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秀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其情况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机制尚不完善。本文仅从一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参与者的角度出发,解剖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就如何加强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进行探讨。
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一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一般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一)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存在的弊端
1、行政事业单位在购建固定资产时的实际成本直接列入当期支出,其原始价值同时在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账户反映。
2、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也不计提减值准备。而是按照营业收入或者事业收入计提修购资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
3、固定资产的报废无法正确反映。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不明确,由此造成报废随意性较大,而对于大型精密昂贵的仪器设备由于报废手续过于繁杂,无法做到及时报废,也会造成会计上不能及时核算固定资产残值。
4、无法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购建固定资产形成的实际成本直接列支。导致固定资产增加,当期的结余虚减。另外,按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修购基金直接增加专用基金时,并未引起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数额的任何变化,这使得净资产中既包括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又包括固定资产的更新维护基金——修购基金,这种重复计算同样造成了净资产会计信息失真。固定资产的折旧数得不到反映,不能根据经营的需要科学地得出应购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数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其净值。
5、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长期以来对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意识上淡薄,责任心不强没有按时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导致单位资产实际使用数量与账面不一致等大量现象存在。同时,在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报废等工作,没有按照程序办理,分工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楚,管理混乱。
6、政府过于重视对于购置前的审批与采购,不重视固定资产交接后的入账和使用时的管理工作。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制度也不够健全,无人保管,操作仪器设备时遭到损坏,另外还有设备使用效率不高,资源极大浪费。
8、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反映情况失实。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由于票据滞后或没有,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入账,造成账实不符。事业单位的改扩建的增加部分没有按照规定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而是直接列入支出,也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还有上级部门施压以下级单位名义购入固定资产,下级单位入账,但未使用。还有收缴没收的和收取赞助的等资产,没有及时上缴财政部门,没有专人管理,易被有关部门和人员使用,形成帐外资产,造成账实不符,滋生腐败。
(二)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存在弊端的原因分析
1、外部环境的影响
(1)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不健全。行政事业单位一直使用的还是财政部199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参照办法也仅仅是2000年制定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的法规制度不完善和更新不及时导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不到位。
(2)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
在宏观管理上,财政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均有介入,但是,俩部门的管理权限及分工又比较模糊,极易照成管理混乱且易形成管理空白。
2、单位自身因素的影响
由于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单位没有建立固定资产购置、使用、保管、调拨、维护、、报废和盘存等相关制度,极易造成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及流失。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由单位财会部门兼管,由于此项工作不是财会部门的主要业务,一般管理均不到位。
二、强化行政事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1、对现行的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将固定资产构建纳入财政统一预算,并由统一的宏观主管和调控部门进行管理。
2、建立健全各种法规和制度,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意识。建立健并制定严格的全内部的管理制度。确定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责任,分清各部门职责。
3、应将企业中固定资产的核算办法借鉴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当中来。计提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更准确的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直接通过“固定资产”账户反映,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应当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同时还应对取得的各项固定资产按不同的资金来源,如外购、自建、接受捐赠、调拨等分别进行核算。
4、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改革固定资产处理方式,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应有所区别。行政单位可采取折旧的方式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事业单位可采取按原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的方法,这样既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净值,又有利于固定资产成本核算。
5、建立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定期考核其工作责任履行情况。同时,加大外部监督的力度,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也要实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增减、租赁等环节有效监督。
6、构建与办公自动化相衔接的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模块系统,使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各种相关资料,将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管理程序。
参考文献:
[1]国管财字[2000]13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马汝范,经济视角(中旬),2011年,第09期.
[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思考,王金兰,财会通讯,2011年,第17期.
[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革的思考,蒋泽生,财会通讯,2009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