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龙文
自水利部安全监督司成立以来,笔者一直试图从整体上把握水利安全生产的内涵与外延。在水利部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征文中,写了一篇《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点思考》。今年,在去年的认识和提出问题的基础上,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又有了一些新的思考。
水利安全生产是一个重要的基本概念,目前还在探索中。“水利安全生产”概念仅用“安全生产”加上“水利”二字来表述远远不够,既要把握安全生产一般性,更要把握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特殊性。只有对“水利安全生产”形成共识,才能科学界定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范围和职责,有效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笔者理解水利安全生产应有如下几层含义:
首先,水利安全生产主要是指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以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为重点。一是保证水利工程本身安全(物的状态),达到兴利除害的目的,而不是相反,引发公共安全事故;二是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保障人们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水利安全生产与水利工程本质安全、防洪度汛安全和水利工程设施保护及工程周边水文地质条件等密切相关。水利工程本质安全可分为3类:一类是设计时需考虑的大坝安全超高、抗滑稳定安全系数等;另一类是附属主体工程的永久性安全防护设施和观测设施;还有一类是工程施工质量与运行期间除险加固。水利安全生产问题可以引发防洪度汛安全问题,反之亦然。工程设施保护如闸上公路桥限载、打击非法采砂等。
第三,水利安全生产理念应贯穿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应开展安全设计专篇、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评价等工作。规划阶段重点是工程环境安全;设计阶段重点是落实预评价要求和工程本身安全设计及对施工安全提出有深度、有针对性建议;建设阶段重点是施工安全和实施安全生产“三同时”;运行阶段重点是保障运行过程中人员与工程安全。
另外,水利安全生产与其他涉水工程、相邻工程安全有一定联系。
1.规划阶段。应充分考虑水利工程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和上下游、左右岸等周边环境对工程选址及枢纽总体布置的不安全因素,要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2.设计阶段。应有安全设计专篇,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目前,应制订安全设计大纲,并用安全生产理念审视现有的设计规范,修订概预算定额,培育水利行业安全评价机构。要保障安全生产还需确定科学合理工期。
3.建设阶段。建设期间既涉及施工安全,也涉及工程本身安全,参建各方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有在招标文件中对有关安全生产内容作出实质性要求,明确安全生产措施费。及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应急预案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实体安全防护。尽快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验收。
4.运行阶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工程观测和设备养护,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工程除险加固的逻辑起点。
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责任大。只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协调联系机制,才能不漏盲点,形成全覆盖、有实效、有权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一应统筹协调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二应组织开展面上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教育;三应直接对最重要、最具有水利特点的对象进行安全监督,如水库大坝;四应以安全生产专项验收为抓手,全面检查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建设阶段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实情况,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提供良好条件,同时对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提出要求;五应督促协助安全生产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履行。
今年4月23日,水利部副部长矫勇在全国水利安全监督工作视频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安全生产顶层设计,把安全理念贯穿水利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这将把全行业对水利安全生产的认识推向新的高度,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将在更高层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