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陷阱”——化妆品皮肤病

2013-01-01 00:00:00骆丹
祝您健康 2013年1期

化妆品能够起到美化和清洁皮肤、去除异味等作用,如果使用不当或选择不当,也可出现化妆品皮肤病。江苏省人民医院皮肤科骆丹教授在此提醒——

近年来,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化妆品皮肤病病人急剧增加,女性朋友在爱美的同时,要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常见的化妆品皮肤病

国家卫生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中,化妆品皮肤病定义范围包括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甲损害等6类。

1.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是指接触化妆品引起的刺激性接触性皮炎和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如除臭、祛斑、脱毛类等,常在接触部位引起刺激性接触性皮炎,使用频率较高的普通护肤品则常常引起变应性接触性皮炎。这类损伤多发生在面、颈部,以成年女性多见。变应性接触性皮炎也叫过敏性皮炎,初次使用化妆品一般没有什么不良反应,再次使用时会迅速出现严重反应。

2.化妆品光感性皮炎是指使用化妆品后,经过光照引起皮肤炎症性改变,是由化妆品中的光感物质所致。化妆品中的光感物质可见于防腐剂、染料、香料以及唇膏中的荧光物质等成分,一些防晒化妆品中的遮光剂也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皮肤损伤可在使用化妆品后光照的部位出现红斑、丘疹、小水疱等。

3.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是指应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色素沉着或色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