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威信,保持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反腐倡廉中注重正本清源,从根本和源头上有效预防、有力惩治腐败,就要以对人、权、财、物的权力规范为主题,以教育、预防、监督为主线,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思想教育为抓手,以机制建设为关键,将反腐倡廉建设与执政能力建设结合起来,将硬制度与软环境结合起来,将传统方法和现代手段结合起来,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反腐倡廉,必须从正本清源开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历来是我们党十分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但“腐败现象”仍然触目惊心。2011年3月25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有一组数据:2010年共立案13.96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万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5373人,案件涉及22个省(区、市),呈普遍性,案件性质多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可见反腐倡廉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执政权力设计、运行、督控机制本身存在着一些漏洞,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从历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钻空子”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权力设计上巧立名目,以权谋私,利用经商者找保护伞、求竞争特权的心理,以各种检查、规定、考核为名,人为设置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渠道。二是在权力运行上机制不全,导致权力缺乏有效约束,一些地方或部门权力集中,尤其是第一领导者的言行难于监控,管官的利用组织人事上的“考察、考虑”卖官,管物的利用双轨制下的“计划内价格”批物,管钱的利用“换手抓脊背”交易收钱,使贪污腐化“一步到位”。三是在权力督控上监管无力,执行不严,督查滞后,甚至有的地方瞒案不报,或处之失宽、查之于软,追责不到位。
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曾经提出“破窗理论”:如有人打坏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未及时维修,其他人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之,破窗户就给人造成无序的感觉和麻木不仁的氛围,犯罪就会滋生、蔓延。“破窗理论”启示我们,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权力过于集中容易产生腐败,教育、监督、惩戒不力同样导致腐败。如果教育不到位,有的人就不把反腐倡廉工作当作一回事,存在无所谓的心理,觉得贪点小污,行点小贿,都是“小节”,不是腐败问题。如果监督不到位,有的人就会纪律观念淡薄,心存侥幸,自律意识松懈,放任自流,喜好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如果惩戒不到位,有的人就会明知故犯,认为只要人缘好,即使“翻船”了,也有人会收拾残局,反腐倡廉不过是场面上的话而已,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就必然随之增多。
深究腐败产生的根源和腐败常见的类型,有利于我们正本清源从根本和源头上考量,限制、监督权力,研究有效预防腐败、有力惩治腐败的对策和思路。
正本清源,
从选好配强领导干部着手
作为执政党,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不仅责任重大,而且极具导向作用。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是开展好反腐倡廉工作、预防腐败问题产生的关键之一。因此,选好配强领导干部,是预防腐败的前提,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推动事业发展的关键。
选好配强领导干部,一是要坚持高标准,把政治可靠、群众拥护、能力最强、作风最实、最有活力的干部选拔到各级、各部门领导岗位上来,从政治品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等方面,对干部加以考察,严把“入口关”,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要视野更宽广,广开眼界,在党政干部队伍中培养和发现领导干部的同时,放眼事业、企业领域的专业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经营人才充实到党政领导干部中来,不拘一格,大胆选拔。三是要制度更规范,按照《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选配领导干部的制度。在政治品质方面,要重点考察是否对党无限忠诚,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工作实绩方面,要坚持在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考察干部,注重考察是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分管、主管的地区或部门跨越发展;在工作作风方面,要重点考察是否真正亲民为民、干净干事,作风是否扎实,能否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群众是否真心拥护。
要保证选配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胜任岗位,界定职权十分重要。按照公共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有序、监督有力的要求,细化分解“一把手”权力,明确界定领导干部的权力范围,并对如何行使作出明确、具体、细化的规定,编制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尤其要抓住重点、关键环节,健全完善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大额度资金开支等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将人事、财务、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具体审批权、调配权、签字权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手中,“一把手”只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的宏观领导权,防止“一把手”拥有“绝对权力”。
领导干部不仅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纪律要求,用自己的表率作用影响、激励和带动一般工作人员,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而且要注重将以人为本理念融入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生活中,凝心聚力,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增强荣誉感,确保政令畅通,使人们在良好的氛围内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正本清源,
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抓起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反腐倡廉治本抓源头,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要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科学化水平,切实改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薄弱的现象,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勤廉意识,规范从政行为;让广大党员干部知道“危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首先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让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清醒认识自己肩负的使命和承担的任务,牢固树立“公仆”思想,始终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人生信仰和价值取向。其次是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要将《廉政准则》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促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权力为人民所赋予,筑牢第一道防线,真正做到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干部就要率先垂范;深入开展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接受监督作表率,带头发扬民主,带头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开展制度意识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
教育是预防的有效手段,警钟长鸣才能起到潜移默化的效果。教育防范中,一要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行业部门的国家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建立重点人员数据库,纪检监察部门可分层级逐一进行定期谈话、告诫,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预防工作。二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大的决心,超常的耐心,分层级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强化教育预防,在增强人们自律能力上下功夫。三是建立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引导人们八小时之外多学习、常健身,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人们在思想深处真正形成自觉、自制、自重的思想意识;要多种方式相互结合,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促使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自我约束,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正本清源,
从规范督查权力运行着眼
制度是节制人们行为的尺度。通过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的分解和限制规范权力运行,从廉政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处置等方面构建预警防控的系统机制,再通过强制的、长期的、潜移默化的长效管控过程,将制度执行转化为行为习惯,变被动遵守为主动遵守,变他律为自律,方可达成有效预防的目的。
正本清源抓规范,制度当先。要建立公平正义、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适度分离,形成一种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让腐败分子无机可乘;尤其要建立“一把手”权力的防控与集体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集体议事规则,坚持按程序决定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了的“一把手”要带头贯彻执行。同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定期学习制度、集中教育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要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规范化、法制化,从制度上解决老百姓盼望解决的具体问题,从而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
正本清源抓规范,督察为要。督察要注重实效,要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积极探索与源头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建立法规制度建设和重大决策社会讨论、群众论证、民主听证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民主评议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发言权、决策权和评议权,完善信访投诉举报制度,健全举报奖励和对举报人保护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建立反腐倡廉绩效评估机制。
正本清源抓规范,执行为本。制度的执行力度,自觉行为是关键。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保证执行制度坚决过硬,一是力戒侥幸心理,对第一个“破窗者”的处理绝不留情、不手软,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护短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以达到教育、惩处一个人,警示一批人的目的,形成人们良好自觉的行为习惯。二是重在防患未然,从源头上防,分层级多组织开展预防性督促检查活动,对易发岗位、职位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党纪法规”的苗头性隐患,及时进行警示诫勉谈话。三是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凡单位发生“腐败问题”,除追究涉案人员责任外,按相关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以增强执行反腐倡廉工作的纪律保障。□
(作者单位:中铁四局装饰公司纪委)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