合经营,人们又称之为农用林业、混农林业或农林业,其名称有多种,但其基本内涵没有多大区别。1969年联合国粮农总干事King首次提出混农林业(agri-silviculture)这一术语,并且将其定义为“在同一土地单元内将农作物生产和林业、畜牧业生产同时或交替结合起来,使土地总生产力得以提高的持续性土地经营系统”[4]。1982年, 《Agroforestry System》创刊,使农林复合经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农林复合经营在我国已有较悠久的历史,其发展可分为原始农林复合经营、传统农林复合经营和现代农林复合经营3个阶段[5]。目前,蒋建平、李文华从生态学角度,朱肇华、罗菊春从经营学角度,马世骏、熊文愈从系统学角度阐述的定义具有代表性。
林下经济理论来源于农林复合经营,但两者之间也有显著的不同:一是培育对象的侧重不同,林下经济是以林为主,而农林复合则不一定;二是土地利用类型不同,农林复合经营的土地利用类型多为耕地,而林下经济的土地利用类型是林地;三是发展的阶段不同,农林复合经营是一般的农业生产活动,而林下经济是在这种经营活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全新经济形式,它以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为指导,做到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四是概念和范畴不同,农林复合经营主要表征经营活动,林下经济主要强调发展经济,而范畴更加广泛。可以说,林下经济主体来源于农林复合经营,但是又不同于农林复合经营,在内涵和生产格局上,更强调其经济属性。
近年来,全国各地均着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吉林、黑龙江、辽宁、山东、浙江、广西、云南、贵州、北京等地发展较快。北京在对生态涵养区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的同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2009年发展林下经济面积超过10 667 hm2,产值突破12亿元,带动24万农民致富[6]。西藏利用典型民族特征发展特色林下经济,通过种植野生藤条、藏药将林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具有林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产品,创造经济效益[7]。大兴安岭林区具有丰富的野生经济植物资源,目前已发展成多种经济模式,如兴安落叶松 +兴安杜鹃、白桦 +柴胡等[8]。浙江安吉依托丰富的竹林资源,不仅在林业、竹产业发展方面是全国典型,林下经济发展更是走在全国前列,国家林业局曾多次前去调研。
然而目前对林下经济模式的分类还比较混乱。根据林地特点划分,已知的有北京的城郊型林下经济[2]、贵州的庭院型林下经济[9]。根据林种配置可以细分为林菌模式、林药模式、林草模式、林特模式、林菜模式、林花模式、林禽 (畜)模式、林粮 (经)模式、林果模式。有人把林禽 (畜)模式叫作林牧模式;有人将林草和林牧模式合并为林草牧模式[10];有人将林特模式又细分为林下特种禽模式和林下特种经济动物模式[11];有人把林粮模式叫作林农模式;有人又将林农模式划分为林粮模式和林油模式两种,不但划分混乱,而且几种模式存在重叠。作者认为林下经济模式可以概括为林下种植模式、林下养殖模式和林下生态旅游模式。其中林下种植模式包括林菌模式、林草模式、林花模式、林菜模式、林果模式、林农、林特(植物)模式;林下养殖模式包括林禽 (畜)模式、林特 (动物)模式。目前林菌模式、林药模式、林禽 (畜)模式发展较为迅速,在许多地方已形成产业化经营。如吉林省近年来发展林下食用菌、药材12 000 hm2,放养梅花鹿、野猪、黑熊20多万头,雉鸡20多万只,每年围绕森林资源开发形成的经济总量已超过600亿元。当然有的林下经济存在多种模式的结合,如高效经营模式、循环经济模式,使林下经济向集约化、立体化发展。山东菏泽市大力发展“上林下草、上林下药”等多种立体开发模式,全市已建立51个13.3 hm2以上成方连片的示范点[12]。陕西宜君县核桃种植户通过与酒厂合作,用酿酒后剩下的酒糟喂猪,将猪粪引入林地浇灌,把林业引入到循环链条末端,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循环体系,既解决了环保问题,又充分利用了废物,提高了经济效益[13]。
关于林下经济模式的选择,各地均根据当地条件,突出当地特色,筛选出适合当地发展的林下经济模式。云南西双版纳利用热带雨林的特殊地理环境种植砂仁,成为当地主要的经济来源之一[14];上海郊区依据靠近大都市的优势,林下种植水果、蔬菜,使上海一年四季可以吃到自产的果蔬产品[15];云南林下山嵛菜已形成规模不等的产业化种植基地[16]。然而在立足当地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考虑林下经济对林地植被的影响。目前有些地方存在林下养牛、羊等大型植食性动物的现象,这样不仅对幼树造成伤害,而且对林下植被的生长不利,破坏生态环境。另外,大面积种植林下经济作物必然涉及到植物病虫害的有效防治。大面积喷洒农药的现象普遍存在,不但造成林下副产品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而且造成林地环境的破坏。因此在选择林下经济模式时应保证:一不影响林木的正常生长,二不降低生态功能,三要依托林地资源[6]。
林下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而市场经济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规模化经营,有规模才能有效益。同时为了规避规模化经营带来的风险和获得一定资金支持,一些地方走上了林业合作化发展道路,如 “公司 +农户”、 “公司 +基地 +农户”[17]、“公司 +合作社 +农户”、“公司 +专家 +基地+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模式。但范远江等[18]认为,前两种模式公司与农户间是一种简单的市场交易合作关系,缺少应有的保障,面对市场存在很高的市场交易费用,从而导致该模式效率低下。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是比较有效率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恰好担当了小农户与大市场、小农户与大企业之间的桥梁,一方面联结林农,形成规模,组织实施生产资料采购和林产品交易,有效提高了林农直接进入市场交易时的谈判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联结大市场、大企业,代替企业组织农户,将市场信息直接传递给农户,减少了中间过程的摩擦成本、交易费用。这正是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方向[19-20]。
在调查中,发现浙江省林下经济的模式种类繁多、形式多样,且错综复杂。按林上植物的时空,可分为幼年期、壮年期、衰老期。这种分法的优点是很容易回答不同的林期适宜开发的林下经济的类型。按对林下资源的利用成份分,可分为地下土地资源、地面空间资源、地上半空空间资源。本文按照传统经营把林下经济分为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休闲三大类,林下种植包括“一竹三笋”、林茶、林草、林经、林苗、林药、林菜、林菌模式,林下养殖包括林禽、林畜模式。
浙江省林下经济模式充分结合本地林业特色,开发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特殊林下经济模式,如一竹三笋模式、林茶模式等。从经营面积上看,一竹三笋模式、林茶模式、林粮模式、林游模式经营面积均较大 (表1),其中一竹三笋模式和林游模式经营面积分别达19.533万和33.333万hm2,占浙江省林下经济90%以上,成为主要的经营模式。从经济效益来看,一竹三笋模式和林游模式产值均超过10亿元,分别达到18.280亿元和29.150亿元,经济效益巨大。同时林苗模式、林茶模式、林畜模式和林禽模式经济效益也均超过1亿元。
表1 浙江省林下经济主要模式经营情况
土地产出率是指单位土地上的平均年产值,是反映土地利用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当前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尤为重要。由图1可知,林苗模式和林禽模式667 m2土地产出率分别达到7 500和8 560元,显著高于其他林下模式。而一竹三笋模式、林粮模式和林游模式 产出率较低,667 m2仅为614,528和583元。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虽然一竹三笋模式和林游模式经营面积大,经济效益高,但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并不高。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应该发展林禽、林苗等土地产出率较高的模式。
在对浙江省各种模式研究的同时,也对各市县林下经济效益进行调查,主要是杭州、丽水等7市25个县47个典型调查点 (表2)。
将各地级市所属市县林下经济产值求和,然后取其平均值,以获得各地级市林下经济效益水平,然后进行比较,得出图2结果。
图1 浙江省林下经济模式的土地产出率比较
图2 浙江省各市林下经济产值分布
表2 浙江省各市 (县)林下经济的发展概况
由图2可以看出,各市林下经济产值差异较大。浙北平原及舟山岛屿林下经济产值较低,其中舟山最低,为0.61亿元,其次湖州为1.33亿元,杭州及宁波林下经济产值也仅为1.96亿和1.77亿元。而浙西丘陵及浙南山地林下经济产值较高,其中丽水最高,为3.86亿元。这也说明林业资源较丰富的浙西及浙南,其林下经济成为林农致富的重要途径。从林下经济产值贡献来看,杭州、湖州、宁波明显林上产值贡献较大,这些地方也多以干果类乔木树种为主,因此林下经济发展更注重林上产业的发展。而丽水、衢州、温州、台州等地森林旅游产值较高,其中衢州森林旅游产值占整个林下经济产值的81%。可见,丰富的林业资源不仅带来了环境的改善,而且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近几年虽然社会各界对林下经济产业有了一定的认识,产业化经营在局部地区也有了一定规模,但总体上仍处于“混沌初开”的阶段,一些典型的、急切的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各地在发展林下经济过程中,大多选择适合当地发展的林下经济模式,但也存在模式较为单一,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部分环节还处于断链的现象,这样势必会造成资源浪费,集约化水平不高,进而减少收益,同时对林地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稳定性不利。另外种养殖是发展林下经济的基础和重点,林下产业涉及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等诸多环节,但产业链缺乏延伸,各环节间的联系普遍较为松散,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王继军等[21]将生态经济系统演变过程划分为4个阶段,其中第4个阶段即生态经济系统良性循环是生态经济学所追求的终极目标,通过对陕北纸坊沟流域林业经济进行分析认为,只有形成“高效设施农业+经济林+林草资源-养殖业 +林草产品+生态旅游”循环链网,才能使生态成为产业发展的生产条件、经济成为生态改良的保证,实现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互动。因此在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除了扩大种植面积,还应转变思路,从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角度去考察,注重循环经济理论的研究,尽量形成闭合的生态经济循环系统。
林下经济系统是一个人工干预下的复合生态系统,林下经济作 (动)物的引种受到林分类型、林下小气候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林下经济作(动)物的引入,破坏了原有生态系统的平衡,势必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以重庆目前在林下经济发展中最普遍的林下土鸡养殖为例,可以看到一些不良的苗头,部分区县的林下土鸡养殖场所,由于667 m2养殖密度400~500只,土鸡不断对土里的草和种子进行刨食,林下已经出现寸草不生的状况,土鸡排放的粪便则大量堆积在林地中,遇到大雨,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22]。另外,林下种植在坡度较大区域会加大水土流失,种植过程中使用化肥与农药会造成污染,需要对林地进行清理,造成树木幼苗受损,种植活动对林地土壤的扰动可能促进碳排放和理化性质改变。而目前林下经济作 (动)物的引入与林木生长关系、对环境的影响机理的研究十分不足,严重影响了林下经济效益和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
目前,林下经济的研究仍处于方兴未艾的快速发展阶段,虽然在基础理论和相关技术研究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但其发展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必将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1] 翟明普.关于林下经济若干问题的思考 [J].林产工业,2011,38(3):47-52.
[2] 李金海,胡俊,袁定昌.发展林下经济加快首都新农村建设步伐 [J].林业经济,2008(7):20-23.
[3] 钱静,律江.都市现代农业 [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4] 沈国舫.森林培育学 [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1.
[5] 程鹏,曹福亮,汪贵斌.农林复合经营的研究进展 [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34(3):151-155.
[6] 袁顺泉,王锐,韩洁,等.适合生态涵养区农业发展的林下经济模式 [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0(11):26-29.
[7] 宫照红.开发西藏林区林下资源 促进森工企业经济发展[J].林业科技管理,2001(1):37-39.
[8] 冯万平.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林下主要经济植物资源概况及经营保护利用意见 [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0,33(3):66-68.
[9] 韩杏容,黄易,夏自谦.林下经济建设项目可持续性评价研究 [J].林业经济,2011(4):85-90.
[10] 刘新波.发展林下经济的几种模式 [J].林业科技情报,2007,39(2):18-19.
[11] 贾忠奎.林下经济复合经营实用技术 [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1.
[12] 房用,穆宗昭,蹇兆忠.林药间作及其前景 [J].山东林业科技,2006(3):101-102.
[13] 樊娟娟,张旭恩.破解瓶颈 切实推进核桃林下经济的迅速发展 [J].吉林农业,2011(5):250.
[14] 管于琴,陈书坤,郭辉军.森林生态环境的利用和模拟-西双版纳当地民族天然林下经济作物种植研究 [J].云南植物研究,2000(增刊XII):113-122.
[15] 顾晓君,曹黎明,叶正文,等.林下经济模式研究及其产业发展对策 [J].上海农业学报,2008,24(3):21-24.
[16] 吴立新.关于在林下种植经济作物山嵛菜的探讨 [J].林业调查规划,2002,27(增刊):97-99.
[17] 王虎,夏自谦.基于区位商法的北京市林下经济产业布局研究 [J].四川林勘设计,2010(1):27-30.
[18] 范远江,袁淑清.民族地区林下经济发展模式解析 [J].民族经济,2011(3):50-55.
[19] 马文学.林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的构建研究 [J].中国林业经济,2011(1):53-56.
[20] 孔祥智,何安华,史冰清,等.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J].林业经济,2009(5):17-23.
[21] 王继军,郭满才,王云峰,等.纸坊沟流域生态经济系统演变规律研究:兼论“退耕还林 (草)”下生态经济系统演变 规 律 [J].中 国 农 学 通 报,2005,21 (10):324-329.
[22] 汪登秀.重庆市林下养鸡产业的优点及发展对策 [J].现代农业科技,2010(7):354-356.
F 307.2
A
0528-9017(2013)04-0389-05
文献著录格式:王宗星,冯博杰,高智慧,等.关于林下经济发展的探讨 [J].浙江农业科学,2013(4):389-393.
2012-12-31
浙江省省院合作林业科技项目 (2011SY10)
王宗星 (1985-),男,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林业经济。
高智慧。E-mail:wzxbest@126.com。
(责任编辑:张瑞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