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题
没有人能催生整个春天
主持:冉云飞(作家)
莫言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有人欢呼新的文艺复兴运动即将降临中国。恰好这时,由黄耀明、韩寒与彭浩翔发起的“文艺复兴基金会”在香港正式成立。南都周刊的报道问:“文艺复兴”这个老古董正在复苏吗?在我看来,如果文艺能复兴,也不应该是官方主导的。1958年5月4日,胡适先生在台北“中国文艺协会”所做《中国文艺复兴运动》演讲中,这位“中国文艺复兴运动之父”颇有意蕴地暗示了他反对任何形式的“文艺政策”。
“文艺”而有“政策”,自然是官方做出的,好比拔苗而助长,哪怕是好意,也应该反对。但花园里的百花要长势良好,园丁的浇花培土,自然是少不了的。所以我对由黄耀明、韩寒、贾樟柯、彭浩翔等人所成立的“文艺复兴基金会”持欢迎的态度,因为这是民间“园丁”的自发行为,何况其是对诸种文艺实验的“小众”扶持。“文艺复兴基金会”扶持的成就会有多大,尚难预测,不管怎样,这是民间的自发自生行为,可以算是扶持之一。
但文艺创作有其自身的运行脉络。据说美国未来学家莱克西里认为,经济增长指数长期超过3%便会产生新的文化。经济增长或许会催生文化的生长,但是不是一定是“新的”,那倒未必。文化这玩意,很难像自然界的一些事物一样,有着单线条的径直往前走的“进化”,它有可能是一种新瓶装旧酒的“复古”。历史证明,这种新瓶装旧酒的复古在中国特别有生长的土壤,且有广大的市场。我并不简单地认为“新的文化”一定就好。“复古”的就一定差,我只能说我们对文化不要单线条、且一厢情愿地认为它会按照我们的意愿前进。文化不会那么听话。人力是有限的,对此我们应有必要的谦卑。
对于文学来说,最重要的是人的文学和自由的文学。艺术也不例外。尊重文学创作所需要的自由,就像我们相信大自然的伟力,比任何人为都厉害一样。你可以养好一株树、一朵花,你甚至可以在温室里培养更多的反季菜,但你能催生整个春天吗?
来论
好习惯需要法制来培养
上周浙江大学的沈华清教授在《南都周刊》上就最近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话题发表评论,认为中国人过马路不看红绿灯,往往凑够一撮人就走的情形,跟国民素质无关。我也赞同这个判断。
在清华大学里,有着机动车限速的规定,一开始笔者也很愿意遵守这样的规定,但是在严格限速的时候,后面的车却不停按喇叭催促笔者加速,同时由于行驶速度过于缓慢,让本来就不够宽阔的道路变得更加不畅,道路上的自行车流也被阻塞,同样引起了行人的不满。我才渐渐发现:遵守规矩的要被大众鄙视,而破坏规矩的却得到了大众的默许。如果说是普通的老百姓素质过低,那清华大学作为中国最高学府,高素质的群体为什么也如此坚信“法不责众”呢?
中国式过马路其实与素质无关,维持社会秩序的最重要手段也不是“国民素质”,而是完善的法律体系和严格的法律执行。在西方法治国家里,就像闯红灯这样的小事也耍受到法律惩罚的,在新加波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合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闯红灯,甚至可判半年到一年监禁。驾车人闯红灯,除了要被处以罚款外,还可能被吊销驾照,相关部门还可以强制要求闯红灯者指进行义务劳动。
“中国式”行为并不是因为没有法律的规范,只是法律规定在执行的过程中被大打折扣,没有法律的惩罚。民众自然不会主动遵守法律规范。当然,在法治国家,百姓愿意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规范,他们会将遵守规则当做一种习惯,并不是只考虑到违法的不利后果。然而,这种习惯的养成最初也是需要法律来规范和培养的。
(读者 北京 王太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