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传统媒体对两岁女童小悦悦被车两次碾压之后,路人经过不闻不问的事件进行了跟踪报道,但报道中存在着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面对新媒体的冲击,传统媒体应如何应对才能保持其公信力以及权威性也是时下值得探讨的话题。
【关键词】传统媒体 人文关怀 新闻伤害 媒介审判
2011年10月13日,两岁女童小悦悦被车两次碾压之后,路人经过不闻不问的新闻在震惊国人的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的大讨论。讨论的重点多数落在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层面。然而,笔者认为在“小悦悦事件”中,传统媒体的报道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本文着重探讨传统媒体对此次事件的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笔者的一些思考。
媒体报道存在的问题
1、报道缺少人文关怀
“党报的指导作用并非表现为套话新闻和训话社论,而应潜藏在及时、生动的新闻报道中。党报的政治优势是一种特殊的报纸资源,但被过多的‘正确的废话’占据了,自然没人感兴趣。”①在“小悦悦事件”发生后不久,《广州日报》在10月21日A1版和A17版便刊登了这样一篇文章,大标题是“建设文化强省,打造‘广东精神’”。小标题分别是:“省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温总理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汪洋要求认真反思‘小悦悦事件’努力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纵观全文,和小悦悦有关系的只有倒数第三段文字,总共58个字,其余内容全部都是会议新闻。党报改革本应将以非事件性报道为主,转变为以事件性报道为主,对于发生在本省内的事件,这样宣传、这样思考不免让人觉得缺乏诚意与人文关怀。
2、路人被媒介审判和新闻伤害
此问题主要表现在18位路人之一的陈先生第一个接受媒体采访前后。所谓新闻伤害是指:新闻工作者或新闻单位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由于报道手段、报道时机、报道形式运用不当或新闻工作者在采集、加工、整理、传播信息过程中的疏忽或失误,使报道与事实产生偏差、失误或不恰当地进行主观评论,从而使报道事件当事人在经济上、精神上蒙受一定的损失或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的行为。②有的媒体记者还没开始采访直接就问:“你为什么不救人?”每天,不同的媒体蜂涌进入陈先生的店铺,逼得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相同的话语。笔者认为,陈先生究竟有没有见死不救谁都无法考证,记者如此“审判”路人,不仅伤害了采访对象,也降低了媒体自身的公信力。其次,不同媒体的交错采访也让陈先生身心俱疲。媒体如此不理智的行为,提醒我们在思考社会公德的同时,作为社会守望者的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是不是也应该受到同样的拷问?
3、报道缺乏平衡,分析材料提供不足
针对“小悦悦事件”,网友提出种种质疑,在讨论的同时,各种传闻也在网间流传。舆论学理论认为,传闻(rumor)≈importance(重要性)×ambiguity(模糊度)/critical ability(批判能力)。公众越认为重要的信息,如果同时越感到模糊不清,就越会快而广的得到传播。消除传闻的方式之一就是减小信息的模糊度。然而,面对各种质疑,传统媒体没有提供足够的分析材料,报道多局限于陈述式报道,缺少多方面的观点以及分析式报道。
笔者认为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层面的,也有现实利益的驱动,还有新闻媒体缺乏理性约束以及媒体业的浮躁。也许,从美国当年那起相似的案子中,我们能得到一些启示。
2008年5月30日,在美国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市的公园街区,78岁的老汉托里斯被一辆本田车撞倒在路上,血流一地。随后,9辆汽车从老托里斯的身边驶过,但却没有人下车查看老人的情况。路边的行人目睹了事故之后也无动于衷,直到一分半钟后,一辆巡逻警车从事故现场经过,才将老人送到医院。后来,医生诊断说,托里斯颈部以下瘫痪。更为不幸的是,2009年5月11日,老托里斯去世。与“小悦悦事件”相同的是哈特福德“见死不救案”事发时的情景也被放到了视频网站上,在全美范围内也引起了很强烈的轰动。
然而不同的是,在视频曝光后,哈特福德官方迅速对此次事件作出回应,声称视频并不完整,并拿出当时911的报警记录指出并非所有路人都如此冷漠。一共有4个路人报警,有人叫救护车等;哈特福德警察局局长发表公开讲话,认为此次事件是整个城市的耻辱,随后哈特福德开始了一轮“寻找灵魂”的大辩论;新闻媒体持续追踪报道事件进展,并没有因为风头一过而立马走出当地媒体的视线。在老托里斯逝世的当天,当地媒体的标题是《托里斯走了,现在,你还会袖手旁观吗?》。老托里斯的葬礼、两次开庭审判、抗辩交易、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到警局奖励举报犯罪嫌疑人的公民,媒体跟进了事情发展的每一步,也如实地报道各方观点和意见。
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老托里斯去世一年之后,当地媒体又做了一次大调查,调查的主题是哈特福德案对人们的道德观究竟产生的影响是什么。在当地媒体祭奠老托里斯去世一周年的报道中,我们看到“我们已经对不起老托里斯一次,不能再有第二次了。向前走,把从他那里抢走的正义还给他”这样由衷的话语。相形之下,我们的新闻媒体确实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对媒体报道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1、加强政府、媒体合作,变会议性“冷”新闻为建设性“暖”新闻
美国“见死不救案”发后,哈特福德多了两个全新的组织——“哈特福德犯罪阻止者”和“哈特福德关爱者”。在媒体与政府的合作下,当地的社群建设得到了提高。媒体评论说:“这都是老托里斯留下的‘遗产’”。媒体是在人类的精神家园播种,它不仅是社会文明的维护者、倡导者,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者、践行者。在提升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进程中,媒体应起到监测环境的作用,加强与政府的合作推动社群建设。当一个社会越来越成熟,公民的责任心和羞耻感越来越强的时候,类似“小悦悦事件”这样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少。
2、加深媒体记者对媒介审判的重新认识,避免新闻伤害现象的发生
对媒介审判传统的定义是这样的:新闻媒体上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对任何审判前或审判中的刑事案件,失去其客观公正立场,明示或暗示,主张或反对处被告罪行,或处何种罪行,其结果或多或少影响审判的行为。然而笔者认为,随着新闻理论的不断深入,面对“千姿百态”的新闻实践,媒体记者对媒介审判这个概念应有更加宽泛的理解。传统定义中,媒介审判只限定于法律的层面,存在于司法程序的过程中。然而比法律更加宽泛的道德层面,也同样存在着媒介审判现象。“小悦悦事件”中,记者对陈先生的采访便是一例。记者把自己看成道德的法官,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对采访对象进行了道德“审判”,有意或者无意的判定陈先生为见死不救者,对其进行了赤裸裸的“拷问”。
媒介审判往往与“新闻炒作”有关,目的是吸引眼球,获得“注意力资源”。少数媒介如此行径所追求的是事件的轰动效应,而不是事件的社会意义;是卖点、是“眼球经济”,而不是公益、公共领域的建构;他们所盯住的只是读者手中所持有的“货币选票”,而不是媒介在社会走向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中应尽的责任。在社会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媒介理应首先成熟起来,进而才能起到培育有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公民的作用。
3、摆脱浮躁心志,提高报道深度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媒体的出现,传统媒体的生存空间在不断缩小。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新闻业界出现了这样一种新现象:即从传统的对发生过的新闻的报道转变为现在的对正在发生的新闻的报道。随之而来的一系列弊端便显现出来,比如报道的准确度减小,报道内容过于浅显等等,形成新闻业的“快餐”现象。
喻国明教授认为,在Web2.0时代,媒介的“代言者”角色将逐渐弱化,而意见平衡者的角色将日渐凸显。媒体的专业责任就是实现社会表达的意见平衡、关系的平衡,设置情绪的平衡——“当社会笑的时候,不要让大家笑出狂妄;当社会哭的时候,不要让大家哭出沮丧。”③然而,在“小悦悦事件”中,媒体没有担负起意见平衡者的角色,对事件的报道只注重其速度,虽然有跟踪报道事件的进展,但缺乏对事件的深度剖析,导致一度出现对社会公德绝望的舆论。传统媒体在报道速度上与新媒体无法抗衡,因此,传统媒体应扬长避短,放慢报道速度,摆脱浮躁心态,深入了解新闻事件,才是传统媒体保持公信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参考文献
①陈力丹:《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74
②托伊恩·A·梵·迪克 著, 曾庆香 译:《作为话语的新闻》,华夏出版社,2003:127
③喻国明:《传媒变革力》,南方日报出版社,2009:5
(作者:均为广西师范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