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素玲 陈明均
我国蔬菜流通现状及发展对策
□ 王素玲 陈明均
蔬菜卖难买贵现象频发,蔬菜流通环节多、流通费用高被诟病最多,减少流通环节能否让菜价降下来呢?
王素玲,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副会长,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45 号,100801,E-mail:chwsling@sina.com
陈明均(通讯作者),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副秘书长,新华社特约经济分析师,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E-mail:zgscltxh@126.com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蔬菜产销体制改革以来,全国蔬菜产业快速发展,产量大幅增长,供应状况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蔬菜生产国和消费国,蔬菜种植面积由1990年的633.33万hm2(0.95亿亩)增加到2011年的1 966.67万hm2(2.95亿亩),产量由1990年的1.95亿t增加到2011年的6.79亿t。产量、产值均超过粮食,首次成为我国第一大农产品。2011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1 556.2亿美元,贸易逆差为341.2亿美元,而蔬菜出口额117.5亿美元,贸易顺差114.2亿美元,出口创汇额和贸易顺差均位列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第二位。
蔬菜产业的快速发展,也推动了我国蔬菜流通体制的改革和流通体系建设,蔬菜流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流通体系的不断完善,又为蔬菜产业的大力发展创造了条件,推动了蔬菜产业商品化、规模化发展。但是蔬菜市场价格暴涨暴跌,食品安全事件、蔬菜卖难和买贵等问题还时有发生,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寻找对策。
近年来,蔬菜流通受到了各级政府、媒体和公众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蔬菜和蔬菜流通工作,这在历史上是少见的。2010年国发〔2010〕26号文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2011年国办〔2011〕59号文件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2012年国发〔2012〕3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深化流通体系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商务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政府部门也相继发布和出台了《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关于完善价格政策 促进蔬菜生产流通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确立了流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建立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出台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新闻媒体和公众对蔬菜流通也给予了高度关注,许多媒体记者深入蔬菜流通第一线,全程考察蔬菜流通的每一个环节,探讨事实原委,寻求解决之策。“蒜你狠”、“姜你军”、“向钱葱”等富有时代特征的调侃,虽然比较负面,但也表达了消费者对蔬菜流通的关注。
1.2.1 确立了流通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蔬菜流通领域是我国开放最早的行业之一,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蔬菜购销体制改革,打破了国有蔬菜企业垄断经营的格局,农民经纪人、批发经销商、个体菜贩、个体运销户、中介组织、物流企业、加工企业等成为蔬菜流通的主体。蔬菜流通行业成为开放最早、开放度最高、进入门槛最低、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之一。
1.2.2 构建了政府宏观调控体系雏形 商务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政府主管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蔬菜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政策和法规,建立了蔬菜信息体系、商务预报、蔬菜储备制度、农产品风险基金、蔬菜保险、公益性批发市场等。形成了通过政策法规、经济手段和市场监管综合配套、灵活运用的宏观调控体系,但调控水平有待提高,调控手段有待完善。
1.2.3 以蔬菜(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核心的蔬菜流通设施建设和布局基本完成 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从1983年的200个左右迅速发展到2001年的4 100个左右,此后10年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一致稳定在4 100~4 300个,但各批发市场相继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市场的加工贮藏、信息系统、食品安全监测系统、电子交易和电子结算系统等设施和功能,单体批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交易量和交易额不断提高。在零售终端,通过开展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农超对接以及推动周末车载市场、早市、集市等多种形式的直购直销,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缓解。
1.2.4 构建了比较完整的蔬菜物流体系,冷链物流发展迅猛 2011年,我国公路通车里程达408万km,高速公路通车里程8.5万km,仅次于美国处于世界第二位,完善的公路网络体系和开放的公路运输市场,构建了我国蔬菜物流体系,除极端天气外,基本没有由于物流不畅而发生蔬菜卖难的问题。2010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我国冷链物流以每年30%的速度发展,特别是各地冷库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蔬菜产地冷藏冷冻设施、配送中心建设等得到重视和加强。
1.2.5 探索创新型流通模式 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周末车载菜市场、网络直销等新的蔬菜流通业态和流通方式不断出现,形成了以农批对接为主体,产销衔接为链条,农超对接为方向,直供直销为补充,网上交易为指导的多种产销衔接模式。商务部2010年启动“南菜北运”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作,拉开了现代蔬菜流通的序幕。
我国蔬菜流通的主体除少数原来的国有企业外,基本都是随着蔬菜产业发展,从生产领域分离出来专门从事蔬菜经纪和经营的菜农、农村富余劳动力,组织化程度存在先天的不足。在蔬菜批发环节,80%以上经销商是自然人,即使是法人,基本也是合伙制和家族制企业,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零售环节,除超市和个别直营店外,农贸市场基本都是个体商贩。蔬菜流通组织化程度低,使蔬菜流通经营主体抗风险能力差,流通效率低,费用高。
目前我国大城市蔬菜自给率很低,北京等大城市蔬菜自给率不足30%,即使是海南等蔬菜生产大省,每年夏季(5~10月)也会出现明显的淡季,60%以上蔬菜需要从外调入。造成蔬菜自给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城市郊区菜地被占用,蔬菜种植面积大幅度下降,特别是随着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地租和劳动力成本的大幅度上升,在级差地租和比较成本等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一些地区蔬菜生产逐步萎缩,而一些地区成为优势产业,蔬菜集中度提高而自给率下降。二是由于受气候的影响,每个地区基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蔬菜生产淡旺季问题,而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蔬菜生产淡旺季交错,相互调运调剂。这种大规模、大范围的相互调进调出,一方面充分发挥了比较成本的优势,丰富了各地蔬菜市场,但同时也带来了蔬菜自给率降低的问题。
各地区之间蔬菜大规模、大范围调运,使我国蔬菜销售半径不断拉长,平均运距500 km以上,最长可达到4 000 km以上。要求在物流环节使用大吨位、快速的运输工具来承担。这种大吨位、快速物流与小生产、小商贩和区域性市场消费容量不能对接,一般要在产地增加一个集运环节,在销地增加一个二级批发分销环节。一般情况下蔬菜从地头到餐桌要经过4~5个流通环节。
蔬菜零售环节在蔬菜流通各个环节中加价幅度最大。主要原因在于零售环节销售额太小,而需要摊销的人工成本等刚性费用太大。根据中国蔬菜流通协会在北京的调查,农贸市场经营户每天工作时间长达十几个小时,每天的销售额在700~1 000元。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数据,2011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 672元,平均日工资额155元(按劳动法口径应为214.8元),如果蔬菜经营户按北京市平均工资标准作为收入预期,那么夫妻俩每天预期收入310元(按劳动法口径应为429.6元),再加上摊位费、市内运费、商品损耗及削价处理等费用,每天必须有350元左右的刚性费用要加价在这700~1 000元的菜价里,加价幅度一般都必须超过40%。
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蔬菜商品的属性与大市场、大流通的矛盾。蔬菜生产需要一定生产周期,且又具有鲜活易腐、不易贮存的特点,这种特有的商品属性,决定了蔬菜均衡化上市的难度非常大,而全国范围的大市场、大流通格局更增加了市场均衡化供应的难度,极易发生供求关系不平衡而出现价格波动,特别是一些一季生产、常年消费的蔬菜品种,一旦生产过剩或歉收,就可能发生价格“过山车”现象。二是蔬菜生产和流通主体抗御风险的能力差,交易方式落后基本沿袭现货交易,看货议价,随行就市,高进高出的传统交易方式,一旦市场供求关系出现变化,蔬菜价格就可能发生波动。
我国蔬菜标准体系建设缺乏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对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利用,高层次标准与低层次标准协调性也很不够,基础标准与产品标准配套性差,国标、行标和地方标准之间关系混乱,现有的蔬菜标准残缺不全,难以形成体系。蔬菜标准体系建设的不完善使蔬菜产品质量难以控制,蔬菜品牌难以推广,妨碍了电子商务。订单农业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原始的现货交易、见货议价的交易方式成为我国蔬菜流通的主流。
近年来,中央有关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蔬菜流通企业对农产品信息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加强了对蔬菜等农产品信息体系的投入和建设,农业部、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都相继建立了蔬菜信息系统。但由于信息对生产和流通的指导性比较差,农民跟风种植、经销商凭经验研判市场、政府靠估计调控市场的现象没有根本解决。
①缺乏统一协调的农产品信息管理机构或信息标准。各部门和地区根据自己工作职责需要各自为政建设农产品信息体系,农产品信息链被人为割裂,甚至相互矛盾,影响了信息的使用质量。
②农产品信息指标体系不健全,信息准确性差,不能满足政府管理和蔬菜生产、流通的需要。如很多大宗蔬菜的种植面积、产量、库存量、市场需求量等都无从查找。
③农产品信息处理、分析加工水平低,一般只是对既往信息的披露,缺乏蔬菜市场信息预测和预警机制,而蔬菜生产者和经营者恰恰需要的是在播种之前就要知道该品种的市场供求关系及价格走势。
④微观信息多、宏观信息少且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各部门、各地区现有的农产品信息中,基本都是以某些批发市场价格信息为主,对全国市场、国际市场的信息了解很少且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
⑤信息时效性差。蔬菜生产者和经营者需要的是当下的信息和后市的市场预测,而目前的农产品信息除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外,时效性很差,除了可以进行学术研究,对生产和流通的指导性不大。
论及蔬菜流通,被诟病最多的就是流通环节多,流通费用高;问及对策,建议最多的就是减少流通环节,甚至有的专家开出了短流通的药方,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是一个环节也减不下来。笔者认为,蔬菜流通环节多,是由我国蔬菜小生产、大市场、大流通的国情所决定的。流通环节“多”,并不主要是由于蔬菜流通体制和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是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果。流通环节与流通费用并不一定是正相关关系,流通环节增加了,流通费用不一定就会增加,如产地收购商将地头收购集运环节分离给专业经纪人,虽然增加了一个环节,但收购费用却降低了,效率提高了。反之,流通环节的减少,流通费用不一定能减少,如农超对接后,流通环节肯定减少了,但超市的蔬菜价格并不比农贸市场低。因此,流通环节的多与少,不应该成为判断流通模式好与坏的标准,减少流通环节非常必要,但不应该是我国蔬菜流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我国蔬菜流通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应该是打破原有思维定势,用现代流通理念,从产业链、供应链的视角,把着力点放在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培育市场主体、打造产销平台和链条、创新流通模式上,从而优化流通渠道,大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加强和改善政府对蔬菜流通的宏观调控,就是要充分尊重市场,尊重市场主体,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市场监管,提供 公共服务。
2.1.1 建立健全蔬菜流通法律法规体系 纵观国外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蔬菜(农产品)流通的立法工作。如日本早在1923年制定《中央批发市场法》,并相继颁布《农协法》《蔬菜生产销售安定法》《零售商业调整特别措施法》等一系列法律。美国为保护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参与者的经营行为,制定《易腐农产品法》《联邦种子法》《农业公平交易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而我国蔬菜(农产品)流通法律法规体系还很不完善,基本靠条例、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来规范市场,随意性大,权威性小。要积极借鉴国外有关法律法规经验,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生鲜食品公平交易法》等法律法规 ,使蔬菜流通步入健全的法制轨道。
2.1.2 要敬畏市场、尊重市场及市场运行规律 特别是在市场供求失衡、蔬菜价格波动的时候,要打消政府万能的幻想,不要总想用自己看得见的手去替代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去干预市场,其结果必然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政府变成救火队,今天去地头帮助农民卖菜,明天到市场打压价格,陷入农产品价格蛛网而不能自拔。政府对市场的调控,更多的应运用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科学运用税收、信贷、价格调节基金等宏观调控手段,引导市场,规范市场。
2.1.3 加大政府投入,提供公共服务 一是要强化蔬菜流通设施基础性、公益性意识,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特别是产地、集散地蔬菜(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菜市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充分体现蔬菜流通设施的基础性、公益性,有效降低流通成本。二是要为蔬菜产业的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如市场信息、质量安全追溯、教育培训等服务。
建立现代蔬菜流通体系,必须培育现代蔬菜流通主体,改变目前蔬菜流通主体以个体户为主的局面,提高蔬菜流通组织化程度,从而提高蔬菜流通主体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降低蔬菜价格波动频率和幅度,保障食品安全。一是要加强蔬菜经纪人、经销商、运销户队伍建设,帮助他们逐步实现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做大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二是要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从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延伸,提高农民在市场议价中的话语权,分享产业利润。三是要鼓励蔬菜流通企业和组织向生产领域延伸,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推动蔬菜流通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户的产品有销路,流通企业的货源有保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型产销关系。四是要鼓励龙头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鼓励建立跨地区的蔬菜行业协会、蔬菜营销合作社,构建全国性或区域性营销网络。
许多地区蔬菜卖难买贵问题,表现在流通,症结在生产。一旦某个蔬菜品种出现全国性的生产过剩,要通过流通环节解决卖难问题的难度非常大,效果很难满意;同理,一旦某个蔬菜品种出现严重供不应求,要想通过流通环节来平抑价格,解决买贵问题,也是十分困难的事情。蔬菜产业要健康发展,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要基本稳定,就必须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即从生产环节这个源头入手。一是必须强化市场意识,政府部门在规划本地区蔬菜发展计划、菜农在安排生产的时候,要首先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要和发展变化趋势,来确定本地区蔬菜产业发展方向和规模,安排蔬菜生产。二是构建蔬菜营销网络、搭建产销衔接平台,建立一支蔬菜经纪人队伍,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等订单化生产,确保本地区生产的蔬菜能够有销路。三是要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如蔬菜批发市场、分拣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冷链物流体系、蔬菜信息体系等。四是蔬菜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产销企业(合作社)之间要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产销之间从简单的买卖关系,改变为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合作伙伴、供应商,形成产销之间的良性互动,解决产销脱节和价格频繁波动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由于生产领域盲目跟风种植、产量忽高忽低而导致流通环节价格的暴涨暴跌。
要继续推动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农企对接和产销链条等新的蔬菜流通模式,通过合同和契约等形式,将原来简单的买卖关系变为上下游供货商关系,形成生产与市场的良性互动,构建产销之间、经销商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提高防御市场风险能力,稳定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要大力培育农产品期货、电子商务、中远期合约交易等新型流通业态。蔬菜期货、电子商务、中远期合约是价格发现、价格形成和套期保值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商流和物流适度分流、节约交易成本和物流成本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空间非常大的创新型流通业态。我国涉农电子商务从2009年起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仅淘宝网(含天猫)截至2012年,正常经营的注册地在农村(含县)的网店数为163.26万个,经营农产品类目的网店数26.06万家。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特色蔬菜、礼品蔬菜等蔬菜B2C、C2C交易的经验,大力推动蔬菜商品的B2B交易,规范中远期商品交易合约,促进新型蔬菜流通业态的健康发展。
要遵循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原则,根据我国蔬菜流通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快蔬菜标准的制(修)订,并积极研究并利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形成从蔬菜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和产后加工、保鲜、贮存、物流、包装、标志等全过程的标准化体系。积极推动蔬菜质量安全认证,加大对驰名商标和原产地商标的保护力度,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使优质蔬菜能够实现优价。要通过标准化和质量安全认证等的实施,逐步改变落后的现货交易,看货议价的传统交易方式,推动订单农业、电子商务和第三方物流等新的经营业态,实现商流和物流的适当分离,提高流通效率,降低商品损耗和流通费用。
首先,要将蔬菜流通设施建设的重点从批发市场建设转向蔬菜网点建设上来。经过30年的建设,我国批发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完善,但农贸市场、早市等蔬菜零售网点却随着市政拆迁和市容环境的整治不断减少。对老社区政府应该通过划拨、购买、租赁等途径,配备足够的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早市等蔬菜零售网点,解决市民买菜难的问题;对新建社区,要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开发商配建足够的蔬菜零售网点,并且要充分体现其基础性、公益性性质,从根本上解决摊位费、进场费过高等问题。
其次,蔬菜零售模式多样化,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农贸市场、菜市场、超市卖场、车载市场和传统早市各有自己优势和不足,不同零售方式之间既要竞争,也是互补。商务、城管、交通、环卫等相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三,创新零售经营方式,改变农贸市场、菜市场经营户小而全、同质化经营的弊端,通过差别化经营,发挥各自的经营优势,提高蔬菜零售环节单位面积或人均销售数量。
第四,通过合作社、互助组等组织形式,将单个的小商贩组织起来,大力推动联合采购,集中配送等经营方式的创新,可以实现直接到一级批发市场进货和产地直采,降低进货价格;通过集中配送,降低物流成本和采购成本。
一是要理顺我国农产品信息管理体制,通过制订国家农产品信息标准或者机构改革,整合农产品信息资源,解决农产品信息自成体系和信息接口不匹配等问题。二是要加强信息采样等基础工作,丰富信息内容,完善信息功能,三是要加强信息处理工作,强化市场预测、预警、预报,提高农产品信息对蔬菜生产和流通的指导性、实用性。
目前的蔬菜储备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地方蔬菜应急供应,没有能力解决蔬菜市场卖难、买贵问题。如果说地方蔬菜储备制度是救火队的话,中央蔬菜储备制度就是蓄水池,通过中央储备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
建立中央蔬菜储备制度,可以在蔬菜生产过剩的时候进行适当储备和加工转化,增加市场需求,提振市场信心,防止菜贱伤农;当市场供应紧张的时候,通过投放储备蔬菜,增加市场供应。如我国每年蒜片出口量17万t左右,按4 t鲜蒜加工1 t蒜片计,每年要消化60 t左右鲜蒜。蒜片可贮藏3~5年,如果大蒜生产严重过剩,若多加工20 t蒜片,就能消化80 t鲜蒜,市场供求关系就会基本趋于平衡,降低价格暴涨暴跌的风险。
201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