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编往来

2012-12-29 00:00:00
方圆 2012年24期

一组封面,

让我想起我与莫言的过往

Q:读了贵刊10月下出版的《与莫言对话》一组封面,我不仅对莫言老师有了更深刻了解,也令我想起十二年前到北京参加《检察日报》第八期通讯员培训班时,莫言老师为我们上课这点点滴滴。

带点山东口音的莫言老师不仅很有文采,也很会讲故事,他结合自己的作品创作,谈他文学创作的心得体会。我至今记忆犹新的是他说过的一段话:一个写作者,必须坚持人格的独立性,写出自己的特性;一个写作者,应该表现出丰富的个性特征的生活;一个写作者,观察事物的视角,应该是不同于他人的独特视角。课后,我走到莫言老师身边想与他合影留念,他十分谦和地应允,于是,我们就有了一张珍贵的合影。

A:这可是珍贵的、可以传给后代的一张珍贵照片了!

给你一次机会,

你是否会选择重新上学

Q:我是山东省冠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的一名检察官,前些天,我们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在看守所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心理辅导。他们的眼神无助、懵懂,还不知道犯罪是什么。心理咨询师的辅导使我对这些折翅的小鸟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也陷入深深的思考。

他们一个是年仅15岁,在一家汽车修理厂当学徒工,当老板及同事屡屡夜间抢劫得手,于是也跟着出去抢劫。另一个还是在读的高中生,因为感觉学习压力大,晚上找自己已辍学的好友玩,经不住好友等人的劝让喝了少许酒,在回家路上被别人用车载着去抢劫。

我们都是从高考过来的,明白学弟学妹们的心理,但是不知道该怎么来拯救他们。社会是一个大染缸,当他们接触的都是光明,也许就不会违法犯罪,等完全有了认识能力、辨别能力,自然而然就会远离邪恶。但当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时候接触的都是阴暗面,他们是否能真正把握住正确的方向?当自己的周围弥漫着“不良气息”,一个人需要多大的勇气去征服它们?

A:青少年犯罪从来就不是一个人的事情,社会、家庭、学校,都要为此负上一份责任,多一份关爱,才能让他们的成长不发生扭曲。

二手房没有购买成功,

中介款能够退还给我吗

Q:我今年初在北京通过一家中介公司准备购买一处房产并且交付了中介费。谁料,由于房价上涨,对方毁约不愿意履行合同,房子就没有买成。我提出要求中介返还我的中介费,但被对方拒绝了。无奈之下,我到法院起诉了中介公司,但一审败诉了。我提起上诉后,现在二审法官打电话说他支持一审判决,希望我能够主动撤诉。这种情况下,我还有必要把官司打下去吗?

A:小编帮你咨询了一位法官,据她介绍,现在这种由于买卖房屋不成,起诉要求返还中介费的案件相当多。但是,司法实践中却并没有特别严格的标准,有判决返还的,也有判决不返还的。从法学理论上来讲,中介合同属于居间合同,其合同的成立一般与买卖是否完成无关,这可能是你一审败诉的原因。除非你能够证明,中介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是有过错的。

由于北京房产价格较高,此类诉讼费用一般也要数千元,撤诉的确可能会节约一笔费用。所以,你可以再结合自己购房的具体情况判断一下。建议最好请一位专业律师来帮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