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千文
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引导菜农职业化发展
芦千文
近年来,蔬菜主产地滞销现象普遍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民增收。蔬菜滞销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分散的“小生产”与多变的“大市场”的矛盾所致。所以,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破解小生产弊端的必然选择。其中,家庭农场是菜农升级经营模式的首选,也是培养职业菜农的理想选择。
家庭农场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概念。据农业部的定义,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被认为是“最可靠”的农业经营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小规模农户分散生产的弊端。一是规模适度,效率最高。有学者测算平原地区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指出大田作物规模应在20 hm2(300)亩以内,蔬菜规模应在2 hm2(30亩)以内。这个规模是以家庭农场的自身经营能力为限,可以使家庭劳动力的效率发挥至最高水平。二是集约经营,效益最高。家庭农场是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务农收入为主体,生产经营中追求农业收益最大化,可以有效避免生产的盲目性,达到生产结构效益最高。三是登记注册,规范管理。家庭农场需要经过认证并在工商部门注册,这样经营农场的农户就变成了农业企业家,便于政府管理和特惠政策的落实。家庭农场的这些优势,有效解决了超小规模农户在农业生产中面临的合作、监督、激励等缺失问题,更为关键的是实现了农民由“身份”向“职业”的转变。可以说,家庭农场是我国城镇化高速推进背景下,大量农民进城后,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理想选择。
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相比,是有区别的。家庭农场以家庭劳动力为主,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专业大户则不受此限制。家庭农场的规模以家庭劳动力能够经营的规模为限,专业大户规模可大可小,亦不受限制。家庭农场需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是法人,而专业大户还是农户,是自然人。从二者的区别来看,家庭农场是在专业大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潜力巨大。据农业部资料,我国经营规模在33.3 hm2(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逾270万户,其中绝大部分符合家庭农场的登记注册条件。“一号文件”明确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以后,各地发展家庭农场的热情高涨。这说明,家庭农场正成为我国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方向。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家庭农场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数量规模、竞争能力与管理水平上存在明显不足,需要大幅度地“强身健体”。
要培育家庭农场,需要建立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尽快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为家庭农场提供顺畅的土地流转途径,破解土地承包难题。二是要制定专门扶持政策,在财政、税收、用地、信贷、保险等方面加强扶持力度,以打破融资瓶颈。家庭农场资金需求较大,无法通过资产抵押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可以试行联合授信制度,也可以给予贴息或无息贷款。三是要加强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工作,破解人才缺乏难题。可以整合以往针对农民的培训资源,依托农业院校、农技推广部门,建立农民职业学院,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教育方式,强化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可以在条件成熟时,试点家庭农场从业资格证书制度,让农民成为一种职业。四是要加强相关研究工作,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探索最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家庭农场模式。五是要在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管理制度的同时,尽快出台《家庭农场组织法》,认定家庭农场的法律地位,明确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登记办法、管理体制等,引导其正常、有序、健康的发展。
总之,通过培育大量的家庭农场,实现菜农的职业化,对于破解蔬菜滞销难题,促进农民增收,确保蔬菜产品供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