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3-01-25 05:25叶尧良张珠明
浙江农业科学 2013年2期
关键词:惠农大户种粮

叶尧良,张珠明

(浙江省海盐县农业经济局,浙江 海盐 314300)

自2003年浙江省对粮油种植户停征农业税及2005年全面停止征收农业税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减轻了种粮成本支出,增加了农民收入,稳定了粮食播种面积,对粮食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2]。本文所及的惠农补贴政策特指以现金 (货币)形式补贴到农户的有关政策,不涉及如农机购置、农业保险、统防统治、订单奖励等其他有关政策。现就海盐县有关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作一简要总结。

1 落实情况

1.1 中央惠农补贴政策

1.1.1 中央农资综合补贴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以减轻农民种粮成本,2006年中央出台了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补贴对象为所有种粮 (水稻、小麦和玉米)农户。2006年补贴标准为70.2元·hm-2,海盐县共补贴162万元,以后补贴标准逐年提高,2008-2012年补贴标准为600元·hm-2左右。2006-2011年全县累计补贴种粮面积15.682万 hm2,累计补贴金额7 468万元。

1.1.2 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

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始于2008年,补贴对象为所有油菜 (2007年冬油菜算起)、水稻种植户,2009年扩大到棉花、玉米、小麦种植户,补贴标准为水稻、棉花 225元·hm-2,油菜、玉米、小麦150元·hm-2。2008-2011年全县累计补贴面积11.856万hm2,累计补贴金额2 267.2万元。

1.2 浙江省惠农补贴政策

1.2.1 省种粮大户直补

省种粮大户直补始于2004年,补贴对象为粮、油种植1.333 hm2以上的大户,补贴标准为300元·hm-2,其中省级出资 150元·hm-2,地方出资150元·hm-2,该政策延续到2007年。2008年起该政策称为省稻麦大户直补,补贴对象为稻、麦种植1.333 hm2以上的大户 (含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社员),补贴标准为450元·hm-2,其中省级出资300元·hm-2,地方出资 150元·hm-2。2009-2010年执行标准为省级300元·hm-2,地方不配套。2011年执行标准为450元·hm-2,其中省级出资375元·hm-2,地方出资75元·hm-2。2004-2011年累计补贴面积1.648万hm2,累计补贴金额589.1万元,其中省级补贴金额479.7万元、地方109.4万元。

1.2.2 省水稻大户良种补贴

省水稻大户良种补贴始于2005年,补贴对象为水稻种植1.333 hm2以上的大户,补贴标准为150元·hm-2,其中省级75元·hm-2,地方 75元·hm-2,该政策至2007年结束。2005-2007年累计补贴金额68万元,其中省级补贴金额35.4万元、地方32.6万元。

1.2.3 省油菜大户补贴

省油菜大户补贴始于2008年,补贴对象为油菜种植0.333 hm2以上的大户,补贴标准为300元·hm-2,2008-2011年累计补贴面积0.130万 hm2,累计补贴金额39.1万元。

1.3 地方有关补贴政策

除按规定,落实好有关政策地方配套资金外,本县也出台了一些生产扶持政策和临时救济政策。

从2008年起出台了县级水稻良种补贴,对全县购买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给予150元·hm-2补贴,2008-2011年累计补贴面积1.84万 hm2,补贴金额276.4万元。

对2011年小麦因收获期连续降水受灾的3.333 hm2以上种植大户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750元·hm-2,补助面积 0.123万 hm2,补助金额92.7万元。

截至2011年,上述各级各项惠农政策,累计补贴面积31.28万 hm2,累计补贴金额10 800.5万元。

在上述各项政策落实上,除了县水稻良种补贴由农户在种子购买环节直接补贴外,均采取农户向所在村申报,村级公示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1周以上,汇总后报镇核查,镇核查汇总后报县农业、财政部门审核,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到农户卡上的办法进行,实现了补贴资金封闭运营。在此过程中,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分工明确、合作密切,确保了多年来各项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确保了农户利益不受损失。

2 取得成效

2.1 有效减轻农户的生产成本,增加收入

以2011年为例,若农户以麦-稻为生产模式,则一般农户全年可获现金补贴1 672.8元·hm-2,稻麦复种1.333 hm2以上的大户可获补贴2 572.8元·hm-2。

2.2 粮食生产面积得到巩固

2004年以来,全县水稻面积稳定在1.6万hm2左右,小麦面积迅速扩大,从而使全县粮食复种面积得以增加。以农资综合补贴数据为例,粮食复种面积由 2006年的2.303万 hm2增加到2011年的2.977万hm2,这中间除了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因素外,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的实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3 有利土地向承包大户流转

种植大户较一般农户享有更多的政策支持,加上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其他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土地向承包大户流转趋势明显。2004年全县稻麦复种1.333 hm2以上大户226户,面积0.075万 hm2,户均约3.333 hm2,2011年分别达到284户,面积0.466万hm2,户均16.4 hm2。这些大户中,有的以家庭农场的形式成为生产经营主体。2008年以来,全县成立了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6家,入户社员4 341户、面积0.155万hm2。这些都影响和改变着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

3 存在问题

补贴政策名目繁多,操作实施的成本较大。

补贴政策项目、标准变动频繁,减弱了基层实施者和政策受益者的预见性。

面对数量庞大的补贴对象,如果村一级把关不严的话 (主要是面积的核实),其准确性难免要打折扣。

4 政策建议

从中央补贴政策看,农资综合补贴不支持油菜、棉花2种作物,使本已因花费人工较多的油菜、棉花2种作物更趋被动,这几年油菜面积快速下滑即是明证,因此,建议将油菜、棉花2种作物也列为农资综合补贴支持对象[3]。若如此,则农资综合补贴和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的补贴作物对象相同,进而2项补贴可归并为1项,补贴发放可分1年2次进行,冬季作物麦+油菜,夏季作物水稻+棉花+玉米,其面积申报、核查的准确性也将提高。

省级补贴政策中,应加大对油菜种植的补贴力度,大户的标准可否从 0.333 hm2降为 0.2 hm2,补贴标准可否从 300元·hm-2提高到 450元·hm-2甚至更高。

应加大对虚报冒领补贴的农户或组织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目前的处罚措施是“立即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补资金”,这样的处罚力度似乎太轻,根本无违规成本可言,且“追回已补资金”恐怕也是一句空话。

[1]赵兴泉.浙江省种粮大户概况及其发展对策的探讨 [J].浙江农业科学,2006(5):485-488.

[2]戚航英.诸暨种粮大户现状及提高经济效益的经验 [J].浙江农业科学,2005(1):4-6.

[3]周海浪,李育,周根生,等.海宁市种粮大户冬季种植现状及发展对策探讨 [J].浙江农业科学,2009(5):86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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