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细化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2013-01-31 20:47本刊编辑部
资源导刊 2013年3期
关键词:耕地面积县乡违法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土地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意见》提出了具体的落实共同责任保障措施。建立地方党政组织召开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土地违法查处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建立行政执法信息银政企间共享机制,在金融服务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建立健全舆论和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对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曝光。建立约谈机制,对土地违法行为未发现或报告不及时的乡镇(街道)、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10%以上15%以下的县乡进行警示约谈。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不落实、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15%以上的县乡等,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或取消单位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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