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3家公司和个人贿赂167万元人民币及10万美元。1月23日,武汉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谢功卓涉嫌受贿一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谢功卓表示认罪,说到动情处,还一度哽咽,泣不成声。
1月23日上午9时许,庭审开始,1月2日刚过54岁生日的谢功卓戴着手铐,走到被告人席前。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8月至2009年10月,谢功卓在担任武汉市汉南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13家公司和个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67万元和美元10万元。
据了解,谢功卓涉嫌受贿一案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11月22日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因案件重大、复杂,该院于2012年12月22日依法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2013年1月4日正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近2个小时,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谢功卓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