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了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期刊出版增刊的审批。为规范期刊出版增刊活动,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下发了《关于取消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通知》强调,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前,须报所在地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期刊出版增刊应刊印“增刊备案号”,不再使用“增刊许可证编号”。期刊出版单位要自觉遵守《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不得擅自出版增刊;不得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合作出版增刊;增刊出版不得偏离正刊办刊宗旨及业务范围;非学术期刊不得利用增刊出版学术论文版。《通知》指出,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完善对期刊出版增刊编、印、发等环节的管理,强化报刊审读及年度核验等手段,将期刊出版增刊情况纳入重点审读及年度核验范围,加强对出版物市场检查,对未经批准,利用增刊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期刊出版单位违规出版增刊予以处罚和纠正。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近日就开展2013年印刷企业和复制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把年度核验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重点掌握印刷企业绿色印刷和数字印刷的发展动态,切实加强对老旧光盘复制设备报废的监管。
《通知》明确了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重点。一是各地要加强对印刷企业执行“五项制度”的监管,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地区的监管,特别是在2012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专项行动中被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要暂缓年度核验。二是各地要重点了解印刷企业在“三废”处理和设备环保节能升级等方面的情况,重点统计数字印刷产值的相关数据,全面掌握印刷业发展的最新情况和问题。《通知》还明确了复制单位年度核验的重点。首先,各地要认真检查复制单位执行复制委托书制度、光盘来源识别码(SID码)蚀刻制度情况及向公安部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报送样盘情况。其次,各地要认真审核光盘复制单位的主要复制设备的购置、登记和使用情况,严防报废设备流入地下从事非法复制活动,对未按规定增加、进口、购买、变更光盘复制生产设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办。
1月17日,国家版权局对外发布2012年全国作品登记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统计数据和排名:全国作品登记总量为687651件,较2011年增长49.0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139228件(包括云计算类软件登记1946件),同比增长27.33%。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版权局还首次对外发布了我国著作权质权登记有关数据:2012年共登记146件,涉及软件和作品数量773件,质押金额总计27.51亿元。
从登记作品类型来看,登记量较多的作品为摄影、文字、美术、影视,录音、录像制品的登记量也有较大突破。去年由于企业自主开发软件数量激增,使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再创历史新高。
被列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针对党委工作部门需求开发的《中国党建期刊文献总库》日前建成并通过专家验收。
专家按照资源出版、数据质量、系统功能三方面对该产品进行了审查。《中国党建期刊文献总库》涵盖了理论研究、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党建工作相关领域,解决了党建内容信息渠道少、查询效率低、覆盖面窄等问题,可为党委工作部门提供有效的信息资源服务。据悉,该项产品采用自主研发的KBASE数据库系,系统稳定运行,可操作性强,是党建期刊全文信息的权威检索工具。
“十二五”国家重点出版物《中国共产党强国之路丛书》重大课题编撰工作日前在成都启动。该套丛书由四川省社科院组织专家在2012年年初策划立项,并被新闻出版总署增补为“十二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四川省社科院专家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对该套丛书的框架设计进行修订完善,由最初设计的16卷本增加为18卷本,并将其列为该院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