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环境监测的重要内容。要解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的常见问题,新时期的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必须创新治理念,严把前置条件,合理选择监测时机,加强区域性环保验收监测,引入公众监督。
关键词:建设项目 竣工 验收监测
中图分类号:X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9(a)-0216-01
当前,随着生态友好型城市规划建设和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已成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最后技术把关环节,也是贯彻执行《环评法》、《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重要技术依据,重要性不言而喻。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科学内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即建设项目竣工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监测或现场调查,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就其实务操作过程而言,具有以下两方面特征。
第一,系统性。除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排污状况外,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直至试生产的全过程也都在环保验收监测的检查范围内。
第二,动态性。验收监测应选择在最不利的参数条件下进行,获取详实、可靠、稳定的监测数据,以准确评估环保设施在变化的多维变量中的运行效率。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的常见问题
2.1 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验收监测不到位
导致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不到位的主要问题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企业生产量或处理水量低于设计能力的75%,验收监测所得数据不准确。由于部分工业行业生产存在季节性波动规律,生产淡季时生产量往往低于设计规模的75%,这就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并未经受设计水质、水量的全面考验,验收监测结果无法真实反映其运转效果。第二,忽视了验收监测受气温、试运行时间的影响。尤其是对污水处理生化处理过程中水温20~30℃、10℃以下和35℃以上时的净化效果未作区别检验,无法获取稳定、可靠的监测数据。
2.2 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不到位
目前,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仍局限于对环境治理设施末端排放污染物及其浓度的监测,在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和调试运行还存在有监督缺位、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2.3 忽视非工业生产型及区域性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
就防治污染与生态保护并重的低碳经济理念而言,非工业生产型性建设项目类型多样,环境影响复杂,工业园区等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在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表现的更为突出。因此,验收监测局限于对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环保配套设施的验收,简单地将工业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内容、技术要求套用在非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上,显然是无法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客观要求的。
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若干建议
在新形势下,针对长期验收监测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我们需要创新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理念,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到验收监测工作中来,构建完善的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为环境管理提供扎实、可靠地技术支撑。
3.1 严把竣工验收监测前置条件
要制定验收监测方案,斟酌竣工验收监测的基本条件,确定主体工程及主体工程配套环保设施应建设及实际完成运行情况,待企业生产负荷必须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后,再进行正式验收。
工艺流程方面,应现场查看检查企业生产工况、生产运行记录,复核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等方面与项目批复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方面,需要对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现场监测设施处理量与设计量、运行负荷,确定其是否符合工况要求;查看外排污水中是否有第一类污染物,等。废气测量方面,要从确定设备运行、生产产量及原辅材料使用量等确定生产负荷,结合设备运行电流、风机风量、设备压力等资料综合判断生产工况。
3.2 严格控制竣工验收监测时机
依照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点位、频次后,为确保采样数据的准确性,在采样、监测时机的选择上应把握以下几点:第一,对生化处理设施的验收监测,应尽量选择在最不利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高温工业生产污水采取降温措施,低温污水应采取保温措施,将污水温度控制在20~30℃左右;第二,准确把握采样时间,确保各处理设施单元采样均来自同一水体,准确计算单元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第三,认真抽查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在出具验收监测报告前要进行随机抽测,采样检查主要污染物的浓度,确定企业环保设施运转的稳定性和达标的长效性。
3.3 开展区域性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和公众参与机制的引进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从新型工业化的高度,从宏观上检查区域规划项目的合理性、环境承载能力的可靠性、污染集中控制及生态修复措施的可操作性等内容。区域性验收监测项目环境影响因素复杂,在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就建设项目区界周围是否有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进行走访检查,对照环评报告逐项落实搬迁、防护距离、生态恢复、绿化措施等,确定监测点位,并在验收完成后加强监督监测,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污染源监督管理得到更好地衔接。对于公众直观的、敏感的环境问题,可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表或企业公示等形式主动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整理公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在并在监测报告中汇总,反馈给建设单位及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使各项环保验收监测情况更为准确、全面。
4 结语
在当前总量减排的大形势下,要实现达标验收与总量验收并重发展的环境管理目标,加强落实各项环保指标及减排措施,是验收监测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因此,监测人员需要不断地学习研究,通过改进各项监测技术及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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