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如何维护群众现实利益

2012-12-29 00:00:00丁少松
人民论坛 2012年4期


  当前,在我国影响基层社会和谐的矛盾中,居首位的是利益分化与冲突。作为县级以下基层干部,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必须时刻牢记宗旨,更加自觉地维护好自己工作范围内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
  
  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观点
  
  去年以来,江西省信丰县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县千名干部,集中一年时间下基层开展“送政策释民惑、送温暖聚民心、送服务解民难”活动。下派干部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居委会和一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干部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增强服务群众的实际本领,切实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成效在一线体现。既立足当前,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了一大批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又着眼长远,致力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帮助基层谋划发展,有效地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开辟了新时期群众工作重心下移的新思路,实现了群众得实惠、干部受教育的双重效果。
  
  要把忠实维护群众的现实利益作为基层全部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目前,赣南老区欠发达、后发展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老区干部们凝心聚力、心无旁骛地抓紧发展经济,既要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发展紧迫感,又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联系江西省信丰县实际工作来说,要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民生为本”的理念,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事情,千方百计搞好一批高质量的重大产业项目,壮大经济实力。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青山绿水,坚决杜绝引进高污染、高能耗项目;要更加关注民生,把县级财力重点向民生工程倾斜,办好群众普遍关注的住房、上学、就医等方面的实事,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群众;要更加注意防止在发展地方经济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现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多种调解办法有机结合的方式,化解利益矛盾。
  
  要善于统筹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分化的群众现实利益
  
  由于各地发展水平的差异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组织的多样化,新形势下各种利益冲突日益显现,如何更好地统筹协调和维护群众的利益,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是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工作。面对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利益格局的变化,要引导群众正确分析形势,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认识自己的合法利益与实现利益的途径选择,自觉为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二是要加强对社会利益的统筹协调。统筹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分化的群众现实利益,归根到底还要依靠群众。要疏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完善民意传导机制;要抓好“信息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称、群众误听误信引发的不满与上访;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机制,使纠纷化解有章可循;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查处机制,开展专项治理,对一段时期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纠治,并严格追究责任。
  三是要努力创新实现利益平衡和社会公平的社会管理机制。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既充分激发市场竞争的活力与效率,又有效保障社会公平,真正做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要充分认识在市场经济和法治条件下,利益得到尊重和保护是一条至关重要的基本原则。
  四是要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作为基层干部,既要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又要做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的“引路人”。基层干部要特别注重加强新知识学习,学会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做好群众工作,趋利避害,使之成为基层组织和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领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作者为江西省信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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