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村推进之我见

2012-12-31 00:00:00刘守敏
老区建设 2012年21期


  在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中,江西省赣州市积极开展整村推进工作,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一、主要成效
  1 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006年以来,全市贫困村新修乡村道路19057公里,其中硬化15808公里,修建桥梁485座,13166米,解决了1047个贫困村没有通水泥公路的历史,使200多万人行路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新建饮水设施172处,铺设饮水管428877米,新建水陂、水渠等农田水利设施1279处(座),解决了20多万人和15万头大牲畜的饮水问题。
  2 贫困村产业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为做大做强赣南脐橙产业,2006年以来,全市投入果业财政扶贫资金590万元。新开发脐橙面积22万亩,全市脐橙面积达到162万亩。寻乌县果业面积达到43万亩,其中贫困村果园面积达8.6万亩,果业已成为农民稳定增收的扶贫主导产业。
  3 贫困村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赣州市把劳动力技能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及中专学历培训作为提高贫困群众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努力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全市完成劳动力务工技能转移培训7.5万多人,95%以上转移就业;累计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1600多期,培训农民11.5万人次,其中80%以上经过培训的农民基本掌握一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完成“一村一名中专生”和“一村一名中技生”学历培训3500多人,为贫困村培养了一大批中等专业技术人才。
  4 贫困村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全市贫困村清除垃圾150多万吨,清除路障800多处,清理污水沟15万米,新建自来水厂226座,有14477户农户安装了自来水,新改建卫生厕所6500多处。“三清三改”活动的开展,使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观,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整治,贫困村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二、主要问题
  1、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至2011年底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还有194.88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6.8%,高出全国13.4个百分点,部分贫困人口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的地方,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
  2、落实贫困村规划资金缺口大。贫困村大多地处偏僻,山多地少,气候条件恶劣,交通、通讯、饮水等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落后。实施贫困村村级规划项目资金需求量大,资金额度与贫困村需求的矛盾突出。
  3、扶贫项目实施不均衡影响扶贫整体效果。从实施效果看,整村推进使大部分贫困村基本解决了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一定改善,但也普遍存在产业发展滞后、村无主导产业、户无致富项目等问题,农民收入难增长,减贫目标难实现。
  三、对策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贫困村生产条件。要加大对全市“十二五”1119个省级扶持贫困村(含纳入国家扶持范围的465个贫困村)及300个市级扶持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投入力度,力争每个贫困村每年不少于20万元扶贫资金,5年达到100万元以上。要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力度,每年每村安排10万元以上。要加大市、县(市)直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扶持力度,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个以上市、县(市)直单位驻村扶贫。
  2、发展扶贫产业,着力提高贫困村群众收入水平。要紧紧围绕脐橙、油茶、生猪、蔬菜、花卉苗木等主导产业和烟叶、白莲、茶叶等特色产业,不断创新推行“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努力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发展格局。重点抓好11个罗霄山特困片区县(市)扶贫攻坚规划实施,着力抓好扶贫产业和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抓好8个重点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帮助贫困农民解决生产发展资金困难;抓好8个重点县128个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试点,通过扶贫互助资金扶持产业发展,不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促使受扶农户增收增效。
  3、与新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改善贫困村村容村貌。要把整村推进纳入到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中,以新农村建设带动整村推进,以整村推进促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探索整村推进与“五新一好”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的新路子。到2013年底,全市1119个省定贫困村都必须有新农村建设点,每年再安排10万元重点用于贫困村新农村建设,每年重点抓1-2个自然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连续扶持10年,确保贫困村群众生产条件有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有明显提升,村容村貌有明显改观。
  4、规范制度建设,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认真规范扶贫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程序。坚持从规划中选择项目。凡是贫困村项目都坚持在贫困村五年扶贫开发规划中选择项目,没有列入规划的项目或者需要重新调整规划的项目,必须按照原规定程序,经过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后方可列入年度扶持项目计划,逐级申报扶持。二是全面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真扶贫,扶真贫,坚持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采取电视、互联网、乡村政务公开栏及公示牌等形式,把贫困村安排的项目、资金、建设内容及搬迁移民对象等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将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抄送同级审计部门,接受审计行政监督。三是严格坚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凡是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按照报账制的规定和程序,坚持做到专项管理,封闭运行。四是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验收、检查制。扶贫项目完工后,项目责任单位向县(市)扶贫和移民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市)扶贫和移民办、财政局组织包括工程技术人员、乡(镇)扶贫专干、村项目监督小组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建立检查考核机制。市、县(市、区)扶贫部门要把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季度督察、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的检查考评机制,通过检查考评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5、弘扬苏区精神,充分发挥贫困村群众参与扶贫的主体作用。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特别需要弘扬苏区精神,要把苏区精神贯穿于整村推进始终。贫困农民是实施扶贫开发的主体,也是扶贫开发的直接受益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支持、鼓励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一是投工投劳参与。投工投劳不仅是项目建设的需要,也是参与式扶贫的具体体现。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整村推进,使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佳效益。二是项目监督的参与。贫困村要充分发挥项目监督小组作用,在项目实施的前期、中期和竣工验收进行全程监督。促使群众在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管理的能力。
  责任编辑: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