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话含义理论是语用学的重要理论,引起了大量语言学家的兴趣。会话含义实际上是一种暗示意义,相对于从字面理解的显示意义而言,它是一种言外之意,也是一种语用意义。合作原则是美国语言学家格赖斯(h.p.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William James讲座演讲时提出来的。他认为要保证交谈双方顺利进行会话,就必须互相配合,遵守合作原则,以达到交际目的。Grice强调为了进行交流,人们总是有意无意地遵守合作原则。
一、会话含义理论
(一) 合作原则及其准则
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认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总是通过某种方式,间接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受话人必须透过字面来推导话语中的意义,这种潜存在话语中的字面之外的意义,就是会话含义。他认为要保证交谈的顺利进行,就必须遵守合作原则,合作原则包括四条准则:质的准则、量的准则、关系准则、方式准则。合作原则及其四条准则保证了人与人的交谈以真实、相关的方式进行。
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表述为:合作原则指要尽量使你的话语在发出时能够符合你当时所参与的交谈的共同目的或方向,并提出了四个相应的准则。
(1) 量的准则:指所提供的信息的量,所说的话应该包含当前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而且尽量不要包含多于需要的信息。
(2) 质的准则:指的是我们所说的话应该力求真实尤其是不要说那些虚假的和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3) 关联准则:即我们所说的话应该是相关的。
(4) 方式准则:即我们应该清晰明了的说出所要说的话,尤其应该避免晦涩、歧义的产生,语言要简练、有条理(Cum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