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达落实水利部关于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水库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山塘安全运行,2013年2月17日上午,浙江省召开全省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对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陈川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虞洁夫主持会议,厅总工李锐,省防指办、厅有关处室(局、中心)、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各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等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陈川强调,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水利工程安全视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涉及到安全的问题一定要敏感,反应要快,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以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精神和责任感去做好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工作。
陈川指出,要做好浙江省水库、山塘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要全面落实水库、山塘安全管理责任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逐库检查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具体管理人员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督促司法、城建、国土、农业、林业、旅游、国资、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切实做好本系统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巡查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逐库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专人,全面排查,确保一座不漏。要重点检查已加固过的水库山塘是否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隐蔽工程加固是否处理到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和对策措施。三是切实加强水库蓄水管理。各地要对辖区内小型水库山塘,特别是2010年以来已完成和未开展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蓄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水库未经验收就投入正常运行和超设计标准蓄水行为,严禁病险水库高水位运行;明确是险库的必须空库运行,病库必须限制蓄水运行。凡发现违规蓄水的,要立即纠正,限期将水位降至设计水位之内;对未经验收就投入运行的水库,要立即整改,并尽快组织验收。四是切实加强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项目法人要对水库山塘除险加固的安全质量负总责,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控制和检查,质量监督单位要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的监督检查。各地要按照验收规程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验收工作,不可减少验收环节和降低验收标准,严把验收质量关。五是严格执行险情报告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巡查报告制度,按照《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发现险情,必须立即上报市局和省厅,严禁瞒报、迟报。同时,水库山塘一旦出险,要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转移下游受威胁地区群众,及时组织抢险,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努力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