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星岛日报》30日报道,歌手黄贯中涉嫌在去年立法会选举时,在投票站内拍照违反香港法例,29日在大埔区被警方拘捕。黄经调查后已获准保释。有法律专家30日表示,由于选举条例很清晰,相信黄贯中这次“凶多吉少”。现年48岁的黄贯中被誉为香港“摇滚教父”,去年得到新城劲爆殿堂歌手大奖。警方调查发现,2012年9月9日立法会选举期间,有人当晚10时投票后,在微博留言“有权就有责,丢下屋里大肚婆,飞车到投票站,谢谢爱人体谅”。该微博还附有一张清楚显示选票及印章的照片,怀疑在票站内偷拍。香港《立法会选举程序规例》规定,任何人士如无选管会成员或票站主任准许,而在票站内拍照、录像或录音,均属违法,可被判罚款5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有香港媒体29日晚曾多次致电黄贯中的经纪人,但一直无人接听。律师钱志庸称,微博上有一张清楚显示选票及印章的照片,相信也显示了投票人名字及选举日期。另外,一般情况下选票不能带离选票区的范围,因此这些证据已确定是事实,歌手黄贯中很难表达任何异议。▲(向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