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金 谢 云 贺铭鸣 郑 睿
做好标准预评价工作 把好检验质量关
张 金 谢 云 贺铭鸣 郑 睿
本文介绍了在医疗器械产品中口腔材料产品的注册检验工作,指出执行注册产品标准的产品,都要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YZB)的预评价工作。
标准预评价 质量 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检验中心”)的前身是“全国医疗器械工业总公司口腔材料检测室”,成立于1980年。现已发展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成立的10个国家级医疗器械检验中心之一,主要工作是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医疗器械产品(主要分工口腔材料产品)注册检验和市场抽验任务,是国内唯一的国家级口腔材料产品质量专职检验机构。
检验中心共有工作人员20余人,设置四个职能部门,分别是:中心办公室、条件保障室、理化检测室及生物检测室。多年来,各职能部门为贯彻中心的质量方针:严格、准确、公正、周到,为实现中心的目标及承诺而努力的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检验工作,把好质量关,两年多来,根据国家局审评中心的要求,检验中心认真开展了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YZB)的预评价工作,下面就围绕检验中心的标准预评价工作做介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药局食药监办函[2010]133号《通知》的要求,检验中心于2010年12月开始,对拟申请注册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产品标准进行预评价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检验中心领导首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食药监办函[2010]133号的《通知》,对开展评价工作的目的、意义进行讲解,并以检验中心内部发文(北大医械检[2010]014号)的形式,对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标准预评价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检验中心文件中要求:“从2010年12月17日起,委托单位送检时,凡执行注册产品标准的产品,在签订检验委托合同后,须进行注册产品标准预评价工作”。这样从工作流程上对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使这项工作的开展有了制度上的保证。
为了使标准评价工作行之有效地进行,检验中心要求办公室为每个检验人员配齐了现行的口腔材料行业标准,同时将2010年以后颁布的口腔材料标准制、修订的情况、新旧标准的实施、替代情况一一列出并发给大家。另外,标准管理人员将与口腔材料行业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其他行业标准进行了搜集、整理,以便随时查阅,从而对标准的预评价工作有了技术保障。针对以往注册产品标准中常见的生物相容性检验项目所引用的标准比较混乱的现象,检验中心编制了《注册产品标准中常用的生物性能检验项目、规范书写示例及依据的标准名称一览表》,为检验人员评价标准提供方便。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产品标准预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真正起到医疗器械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中心文件中设立了五步标准预评价法,具体做法是:
第一步:设立专人在检验之前对标准进行预评价。检验人员领取样品后,将委托单位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及检验样品、产品说明书一并交到审核员处,首先对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初步意见,并填写中心编制的《评价意见表》。
第二步: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及检验完成后,将第一步标准预评价中提出的问题或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通知委托单位,并建议修标。具体做法是:如对标准中的问题有疑义,告知理化检验室主任,并由理化室主任召集有关人员,提出修改方案,报中心技术负责人,确定最终修改建议。委托单位修标后,还须对标准进行再评价。
第三步:检验完成后,理化检验室主任对上述标准评价意见进行审核,确认标准预评价人员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是否已落实,是否基本满足要求。
第四步:将《评价意见表》上的内容打印到《拟申请注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预评价意见表》上,与“检验报告”、“原始记录”等技术资料交报告审核人员,必要时对标准再次进行评价。
第五步:技术负责人在报告批准阶段时,对标准进行综合性评定。
一年多来,检验中心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照五步法开展预评价工作,对注册产品标准进行了技术把关,共对360份注册产品标准进行了技术评价,为国家的监管工作起到了技术支撑作用,同时也得到了客户的肯定。
我们感到,在预评价工作中,我们制定的五步评价法,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每一步都要求职工以极端负责的态度,为控制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把关,缺一不可。但我们认为做好标准评价的第一步尤为重要。因为口腔材料区别于其他的医疗器械,有着很强的特殊性。首先是涉及的产品种类繁多,而且新产品层出不穷。有的同类产品,由于用途不同,标准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就会有很大差别。再有我们面对的客户,特别是境外产品注册的代理商,往往不能规范地参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制注册产品标准;特别是针对一些新产品的新试验方法,经常是不能科学、准确地进行描述,导致所引用的方法标准不能起到控制产品质量的作用。因此,为了把好标准的质量关,必须重点加强第一步工作的力量。检验中心办公室专门设立一名专业知识较全面的技术人员对标准进行预评价工作,根据注册产品标准情况采取了三种处理方式:
1.若注册产品标准不存在问题,在中心编制的《评价意见表》中填写“基本满足”,并签字。办公室通知相关实验室,直接进入检测阶段。
2.若发现标准中存在影响检验质量或降低参数指标的问题,则与客户沟通,必要时将客户请到检验中心,直接与客户讨论,提出应该如何对标准进行修改的建议。如果客户同意修改标准,就等待标准修改后再开始检验。如果客户不同意修改标准,就在检验完成后,将对注册产品标准的评价意见写入检验报告。
3.若发现标准中有缺项目的问题,及时与客户沟通,若客户不同意修改标准,在不影响其他项目检验工作的前提下,将标准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到中心编制的《评价意见表》中,通知检验人员按注册产品标准进行检验,然后将对注册产品标准的评价意见写入检验报告。
标准预评价的第一步是最重要的一步,通过这一步能够使检验中心比较全面地掌握目前口腔材料国内外发展的情况及注册产品标准的水平。由于大量的境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及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如何让注册产品标准的水平既要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又能满足产品质量的需求,是标准预评价工作所要达到的目的。
在开展标准预评价工作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发现,标准中存在问题最多的是境外“粘接剂”产品的注册产品标准。此类产品虽然都是用于口腔材料粘接的,但粘接的性能却有所不同,不能采用同样的要求。例如:“树脂水门汀类粘固剂”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是符合“牙科学聚合物基充填、修复和粘固材料”的医药行业标准。如果简单地评价,可以认为是“基本满足”行业标准的要求。但对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后发现,该产品不但具有树脂聚合物基粘固材料的性能,同时又含有光固化水门汀的粘接性能,因而提供的注册产品标准不能起到全面控制产品质量的作用,我们建议委托单位,将“牙科学聚合物基充填、修复和粘固材料”和“光固化水门汀”两个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统一考虑,委托单位采纳了我们的建议,重新修改了标准,使检验顺利进行。
另外,有一个境外代理机构在2011年同时送检了三个“粘结剂”产品,分别为“光固化正畸粘结剂”、“自凝正畸粘结剂”及“牙釉质正畸粘合糊剂”三种类型的粘接材料,应该采用“牙科正畸粘接材料”医药行业标准中涉及不同类型产品的检验项目来编制注册产品标准。由于委托单位对产品的性能了解不够,编制的注册产品标准不能规范化地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编制,而是简单地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及方法搬过来,没有明确地按行业标准中的类型进行分类,且提供的中文说明书过于简单,使我们的检验工作无法进行。我们的标准评价人员首先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耐心与客户沟通,同时让客户提供该产品的相关的英文技术资料。由于涉及的内容较多,我们将客户请到了检验中心,针对标准中的问题逐条进行讲解,并对如何按行业标准进行分类及选择检验项目,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我们在完成了第一步评价后,由于此标准中问题较多,检测人员对此产品格外关注,在检测过程中又多次与客户沟通,最后与客户达成了共识。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次的修改,最终完成了该产品的检测。虽然我们在标准评价中花费了时间及精力,却得到了客户的肯定。他们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很高的评价。
2012年4月初,检验中心受理了一个境外的注册产品标准,该产品曾于2007年在检验中心检测过,本次检测的目的是重新注册检验。当我们审阅标准时发现,委托单位提供的注册产品标准还是2006年版,标准中的两项主要技术要求对应的试验方法没有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没有急于要求对方更改标准,而是与检验人员一起查阅了2007年的检验报告。我们发现,委托单位提供的标准与2007年送检的标准是同一版标准。当年检测时,虽然方法可行,产品也是合格的,但上述两项试验方法中,其中一个方法(国外的某工业行业试验方法)我们国家已有现行的行业标准(2008年颁布);另一个试验方法被国家现行的技术法规所代替。于是,我们将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该引用的标准进行了整理,再次与委托单位联系。首先讲解了国家对医疗器械注册产品的要求,又诚恳地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委托方表示愿意与检验中心配合对标准进行修改,待将标准修改好以后,再来送样检验。
总之,通过开展标准的预评价工作,我们有两点体会:
1.重视第一步标准预评价工作,将标准中发现的问题解决在开始检测前,不仅为送检的客户提供了服务,还减少了标准版本的修改次数,避免了由此给检验工作造成的干扰,为检验中心向客户承诺的检验时限赢得了时间。同时也为把好检验质量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通过开展标准预评价工作,加强了检验人员贯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意识,使检验中心的每一个工作人员在依据YZB标准进行检验遇到问题时,首先考虑YZB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差异,自觉对YZB标准进行积极评价。
1.在大量国外口腔材料产品涌入中国市场的情况下,标准预评价工作无疑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起到了很重要作用。但是一个专业水平较高的境外产品代理机构或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的产品代理商则能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为外国语与专业知识结合在一起,才能最充分地发挥桥梁作用。希望标准化主管部门能更多地关注这些机构或人员,定期通过办培训班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教育、医疗器械各行业涉及的标准制、修订情况宣贯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使他们在样品送检前对制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已心中有数,这样不仅可以缩短评价标准的时间,也能够提高标准的质量。
2.国内生产企业对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意识不强,送检时许多都未严格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仅仅是部分采用。标准预评价工作强调的是注册产品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适合性。所以应通过各级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在各自管理的辖区内,积极宣传国家对制定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的要求,从源头上首先解决对采标严肃性的认识问题。这样在注册产品标准送到检验机构时,就会大大缩短评审时间及修改标准次数,从而可以实现更加理想的质量监管状态:不是通过修改标准控制产品质量,而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企业就主动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来控制产品的质量。
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疗器械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