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在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架构下考察“郭美美事件”所引爆的“慈善危机”,肯定了网络在公众民意表达中的作用,网民民意可以督促红十字会甚至整个慈善界秉承中立、客观、人道的原则。
【关键词】网络 民意 郭美美 慈善 危机
郭美美(原名“郭美玲”,新浪微博昵称“郭美美Baby”)在新浪微博陆续晒出自己的别墅、豪车、名牌包,“炫富女”引发网民的羡慕、嫉妒情绪。而随后郭美美微博中新浪认证的“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激怒了网民,遭来万民围观、万民声讨。传媒人刘春的微博提出:“大家不是放不过一个炫富的小姑娘,而是针对她背后那些利用慈善机构牟取不当暴利的商业组织,针对不透明、不规范的慈善机构与慈善行为。”
一、“郭美美事件”引发“慈善危机”
郭美美在新浪微博得到认证的“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和她的奢华生活,将红十字会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网民对郭美美的责骂、讽刺、质疑的背后,是对红十字会的这个官办慈善机构的责问。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郭美美新浪微博已有565514人关注,每条微博都被转发数千次,针对该微博的评论更是高达上万条,热议“郭美美事件”的微博达两百多万条。凤凰网、新浪网、腾讯网等门户网站都策划了关于“郭美美事件”的话题。凤凰网2011年6月27日专题《红十字会因郭美美事件陷信任危机》,238446人参与,相关评论43673条①;腾讯网2011年7月4日专题《郭美美身份曝光,慈善追问继续》78364人参与,相关评论7038条②。郭美美“火了”,红十字会却饱受舆论争议。网民希望红十字会给个说法,可是红十字会再三发表声明撇清与郭美美的关系,却不及时澄清事实,说明真相。此次由“郭美美事件”引发的“慈善危机”既是红十字会公信力危机潜伏已久的爆发,也是网民披露、舆论重压下的结果。
1、红十字会公信力危机潜伏已久
自2008年汶川地震开启“公益元年”后,慈善系统丑闻百出。公众的质疑此起彼伏,而相关的公益组织却始终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真相,公众的不信任感与日俱增。直到郭美美炫富事件引起轩然大波,红十字会的公信力跌落谷底。红十字会目前面临的危机与窘境根源于长期累积的信任危机,郭美美只是一枚引爆危机的手雷。以网民为主体的普通公众便理所当然地以舆论为武器,直指事情的真相,督促红十字会改善管理,加强自治。
2、网络汇聚民意,凝聚力量
网络的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为公众提供了便捷、安全、有效的民意表达平台。网络民意虽从属于媒介民意,却不同于传统媒介民意的间接表达,而是跨越了媒体“把关”和“再加工”的直接表达形式。在民意表达渠道有限的情况下,网络吸引了广泛的民意参与。③但是,网民结构的非普遍性和网络表达的非理性和情绪化也让网络民意遭受质疑——是单纯的泄愤还是民主的声音?网络是当前公众参与人数最多、民意权利表达最具优势的媒介。网民结构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趋于合理,而且公众在表达意见时是有选择性的,往往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话题。目前我国还未出现能够覆盖所有层次和区域、表达高度理性化、直接而自由的民意平台,网络自然成为公众民意表达的最佳平台。
此次“郭美美事件”由微博率先披露,引起网友热议,传统媒体也纷纷报道。无数网民集结在一起形成的民意力量使慈善界无比震惊,率先披露“郭美美事件”的微博继论坛、博客之后成为又一个重要的网络民意平台。喻国明也表示微博舆论从总体上来说应该是良性的和健康的,它已迅速成为构造社会议题,提供社会意见多样化的一个很重要的舆论平台。④
二、红十字会与网络民意的博弈
哈贝马斯将社会分为负责文化再生产的“生活世界”和负责物质再生产的“系统”,“生活世界”又分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系统”包括经济、政治子系统。⑤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系统所代表的工具理性在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获得了对整个社会的极大支配性,系统对“生活世界”的殖民逐渐加深,现代性在制度性维度上的危机出现。“郭美美事件”中网民的质疑主要集中于是否存在少数人以权谋私,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行政系统以权力为媒介侵入生活世界的公共领域,会导致政治合法性的丧失,破坏生活世界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平衡机制。⑥网民对红十字会信息、商业关系、权力的关注与追查是在交往理性指导下监督慈善事业,优化公共领域的合理举措。但红十字会却未给出事情的真相,红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自上线以来质疑声不绝于耳,危机正在升级,局面僵持不下。
1、权力垄断是否会滋生蛀虫
我国红十字会由国务院直接领导,其直属分会和基金会的成立只需红总会审批生效,无需民政部批准。中红会及其直属红十字基金会都具有独立的公募资格和公募牌照资源。前者不受《基金会管理条列》的约束,其财政收支情况(只限政府拨款)、项目执行情况只需向理事会报告,没有向公众公示的义务;后者虽然实行基金会管理制度,每年3月份公布上一年年报,但往往出现延迟现象,没有及时公布。我国法律还没有对红十字会的权力范围和操作过程作出严格的限定,红十字会便有延伸其权力的倾向。近年来,红十字会铺张浪费、大吃大喝的官僚化作风及一系列丑闻使广大网民在“郭美美事件”中质疑权力的垄断是否会留下滥用的空间。
2、商业活动中红十字会的利益是否会私人化
“郭美美事件”让了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和关联企业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可合法、安全、有效地实现资产保值和增值,为红十字会从事商业活动预留了空间。红十字会的商业活动是为了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惠及更多的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但红基会的年报上善款的投资收益连年为零。红十字会不受《基金会管理条例》约束,每年的财务收支情况项目执行情况也没有向公众公示的义务,可它却面向全社会公众募款,是为公众谋利的慈善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缺失必然会对自律提出极高的要求。但商业组织会不会为了获得政府的支持有目的地与红十字会合作?在外部监管缺失、内部自律不足的情况下,红十字会在商业活动中所获利益是否会被私人化?普通公众对红十字会与关联公司的合作、交易以及他们之间的利益分配知之甚少,国家审计署也只对政府拨款这一项资金进行审计,网民不禁要问红十字会是否太过自由。
3、信息是否要对社会公开
“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红十字会在网民的强烈要求下推出捐赠信息平台,在信息透明化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2011年7月31日红十字会捐款信息发布平台一上线就吸引众多网友围观,质疑声随之响彻网络。
目前,捐款信息发布平台只能查询2010年1月11日以后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的信息,而且只有10万元以上的个人捐款和50万元以上的企业捐款可以查询到使用情况。同名同姓捐款人没有加以区别,每次查询只能显示100条,很多个人和企业的捐款信息无法显示。此外,在玉树地震捐赠支出中,更是出现了583万元的督查费。网友戏称红十字会去玉树督查坐的是专机,吃的是万元餐。
对于捐赠信息平台的误差和缺陷,红十字会方面的回应是刚运行,还不稳定,有待改善。这样的回应还是遭到质疑。微博上出现了很多相关的“微言”,张泉灵:红十字会还有没有救,就看他是拿推出的捐款信息平台当一个靶子还是当一个盾牌。win-曉:大部分百姓都是捐助的10万以下,这部分才是重头,难道只有10万以上的才有记录?我们捐的去哪里了?难道不算捐款?信息的公开不仅是将信息向社会公示,还涉及到工作作风、方式的转变,红十字会的信息公开既要听取社会的意见,也要政府出台相应的规范。
三、谁来问责
“郭美美事件”让我们看到红十字会存在的漏洞和不规范之处,这一事件在网络上迅速蔓延开,在短时间内引起巨大的反响。以网民为主的普通公众对红十字会的各种质疑和揭露令整个慈善界一片哗然。红十字会作为官办的慈善机构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庇护,而来自的政府的监督却相当有限,民间的监督更是长期缺位。公众不是情绪化的围观者,他们才是慈善事业的主体。红十字会的权力来自公众,应对公众负责,为他们的利益服务。网络作为当前公众参与人数最多、民意权利表达最具优势的媒介,在对红十字会的监督方面具有不可多得的优势。
此次由“郭美美事件”引发的红十字会公信力危机是网民对红十字会缺乏了解和信任的结果。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红十字会的权力结构、操作程序以及它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哈贝马斯所呼吁的“交往理性”也正是慈善事业所需要的。□
参考文献
①http://news.ifeng.com/society
/special/guomeimei/
②http://view.news.qq.com/zt2011
/GMM2/index.html
③张淑华:《网络民意与公共决策:权力和权利的对话》,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38
④夏航,《郭美美事件 网络民意推动内地公益管理改革》,2011年7月8日,http://news.ifeng.com/society/
special/guomeimei/content-1/detail_2011_07/08/7579579_0.shtml
⑤⑥韩红:《交往合理化与现代性的重建——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深层解读》,人民出版社,2005:7
(作者: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0级研究生)
责编: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