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玲洁
据《小康》杂志发布的“2013中国平安小康指数”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受访者对“食品安全”表示担忧,食品安全问题已连续四年成为影响国人安全感的首要因素,亦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在今年5月份的三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都提到食品安全问题,强调要“重典治乱”。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作出重大调整,从原有的五部门各管一段调整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部主管,“九龙治水”的局面有望转变。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堪称最严《食品安全法》有望年内修订完成等一系列举措,让我们看到本届政府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力度和决心。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得到了国家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和信用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12年10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道德诚信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动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具体要求。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行政管理事项中率先使用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今年浙江“两会”的提案中食品安全信用建设的内容大幅增加,人民群众需求迫切。破解食品安全问题,可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突破,具体解法有:
开展全方位的诚实守信宣传教育。诚信的根本精神是真实无欺,是每一个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理应遵守的道德底线,它的缺失也是现阶段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根源所在。食品安全的诚信宣传须建立长效机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滚动式传播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信用浙江”网和行业监管部门网站等坚持食品行业诚信典型宣传和失信典型披露,强化生产和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树立诚信是企业资源、财富和生命的主流价值观。诚信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诚信传统文化推广,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
健全食品安全信用制度法规。在2011年施行的《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收集和报送的范围,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应用和信用监管机制,完善相应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规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信用法制建设水平。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可追溯系统。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法院、经信、公安、人社、环保、农业、林业、卫生、税务、工商、质监、海洋与渔业、粮食、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和银行掌握的食品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建立覆盖所有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信用档案,面向社会分层次发布。依托现代物联网技术,建立记录食品产地、生产者、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组成、化肥及农药使用、加工者及全部流通信息的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政府通过法规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追溯要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为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企业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和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分阶段推行可追溯制度。
构建层次分明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模式。对守法诚信主体给予激励,在年检、抽检、报关等方面给予便利;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的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度,开展失信惩戒直至淘汰出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逐步实现信用联合奖惩,根据全省统一制定出台的信用联合奖惩办法,实施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提高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失信成本,实现“一处失信,寸步难行”。不断完善社会监督网络,以诚信为纽带,构建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督网络,鼓励、帮助人民群众把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反映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督体系。
完善以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食品安全重在预防,依托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可追溯系统,结合社会投诉举报信息和专业机构的科学检测结果,对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进行深度加工,对问题食品、责任主体、影响范围、影响人群和程度进行分析、预警和信息分发,各监管部门根据有关预警提示,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主动堵住问题食品的源头,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和事态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