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桂琴
(宁夏种子管理站,宁夏 银川 750004)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种子监管工作从体制、机构和监管3个方面入手,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种子质量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自2009年以来,在组织开展全自治区种子市场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区种子管理部门检查种子企业440余家,抽检种子样品468份、玉米繁种基地5 186.7 hm2,查处不合格企业44家,召回不合格种子39.8万kg,淘汰不合格制种田326.7 hm2,退出不适宜种植的审定品种142个,报请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3家,撤回许可证1家,使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种子质量水平逐年提高,种子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确保了粮食生产安全,为推动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针对本自治区原有种子管理机构体制不顺、队伍不稳的问题,紧紧抓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意见》出台的契机,争取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本自治区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市、县以政企分开为突破口,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种子管理机构建设。通过努力,有9个县(区)种子公司全部剥离种子经营职能,成立了种子管理站;有部分县(区)种子公司通过出售、拍卖等方式,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脱钩,理顺了管理体制,初步构建了自治区、市、县3级种子管理机构。争取国家种子工程项目支持,建成了2个市级种子检测分中心;为全区培训考核种子检验员98人,共218人次,管理人员100余人次,全力打造种子管理体系,市场监管能力得到加强。
为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每年春季,下发全区种子市场专项整治通知,组织各地针对重点作物、重点品种和重点市场,围绕种子经营证照、质量、品种审定、标签档案等内容,开展种子市场整顿。在各地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派出督查小组,对全区种子市场进行抽查,推动市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在近3年进行的全国种子执法年活动中,认真制定本区执法年活动方案,积极启动全区种子执法年活动,督导检查活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调度全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督促各市县严格执行许可证发放标准和程序,严防降低标准许可和超权许可;及时受理玉米及主要农作物原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依法审核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市场主体资质符合法定要求。同时,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对自治区发证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条件、从业行为等进行现场检查,及时清理不合格企业,把好市场准入关。
按照“检打联动”的工作机制,对自治区发证企业以及基层种子门市部经营的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质量抽检,严肃查处不合格种子,防止假劣种子坑农害农;开展全区杂交玉米制种田花期质量抽查,认真检查田间纯度、隔离区、生产档案等,及时淘汰不合格种子田,切实从经营、生产环节加强了种子质量监控。
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打假护农相关信息;利用农资营销人员培训、市场检查等机会,向种子经销者和农民广泛宣传种子法律法规,普及科学购种知识,提高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增强农民的依法维权能力,营造了打假护农的良好氛围。
通过电话解答、现场接待等方式,为农民提供种子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会同自治区物价局,组织种子企业会商,发布三大作物种子销售指导价,平抑市场价格,维护农民的利益;发布种子储备和品种需求情况,指导企业正确调运种子,保证种子供应数量、品种到位;退出不适宜种植的审定品种,分区域发布主推品种,引导农民购买优良品种;积极调处种子纠纷,为种子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目前本自治区种子管理还存在机构不稳、经费不足,重市场查处、轻质量监督等现象,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全区有3个市、22个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没有种子检测机构,质量监督工作处于空白状态,种子检验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部分企业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种子,制售假劣等问题时有发生,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随着全区种苗、种薯市场销售量加大,繁制种面积迅速增加,对种苗、种薯和制种基地的监管不能相应到位,有待进一步完善。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市县级种子管理机构,明确机构性质和职能,完善执法手段,确保种子质量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建设市级检验分中心和县级标准化种子检验室,逐步建立自治区、市、县3级“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检测网络体系,为种子质量监管提供网络技术支撑。
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检查,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强化种子生产质量抽查。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合作,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市场环境,确保种子质量。
出台《宁夏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宁夏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许可规定》《宁夏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种业健康发展,增强良种供应能力;建立《宁夏农作物种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种子纠纷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广泛宣讲种子法律法规和真假种子识别知识,培训考核种子生产经营技术人员,加大种子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依法治种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