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间组织参与河北省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路径探讨

2012-12-31 00:00:00王义杰
群文天地 2012年15期


  摘要:农村民间组织在我省农村地区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我们分析了河北省农村民间组织的现状,根据其合法性可以将农村民间组织归类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种,详细说明了两种形式体制组织的特点和运行模式。农村民间组织对建设准公共服务体系贡献巨大,响应国家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号召。政府应该给予农村民间组织政策和制度上的支持,引导其规范运行的同时给其提供多选择性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新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民间组织;河北省;发展路径
  一、河北省农村民间组织的现状
  (一)农村民间组织的分类及特点
  农村民间组织按照国际社会所认可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是从法律、职能、运作方式等方面进行判定。但是河北省农村民间组织的类型要从省内具体的发展情况进行区分。农村社区、农村社区发展组织以及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都包括在农村民间组织的范围内。从合法性上将农村民间组织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种:
  (1)体制内农村民间组织:我省体制内常见的农村民间组织是村民代表会议、计生协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团支部和村民小组。这些农村民间组织的特点是:真正办理法律登记手续的组织很少,但是却被国家承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对此做出了认可;省内绝大部分地区政府承认其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乡镇政府需要才成立的。
  (2)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我省体制外的农村民间组织主要指农民自己成立的维权组织和宗族组织。这些组织的特点是并没有按照国家民族组织管理机构所颁发的登记流程注册,但是被农村地区大部分人们所认可,有其存在的道理。
  (二)农村民间组织的运行模式
  (1)一般情况下体制内的农村民间组织都是按照行政化的方式运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影响的结果。由于民主决策机制还不够稳固,很多重大事件并没有通过严格的会员代表大会选票讨论出结果,而是经常由会长或秘书长等领导做决定,村民并不信任这些组织。但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却取得极大的信任,因为其秉承民主、互利的运作原则。
  (2)我省体制外的农村民间组织有其比较稳固、规范的运行模式,和体制内农村民间组织截然不同。宗族组织主要是依靠父系血缘关系来召集成员和约定规范,“族民”要听从“族长”的决定;农村维权组织是针对农民利益受到侵犯的情况而成立的,一般情况下其成员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条件都较高,他们用户党和国家的政策,并以此作为发动其他农村参与的契合点,帮助农村维护自身利益。
  二、河北省农村民间组织的影响
  (一)体制内农村民间组织的影响
  体制内的农村民间组织所产生的影响各有不同。在建国初期,妇代会、团支部等组织一直占据着关键的位置,为党和国家做出了不少的贡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活动幅度逐渐变小,影响力开始消退。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老年协会等组织由于其自愿、平等的原则和经常举行立足于农民的活动,其影响力在不断扩大。
  (二)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的影响
  (1)体制外的农村民间组织能为村民提供相当数量的准公共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在河北省多数落后的农村地区,村民进行社会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开放性,都是通过宗亲关系来帮助生产劳作,并且对于家庭纠纷都是通过族内权威人物进行调d08976abf4483684fe92026573b8b669be522349a23f3740726eb7ad3177a26a节和裁定,赡养老人的责任也是每个村民必须肩负的责任。
  (2)帮助农民维护基本权益,以秉承社会平等公平为原则进行一系列活动,在省内多数地区影响广泛。农民协会、上访协会、农村发展协会都是农民维权组织的形式。维权组织一般都是主动的帮助农民维权,帮助国家建设新农村文化,现在开始通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获得长期的发展,大多数群众认为农村维权组织有很大的存在必要。
  (3)农村宗族组织给予族内村民较大的归属感。中国是一个注重礼仪祭祀活动的国家,而对祖先的尊重是炎黄子孙传承几千年的习惯,它为农村宗族组织的开展提供了极佳的契机。现阶段我省农村地区存在以老、妇、少居多的现象,且文化程度都不高,往往在出现身体疾病、家庭纠纷时是血缘相近的村民出来调解和帮助,这是促使他们加入宗族组织的重要动力。
  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河北省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及可行性路径
  基于农村民间组织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区别,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号召下,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要加快自身前进的脚步,加强规范体制的力度。
  (一)农村民间组织将构成农村准公共服务体系
  国家发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其中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成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主要由四大方面的农村民间组织来完成农村准公共服务体系的文化建设工作,将“生产发展……管理民主”的标准实践下去。
  (1)农业生产发展是农民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帮助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关键组织。当前的经济体系以市场经济为主导,农产品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合作经济组织的帮助和宣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响应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号召,让村民认识到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和发展前景,理解该组织帮助村民提供生产、加工各方面服务的实惠性和安全性。这还远远不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为群众提供自我反省、教育的平台,将科学有效的生产技术授予农民,极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促进农村地区精神文明发展。从大的方面来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帮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让他们具有维权意识。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灵魂是乡风文明,这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农村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的运行。省内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各有不同,农村地区教育设施、保健设施数量还远远达不到国家的标准,大部分农民并不能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而农村民间教育、医疗、养老机构要号召国家加大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并且将不断提高农民文化和保健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帮助农民减少社会保障带来的一系列压力。
  (3)农村的整齐清洁需要环境类的民间组织来监督和宣传。农村受污染程度正在不断上升,缺乏相应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使得新农村环境建设发展遭遇困难,保证村容整洁是实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政府在治理农村环境只看重技术的重要性,忽略了制度上的弊端,法律上没有赋予环境类民间组织相应的权利,他们无法实施大范围的文化建设工作。现阶段我省环境类的民间组织还带着很强的行政化色彩,政府在制定政策和实施过程中很难兼顾到这些组织。也存在影响力较大的组织,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自然之友为代表,他们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政府在这类组织的影响下开始注意环境类民间组织的关键性,无论是对组织本身的文化宣传还是后期进展都是有益的。
  (4)农村民主管理的进行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农民利益集团来协助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国家发出的重要号召,它必须建立在管理民主的基础上。村委会在党和国家的基层工作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乡镇政府对农村地区的服务工作大多数都要村委会来完成。稳固有效的制度是农村治理和帮助农民利益表达的安全保障,实际上我省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宗族组织帮助政府了解农民的利益需求,对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治理工作贡献了不少力量。
  (二)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路径
  新农村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民间组织要获得政策上的认可和支持才能真正的实现文化宣传。政府只有给予农村民间相应的权利和有效的制度,才能顺利的开展一系列文化建设活动,规范民间组织的运行模式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政府给予有效的制度规范和政策支持,帮助其多层次开展工作。实际上我国推出的政策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规范的条例还远远不够,首先是国家法律只是很小程度上给予支持。现阶段我国并没有推出涉及农民合作社的法律,在法律所承认的范围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不在其范围内;再者,国家在财政、税收方面并没有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应的政策优惠;还存在这种现象,基层政府部门会过多的干预专业合作组织的工作,这对其发展和完善都是不利的,改变了组织的性质和农民利益出发点。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赖于政府提供良好的环境,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放在首位,为组织减少融资带来的风险,在政策和制度双重保障下寻求更为长久和广阔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足赤要一直秉承自愿、平等、互利的运作原则,保证农民的自主权,真正践行民主管理的号召,保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还应该结合我省各农村地区的实情,将适合每个地区的形式研究并实行下去。现阶段符合我省的有效模式之一就是龙头企业的加入,联合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力量,在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开展“产权式”的服务模式,同时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这个团队中,有利于文化建设力量的壮大,在基础牢固的前提下进行全方面的延伸,无论是文化设施的建设还是活动范围的扩大都是有利的。
  (2)对于农村教育文化、社会保障方面的民间组织要大力扶持。现阶段农民对于知识的需求量是十分巨大的,农村地区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来丰富业余生活,培训组织的发展实际上是帮助国家解决提高农民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在提高农民专业技能的基础上学习更为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医疗卫生组织作为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和开展医疗服务活动的重要力量,应该加快制定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的建设,让广大农民有晚年生活保障。
  相关统计表明,国际上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的民间组织实行了免除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还未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关于这些组织的政策也为推出,极大的限制了民间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我省较为大型的民间组织有老年协会、妇代会等,它们所具有的社会资本都是较为客观的,政府应该鼓励这些组织利用自身力量举行文化活动,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也可以为其提供一定的设施和力量帮助。
  (3)环境类民间组织急需广阔的发展空间。我省多数民间组织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承认。纵观省内环境类民间组织的发展路径,大多数是依靠体制中条块分割的特点来进行活动开展,国家在转型时期所出现的权利缺失也是它们进行把握和发展的一个途径,这对环境类民间组织来说都是有害的,因为它们无法以一个整体的形象出现而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支持,国家在财政、税收等经济形势上的扶持也无法惠及它们。实际上政府所号召的和公民社会合作伙伴一起好好治理的原则并没有真正实行下去,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矛盾的。而我省的环境治理模式要跳出绝大部门是由政府全权决定和管理的范围内,让环境类民间组织有发展的空间,逐渐向“社会制衡模式”前进。
  我国的民间组织登记监管体制有待改善,还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准入制度,首先要实行备案注册的手段,在获得登记认可的基础上开始公益认定。经济上的自立性对于环境类民间组织是是十分重要的,制度上要给其创造相应的条件。要对现有的环境治理体制进行改革,鼓励个人和社会组织加入这个队伍中,加快建立社会监督和管理制度的脚步。
  (4)体制外的农村民间组织要秉承管理民主、平等互利的原则,政府要规范其运行和引导其平衡稳定发展。要响应国家发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满足各方面利益群体的正确需要,保证各组织协调运作。实际上体制外农村民间组织存在多数经济协作、精神调整的情况,政府应该加强对其引导的力度,防止因为不当发展阻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象出现。对现阶段我省农村地区宗族组织的现状进行分析,大多数都没有完善的民族决策机制。这种管理模式下的村民并没有自主权,而他们期望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愿望也会落空,甚至会助长农村宗族势力的偏移发展,这一切有待改善的现象都需要用民主决策制度来完成。
  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农村民间组织协助政府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政府要加强对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制定进度,在法律上给予这些组织一定的权利,帮助其规范运行。农村民间组织要不断扩大其影响范围,以配合国家建设新农村的号召。对于农民维权组织提出的问题要政府及时给予解决,鼓励他们向农民宣传正确的维权意识。
  基金项目:201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名称:《农村民间组织参与河北省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可行性路径探析》,编号:201203122;2012年度河北省讲师团系统科研课题,名称:《河北省乡村休闲文化产业发展路径探析》,编号:201222。
  
  参考文献:
  [1]梁捍东,王晓瑞.河北省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河北学刊,2011 (4).
  [2]丁艳华,万江红.农村民间组织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功能的社会学分析[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6(6).
  (作者简介:王义杰(1976-),男,山东济南人,硕士,讲师,河北农业大学,研究方向为农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