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品林投保 政府补贴将达到七成

2012-12-29 00:00:00李维
农村百事通 2012年10期


   记者从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获悉,广东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方案已经出台,将于今年开始实施。
   根据补贴方案,广东纳入试点范围的韶关、河源、梅州、湛江、肇庆、清远6市将获得森林综合保险保费政府补贴,其中公益生态林投保获得100%全额补贴,商品林投保的补贴比例将达到七成。这意味着,桉树林、松树林等商品林投保森林综合保险将仅需每667平方米(1亩)0.6元,理赔额度统一为每667平方米500元。
   分类补贴,多级负担
   广东省林业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副总指挥杨胜强介绍,根据《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生态公益林实行全省投保,商品林实行自愿投保,根据“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财政按不同比例予以适度补贴。其中,生态公益林的补贴比例为100%,商品林补贴比例为70%。保险额度与保费费率方面,不分树种与林龄,每667平方米保险金额为500元,费率0.4%,即商品林投保需由林农自费负担每667平方米0.6元的保费。
   杨胜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保费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市县财政共同负担。目前,2012年度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已由财政部预拨5694万元。考虑到各地市县财力实际情况不同,市县财政负担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后上报。以商品林保费补贴为例,市、县财政共同负担15%,但两级财政如何分担则由各地自行研究确定,并于3月底前上报。
   发证到户分年投保一年一签
   投保方式是林农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于统一投保还是由林农自主投保,试点方案分类进行了规定。
   按照方案规定,生态公益林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投保,商品林由林木经营者自主选择投保方式。林业企业、林业经济合作社、林业经营大户可以直接向当地选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支持以县、乡(镇)、村为单位,组织散户林农统一投保。杨胜强特别强调,承保机构除承保生态公益林外,试点期间还须承诺承保一定比例的商品林,不得以成本高为借口拒绝为林农散户提高森林保险服务。
   广东省保监局产险处副处长赵一海介绍,广东省保监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对于统一投保的林农,承保机构应将保险证发放到户。同时,森林综合保险的保期为一年,分年投保,一年一签。
   受灾面积小于6667平方米(10亩)不理赔
   此次试点推行的森林保险为综合保险,在保险期内,因火灾、台风、旱灾、洪水、霜冻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林木损毁都在保险范围内,基本涵盖了森林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类型。
   试点方案将保险额度统一定为每667平方米500元,试点方案给出了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即赔偿金额=每667平方米保险金额×损失程度×受损面积×(1-免赔率)。对于损失较小的灾害,方案设置了一定的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6667平方米或核损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这意味着,若受灾面积小于6667平方米则不予理赔。
   方案要求,商品林的保险赔款应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投保人,即受灾林农可以直接由保险公司处获得赔款,无须经过层层划拨。 (广东 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