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 琳
3月6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提出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提出“除了将进一步缩短调价周期外,还将取消4%的涨跌幅限制,在一定调价周期内,该调就调”。此话一出,油品市场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若此政策执行,对于国内成品油市场有两方面最主要的意义。首先,成品油调价将紧跟国际原油的步伐,更好地跟国际油市接轨。其次,市场投机需求将明显下降,伴生的贸易商风险增加,操作压力或将增大。
除此之外,上游生产行业则较为关注这次政策调整能否改善行业利润,使得炼油利润较前期有明显的好转。对此,卓创资讯初步分析,对于国内主营炼厂炼油利润改善或将有限。
由于目前国内主营原油成本参照相应的迪拜或辛塔等原油普氏上个月的26日至本月25日收盘作为基准,来制定未来一个月的炼油成本,但是未来一个月的成品油等产品的走势将跟随未来一个月的国际油价走势震荡调整,因此原料成本和下游产品错时明显,难以保持一致性,仍可能出现加工原油成本高企、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况。
但是对地炼来说,似乎有更为明显的利好。地炼进口原料(多为进口燃料油和部分原油品种)是根据普氏新加坡180CST或380CST燃料油收盘来定价,而此收盘跟原油多保持联动性。
此外,定价周期多为周均价、半月均价或者月度均价,涨跌基本跟原油保持一致,因此相对主营炼制原油调整更加及时。但是目前22个工作日满足4%的调价条件,使得地炼汽柴油出货受到主营价格和市场投机需求的抑制,难跟涨外盘,常出现进口燃料油倒挂、炼制进口燃油处于亏损的状况。而调整后的方案,地炼定价将更加灵活,若国际油价盘中或者收盘出现暴涨情况,贸易商将会出现抢货行为,地炼或出现一日3~4次,甚至更多次调价的状况,下游产品将跟随原料同时上涨,从而保证了地方炼厂的炼油利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地方炼厂炼制进口燃料油的被动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