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淳,李 岩,赵祥斐,焦召华
(1.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300193;2.天津市公安医院,天津300042)
针刺疗法作为中国传统医学伟大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疗效独特、经济使用、操作简便的特点,因此在祖国传统医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由于古代制作的针具粗糙,医家缺乏良好的消毒技术与观念,对人体解剖的认识不够全面以及针刺手法不够统一规范,古人在针刺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意外事故。鉴于此,历代医家都对针刺疗法禁忌做了大量的论述,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有助于针刺疗法的进一步发展与推广。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医疗技术的发展,针刺的禁忌也有所变动,某些禁忌逐渐解禁,而历代医家又在医疗实践中提出了某些新的禁忌。本研究旨在讨论针刺禁忌的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标志着针灸理论体系形成的《黄帝内经》提出10个禁针穴位[1]:脑户、廉泉、上关、气冲、委中、冲阳穴、手五里、乳中、缺盆、鱼际。此时还未出现“禁针穴”这一名称,仅仅记载了刺中这些穴位所导致的严重后果。这批穴位可被看成为后世所称的“禁针穴”,是前贤经验教训的总结,提醒后世医者注意凡是重要脏器及大血管所在部位应避免深刺或者避开不刺。
《内经》之后,禁针穴的数目有增无减。成书于魏晋年间的《针灸甲乙经》,是继《内经》之后对针灸学的又一次总结,经统计共记载禁慎针腧穴16个,其中新增13个,包括7个绝对禁针穴:神庭、鸠尾、脐中、三阳络、伏兔、承筋、乳中;3个禁深刺穴:上关、云门、人迎;3个刺无可多血的穴:颅息、然谷、复溜。该书首次对禁针穴作了集中总结,并将其进行系统归类。其禁忌或根据“病有浮沉,刺有浅深”或基于穴位所在部位是否存在重要脏器和大血管而定。
宋《太平圣惠方》首次提到小儿禁针穴:囟会。全书散见主要禁针穴11个。北宋王惟一《铜人腧穴针灸图经》首次提到妇女禁针穴3个:三阴交、石门、合谷。
明代是针灸学发展史上较为活跃的时期,明初《医经小学》记载了第1首禁针歌赋并最早出现“禁针穴”名称,共提出30个主要禁针穴:脑户、囟会、神庭、络却、玉腕(玉枕)、角孙、颅囟、承泣、承灵、神道、灵台、膻中、水分、神阙、会阴、横骨、气冲、手五里、箕门、承筋、青灵、三阳络、合谷、三阴交、石门、云门、鸠尾、缺盆、客主人(上关)、肩井,较前代又有所增加。《针灸大成》作为继《针灸甲乙经》后对针灸学的第3次总 结,列举禁针穴35个:脑户、俿会(囟会)、神庭、玉枕、络却、承灵、颅息、角孙、承泣、神道、灵台、膻中、水分、神阙、会阴、横骨、气冲、箕门、承筋、手五里、三阳络、青灵、云门、鸠尾、缺盆、肩井、颧髎、冲阳、海泉、鱼际、乳中,妇人禁针穴3个:合谷、三阴交、石门。
现代针灸临床运用中,绝对禁刺的穴位按15版教材《针灸学》所载已仅剩4个:乳中、神阙、中极(孕妇禁针)、囟会(小儿禁针)。
在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理论指导下,传统中医讲究“天人合一”、“整体观念”以及“三因制宜”,因此针刺讲究顺应天时。《内经》开针刺时间禁忌之先河,提出季节禁忌、月份禁忌、日期禁忌、昼夜时辰禁忌。后世医家在此基础上出现多种论述,《黄帝虾蟆经》在中医学人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的理论基础上,假借“月中有兽,兔蟾蜍也”之说,通过对月相中之兔与蟾蜍形象变化的描述,论述人之气血随月之圆缺盈亏发生阴阳消长的变化,以此提出了四时禁忌。对于本书四时针灸禁忌的实际临床价值,后世医家有不同的看法,应当进一步研究,以确定针灸治疗意义[2]。
《针灸甲乙经·卷五·针灸禁忌第一上》有言:“春刺夏分,脉乱气微,……冬刺秋分,病不愈,令人善渴。”在《内经》基础上发展了季节禁忌,余者与《内经》大同小异。
明代《针灸大成》继承了《内经》和《甲乙经》中四时禁忌和月相禁忌等内容,但也有所发展。《针灸大成·卷二》曰:“望不补而晦不泻,弦不夺而朔不济”,其上弦日、下弦日之补泻禁忌,《内经》、《甲乙经》并无明文记载。《针灸大成·卷六》有大量的针灸时间禁忌:太乙禁忌,九宫尻神禁忌,九部人神禁忌,十干人神禁忌,十二支人神禁忌,十二部人神禁忌,四季人神禁忌,逐日人神禁忌,逐时人神禁忌,逐月血忌,四季避忌日,男避忌日,女避忌日,针灸忌日,十干日不治病等。这部分时间禁忌中,除却九宫尻神禁忌、逐日人神禁忌和四季避忌日之外,其余皆为用天干地支表述的针灸时间禁忌。关于昼夜时辰的禁忌,《针灸大成·卷五》有言:“急病如遇大雷雨……若空心立针必晕”,提出大雷雨或晚上不针刺。
当代医家临床针刺时,并未遵循前人所言的时间禁忌。第15版教材《针灸学》中并无关于时间禁忌的论述,概因时间禁忌对针灸临床实践的指导意义有待商榷。
针灸疗法尽管应用广泛,但在临床实践中仍然有其适应症,超出这个范围难免会造成不良后果,有关论述最早见于《内经》。《素问·奇病论篇第四十七》曰:“无损不足,益有余,泄之则精出而病独擅中,故曰疹成也”,指出怀孕九月而身体羸弱的妇女,不可用针石耗其正气,且有身孕者不可妄用泻法以免耗伤精气,提出了刺法的原则;《素问·刺禁论篇第五十二》曰:“无刺大醉……无刺大惊人”,指出针刺时醉酒、愤怒、过劳、饱食、饥饿、口渴受惊之人不可针刺,否则会造成人体气血紊乱,不仅无法达到治疗效果,反而有害于人;《灵枢·终始第九》曰:“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如行十里顷乃刺之”,指出当患者处于以上12种情况时,营卫经气失调,若草率针刺,多会导致邪气复生,加重并使病情复杂化;《灵枢·五禁第六十一》提出五夺:“形肉己夺,是一夺也……是五夺也。此皆不可泻也”,指出气血津液严重耗损,元气大伤,针刺时禁用泻法的5种病理。
《伤寒论》中关于针刺禁忌或误用针灸导致变、坏病的条文就有18条,如第16条曰:“太阳病三日……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第29条曰:“伤寒脉浮,自汗出……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等条文,论述伤寒表证、半表半里证、阳明里热证等误用温针或火针导致各种变证,对后世临床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3]。
《甲乙经》中对于针刺适应症的禁忌基本遵从《内经》的说法。唐代医家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曰:“每针常须看脉,脉好乃下针,脉恶勿乱下针也”,论述了脉诊与针灸疗法的禁忌关系;又曰:“凡消渴病,经百日以上者,不得灸刺。灸刺则于疮上流脓水不歇,遂致痈症,羸瘦而死”,从临床实践中观察到某些疾病须禁刺灸[4]。
《针灸大成·卷二》云:“形盛脉细……是故色脉不顺而莫针。戒之戒之!”基本遵循《内经》观点,对危急重症色脉不符者,不予针刺。《针灸大成·卷十》曰:“痈疽初起审其穴,只刺阳经不刺阴。”认为在痈疽初起时,属于阳经的病变,只能针刺阳经不能针刺阴经。《针灸大成·卷十二》把疾病分为“血分之病”和“气分之病”,认为在治疗时“血病泻气,气病泻血”就会犯“诛伐无过”之忌。
现代针灸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发展,适应症非常广泛,内、外、妇、儿、五官等各科疾病均可采用针刺治疗,针灸可以治300多种病症,对100多种病症疗效较好。
近代以来,解剖学知识的普及使现今的临床医家对穴位局部与断层解剖有了一定的研究,而针具制造技术的进步,消毒理念与措施的成熟完善,以及针刺手 法的标准化,使得很多古代禁针慎针穴在现代针灸临床中都已经解禁,一些在古籍中认为不能针刺的穴位,只要医生掌握一定的操作规范,并不会导致“立死”等严重后果。以《针灸大成》中禁针穴为例,缺盆、云门、肩井、神道、灵台、中枢、鸠尾、水分、横骨、关元、会阴、膻中等穴,只要患者体位正确,术者找准穴位,掌握针刺的深度就不会出现问题;承泣、气冲、冲阳、手五里、脑户、囟会、神庭、玉枕、络却、颅息、角孙、三阳络、青灵、鱼际、颧髎、海泉、箕门、承筋等穴,针刺这些穴位时应用解剖知识,尽量避开血管进针,加之现代针具细而光滑,因此一般不会出现事故。
时间禁忌的论述多是在《黄帝虾蟆经》的基础上进行论述,不少古医籍的记载多大同小异,缺乏临床价值,即使是在古时也并未在临床实践中得以推广应用,《太平圣惠方》有言:“通人达士岂能拘于此”,针灸治病,重则命在须臾,急难之际,不必拘泥于此。
禁忌症方面,尽管各家有诸多论述,总体不外邪正盛衰、脉病相违、特殊难症禁止针刺。现代临床工作中,医务人员素质的提高和消毒观念的普及,使得人们不再谈禁忌色变,只有病情危重预后不良,有皮肤感染溃疡、瘢痕或肿瘤的部位,有自发性出血或出血不止的患者不宜针刺。
针刺禁忌是古代历代医家的经验和总结,曾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避免了大量可能造成的意外事故,也为后人在针刺疗法的进步奠定了基础,扫除了隐患。现在看来,这些禁忌难免有一定的局限性。古代针具做工粗糙,针身较粗,针刺易发生事故,因此增加了针刺的禁例;古代医疗卫生环境无法保障,难以避免出现感染等;医者对危重病候处理失当,责之于针之罪;历代医家各持己见,学术观点不同,造成针灸禁忌各不相同。现代解剖学的发展、制针工艺的进步、医疗卫生的改进、术者医疗水平的提高、对危重病候的预后处理的重视及针灸标准的统一化,使得针刺禁忌也随之发生了历史演变,这些改变无疑是进步的。应把握针刺禁忌的尺度,发挥针刺疗法的优势,避免意外事故。
[1] 刘耀岽.《黄帝内经》与《针灸大成》针灸禁忌研究[D].广州:广州中医药大学,2010:18
[2] 王滨.《黄帝蝦蟇经》与针灸禁忌的时空观[J].内蒙古中医药,2000,19(4):35
[3] 程宾,董晓斌.《伤寒论》针灸禁忌探讨[J].中医学报,2011,26(7):794-795
[4] 王宇恒,常存库,黄寅焱.针灸疗法禁忌症的历史探究[J].针灸临床杂志,2005,21(7):4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