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均等化视角下的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

2013-01-30 15:28常勤毅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均等化公平正义公共服务

常勤毅

(宁波大红鹰学院,浙江 宁波 315175)

一、农民工城市文化的“融合”与“融入”

“农民在城市化的浪潮中走进了城市,但要真正融入城市,由农民转变为市民,由过客转变为主人,与实现经济权益、政治权益、社会权益相比,更为根本的是文化认同和文化融入。因为只有实现了文化认同和融入,才能实现价值观念、行为规则、生活方式的转化。”[1]文化融入,虽然较多的是农民工的主体性问题,即是农民工本人的文化素养、心理素质、审美心理等影响了他们由“看客”、“过客”变为“主人”的角色转变;在研究中,与其说是他们自身的原因,倒不如说是来自于他们之外的其他因素,阻碍和限制了他们文化融入的步伐和进程。

所谓“文化融入”从词义上讲,“入”在甲骨文中,像个尖头器具,尖头器具容易进入。“入”的本义是“进来”或“进去”的意思。在《说文》里有“入,内也”的解释。在《诗经·唐风·山有枢》有“他人入室”诗句。在《庄子·人间世》、《左传·文公十六年》、《史记·项羽本纪》、三国时期的《笑林》等史书中分别有“就不欲入”、“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和“鲁有执长竿入城门者”等记载。至于后来派生出来的“入门问讳(到别人家里,先需了解人家先祖名讳,以便谈话)、入对(进宫回答皇帝的问题)、入览(看到)、入迁(从外地迁到京城做官)、入学(童生考取秀才)、入帘 (科举时期,考官进场阅卷);以及入山、入口、入朝、入见、入席、入列、入队、入伙、入伍、入党、入团等等。所有这些词语,都有一大共性:就是充分反映了被入者的尊贵、高位、固守和被动,也体现了入者的卑贱、低位、殷勤和主动。

如果在农民工城市化的问题上,也习惯地运用“融入”,那么一个“入”字,也就无形中提高了城市的门槛,就无形中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变成了农民工的单方面行动,仿佛我们的城市只是被动地接纳和收容这些农民工,他们“入”不“入”进来,何时“入”进来,“入”进来是否呆得下去等等一系列的后续问题似乎全推给了农民工本身。其实,这只不过是我们在努力缩小和消灭城乡差别、让农民工生活得有尊严的进程中,自觉不自觉产生的另一层意义上的不平等。

因此,我们认为,即便是不用“融合”而采取“融入”的说法,也应该特别指出农民工的城市文化融入,关键不在与他们如何“入”,而是各方面怎样和农民工“融”的问题。一个“融”字,它涉及到的是:“融化”、“融解”、“消融”、“调合”、“和谐”、“融洽”、“流通”等,而这些含义无主次、无主动被动之分,它所涉及的双方或各方,都要齐心协力、和谐相处,才能融会贯通、合为一体。这就涉及到农民工的输出地、输入地、输送过程中等诸多方面如何与农民工建立更为融洽的关系、创造更为和谐的氛围等有利于农民工更快、更好地“融化”在城市里的各种因素,从而实现我们社会各方与农民工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二、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与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国家政府在给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时,应考虑到要和当前的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尤其要强调的是应该将公平正义原则作为一个严格的尺度和准绳,要让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均等的条件和机会,共同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首先是指一些最基本的民生服务。比如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等,其次是指一些公共事业方面的服务中。比如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科学技术、人口控制等;第三是指一些公益基础性服务,比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生态维护等;第四是指一些在公共安全性服务,比如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安全消费、国防安全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这表明,我们党已经将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切入点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面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非均等化现象,有学者一针见血指出:“我国政府重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现阶段仍面临许多挑战,基本公共服务依然存在非均等化现象,甚至在有些方面呈现出某种恶化的态势。”[2]体现在农民工身上,就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提供给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着供给不足和供给不均的现象。如有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资源的供给、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的社会保障问题等。可是供给不均的问题却经常被人们与供给不足的问题混为一谈,甚至干脆视若罔闻。在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过程中,农民工的文化活动参与、电影、音乐会欣赏、书刊阅读等,与对他们的经济收入、子女教育、医疗服务、住房等相比,就常常被人们忽视。这种忽视的直接后果就是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给农民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上出现明显的供给不均。如在高档的社区有游泳池、图书室、健身房等,而在农民工聚集的住所和低档小区里有的连个报箱都没有。

在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过程中,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享受不均”也是个普遍性问题。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这种权利享有就是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的必由之路。从动态的流变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过程,而全体社会成员对社会发展成果的共同享有则是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结果,二者是一个过程、一个结果的关系,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在实际生活里,农民工是“享受不均”的。

三、公共服务均等化视角下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的对策措施

(一)保障和加大对农民工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要坚定不移的坚持科学与民主理念

在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中,相关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要坚定不移的坚持科学与民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有赖于公共服务部门科学、民主地制定并实施公共服务政策。尤其在对待农民工的问题上,我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有一套科学、可行的保障措施。主要看是否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相关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政策和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是否科学、是否充分考虑和反映了广大农民工的民主权利。假如相关公共服务政策制定在可行性、全面性、灵活性、法制性等很多方面考虑不周或缺乏严谨性,就会出现政策上的失衡,造成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最终引发社会不和谐。

(二)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全部依赖市场,要有政府公共服务安排

由于我们党和政府近几年推行和实施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我们国家在许多领域市场化的进程发展比较迅速,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市场不是“万金油”,市场化的同时,会带来人们的见利忘义、自私自利、金钱至上,特别是在一些公共服务方面,把一切都推向市场,即过度市场化,很可能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均和不平等。曾几何时,由于政府财政紧张、大包大揽基本公共服务而出现重数量、轻质量,重场面、轻细节,重业绩、轻效益等一系列问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市场化曾经被认为是解决政府供给不足问题的重要出路。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将一些不该实施市场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也一股脑地全都推给了市场,有些本来是属于政府的公共服务安排也给放弃了,这无疑造成了基本公共服务成本大大提高,一般群众,尤其是那些农民工难以承受公共服务的高价位,这便加剧了社会不均。因此,在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中,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全部依赖市场,政府不能完全放弃对公共服务的责任。有些基本公共服务只能由政府来提供,才会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三)实现农民工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提高政府部门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广大农民工能否真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关键是他们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是否是真正找到了“城里人”的感觉。而他们有没有这种感觉,很多时候是取决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人的服务意识到不到位、服务态度好不好、服务能力强不强、非服务质量高不高的问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虽然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在面对那些农民工时,城市里的人们、尤其是那些政府职能部门的人,有时就会情不自禁的流露出天生的优越感,引发对农民工的歧视言行。笔者在《让新生代农民工融入都市文化生活》一文中指出:“比如同样一种品牌的衣服,穿在城市人身上,谁看谁都说很有档次;穿在农民工身上,怎么看都是地摊上的假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似乎和政治、经济和机会都没有直接和必然联系,只能说是在审美观念上的不平等——城市人审美品位高、农村人审美层次低在作祟;只能是全社会对农民工在文化价值观念上的歧视所带来的必然结果。”[2]在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政府部门人员首先要从内心深处消除自己的“文化优越感”和“审美自负”心理。这是做好服务的第一步。其次才是如何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问题。

总之,农民工城市文化融入有利于社会和谐,如何站在公平正义、一视同仁的基础上,给广大农民工营造一个使他们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干劲十足的审美氛围和文化环境,应引起全社会关注。

[1]李国新.让农民工享受文化发展成果 [N]人民日报,2011-10-20(24).

[2]肖文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关键.[EB/OL]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81 98/140124/140126/8444709.html,2008-12-02/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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