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问题官员被免职,说法很多,有罢官去职、挂印而去、革职除名,也有陶渊明那样弃职而去的。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都是被开除职务了,失业了。现代官员失业了,情况会比较糟糕,没有了权力,没有了一系列的相关待遇,不仅生活水平大为下降,原来人际关系圈子也会疏远甚至轻视你,导致心理失落。但是古代官员,就不存在类似的问题。
古代官制存在“官职”和“官身”的区别。官职可以调动、可以免除,官员身份相对固定,很难丧失。
简单说,一个官员去年是县太爷,今年是知府,明年可能就被弹劾罢官,但他官员的身份不会变。即使没有官帽了,他也拥有不少特权,比如遇官不跪、应讼不跪,可以承揽本地的税收词讼、主持乡间结社和公益事业,衙役官差们遇到他们恭恭敬敬,就是当地州县长官,遇到地方钱粮盗匪文教等大事,也要找这些免职官员商量着解决。免职官员还掌握着相当的权力,作为士绅发挥作用。
事实上,这些官员虽然因为各种问题而被免职,但他们依然是现行体制内的佼佼者,是现行游戏规则的精英。权力的天平依旧向他们倾斜。比如在隋唐之前,入仕的主要标准是血缘、门第等等,一个免职官员的职务没了,但血缘、门第等不会没,还会给他带来特权利益。隋唐之后,入仕的主要标准变为了科举功名,一个人只要获得了最低级的功名(秀才),他就在法律上脱离了“民”的范畴,享有“官”的各种特权。秀才是不能被打板子的,更不能拘押,除非一级级地办手续,革去他的功名。因此,隋唐之后科举出身的官员,即使被罢免了,功名还在身,就还是官,享有各种特权。此外,考虑到官员在任期间搭建的各种关系网络、派系资源,免职后仍然会惠及他,他就一日为官,终身享有特权,不会再跌落为草民。
所以,不必为免职官员担心,只要他心态足够好、看得开,免职前后的生活差距不会太大。这点在有“官员天堂”美誉的宋朝更是如此。宋朝对官员极为优待。官员除了职务、差事之外,还有爵位、品级、散、阶、勋等。职务可以免,差事可以没有,但是其他内容组成的“官身”轻易不会动。而决定官员收入、待遇的主要是官身,而不是职务。就算是免职了,宋朝也发展出不少虚职来安排免职官员,比如安置一些免职官员掌管宫观、去监督一些官办工程或者文化事业。沈括记载的“官当”也是官员的一项特权:以官抵罪。普通百姓犯罪,该怎么判决就怎么判决,但是宋朝的官员可以用官员身份来抵徒刑,放弃一些身份或特权来减轻判决。比如因为个人问题、道德问题犯罪(专业称“私罪”)的官员,五品以上一官可以抵二年徒刑,九品以上一官可以抵一年徒刑。如果官员犯“公罪”(办公事出了问题),官当可以分别提高到三年、两年。因此,在宋朝当官是非常惬意的,只要不大逆不道自寻死路,都可以无妄无灾安逸一生。
话说回来,还真不能轻视古代免职官员。他们的“余热”还能炙伤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复出了。一个典型的例子发生在明朝的天牢囚犯海瑞身上。这个海瑞竟然上书痛骂嘉靖皇帝,害得嘉靖大发雷霆,下令缉捕海瑞,要把他千刀万剐,幸亏宰辅大臣极力周旋,才把他暂时关在大牢里。按照,海瑞几乎没有什么官运可言了。但是,狱卒们也没有为难他。嘉靖驾崩,尚未发丧时,提牢主事赶紧办了酒菜来款待海瑞。因为海瑞痛骂嘉靖,让他在士大夫群体中声名鹊起,复出声音高涨。现在换皇帝了,海瑞复出在即。果然,他很快官复原职,紧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升迁。
所以,轻易不要得罪免职官员,不然后果可能很严重。
清代官员免职,专业名词叫“革职”。革职又分革职留任、革职、革职永不叙用三种。革职留任处罚最轻,名实不符;革职是真正的免职;而革职永不叙用处罚最严,等于判处了官员的仕途死刑,都“永不叙用”了,还能复出吗?
能。清朝有不少永不叙用的问题官员,又被叙用了,专业名词叫“开复”。罢官免职并不可怕,怕的就是没有运作复出的空间,怕的是不去努力运作复出。
乾隆四十五年,李侍尧在云贵总督任上,被云南粮储道海宁指证贪纵营私,是个隐藏很深的大贪巨恶。李侍尧供认不讳,被建议“斩立决”。乾隆念及几十年的恩情,想网开一面,让各省督抚商议。江苏巡抚闵鹗元迎合乾隆意思,借口李侍尧精明能干、劳苦功高,为他求情。李侍尧被改判“斩监候”,挽回一命,但住进了刑部大牢,还被抄家。一般人看来,李侍尧的官当到头了。
奇迹在第二年发生了。乾隆四十六年,甘肃回民起义,大学士阿桂率军镇压。乾隆特旨赏给李侍尧三品顶戴,赴甘肃作战。罪犯李侍尧一下子恢复了官员身份。不久甘肃冒赈大案事发,总督勒尔谨得罪,乾隆让李侍尧接任总督。第三年,李侍尧便恢复原来品级,还加太子太保。
在鸦片战争中“臭名远扬”的琦善,上演过一幕“革职—复出—再革职—再复出”的活剧。而这些关键在于:琦善等人在皇帝脑海中的印象很深、很好,这是他们复出的重要条件。权力斗争是一桩相当高难度的事情,不是一般人能够操作的。其实,古代存在更简单、更受问题官员欢迎的复出方法:花钱。
清朝免职官员可以花钱复出。琦善第三次复出代理河南巡抚后,也花钱给自己买过官。他“捐饷”赞助镇压太平军,被加都统衔,授钦差大臣,专办防务。
这种捐钱复出的做法,是正式制度,成为“捐复”。晚清财政窘迫,大开卖官鬻爵的大门。一般人花钱就能买官当,曾经当过官的人自然可以花钱重回官员队伍。捐复又分两种:向皇帝行贿,也就是钱财充入内务府,供皇帝私人使用;向官府捐钱,也就是钱财用于政府公务。和借助权力关系复出不同,捐复完全是看钱的多少,和官场人情比较疏远。
正如担心买官者品行不可靠一样,皇帝对捐复的官员也不放心。乾隆皇帝就曾说:“从前曾有捐复之例,复经部议删除,第念此等人员内,未尝无可及锋可用之人。若以微眚淹滞多年,亦觉可惜。”可见,朝廷和乾隆对捐复一事也是犹豫的,无奈人穷志短,为了筹钱应对内忧外患,不得不将官职当商品卖。
多条复出的渠道畅通着,让官员问责和免职制度的效果大打折扣。如果问题官员可以复出,那么他犯罪的成本就大大降低,久而久之羞耻心大为降低,恬不知耻地作奸犯科。但是,官僚体制不可能杜绝权力斗争、派系争斗,也不会杜绝卖官鬻爵等现象,也就不能堵住问题官员复出的步伐。
问题官员轻松复出,不清不楚,免职制度就形同虚设。长此以往,官场风气趋向恶劣,上下相蒙,开始小打小闹,渐渐的大手大脚,以贪赃渎职为常事,巨贪大恶前赴后继。受伤的还是老百姓和整个社会。
(摘自《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