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翻看《外国教育研究》,看到刊载其间的两篇关于美国教育的文章:《从奥巴马政府修订NCLB法看美国教育均衡发展》①以及《美国中小学“21世纪技能”计划及启示》②,感触良深。
记得第一次了解到有关NCLB法案的消息是在《美国音乐教育考察报告》一书中,在此书中作者提及NCLB法案将音乐列入到美国中小学核心课程体系以及由此给美国音乐教育界带来的影响。然而除此之外,笔者通过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硕博全文数据库中使用关键词“NCLB”+“音乐”的搜索,却没有发现一篇与之相关的论文。③反观教育学界,在2002年2月出版的《教育发展研究》中便已有专文④对此法案进行评述,笔者不禁对其信息获取之快及反应之迅速感到惊叹,要知道此法案在2002年1月8日才正式生效!
同样,对于美国教育界产生深远影响的“21世纪技能”计划至今在音乐教育学界中仍未得到有效认知,据笔者所查,没有一篇论文或专著对此计划哪怕是仅仅有所提及。而在教育学界,已有诸多论文对此进行了专门评述。
记得蔡良玉先生曾经撰文指出,“文献的翻译状况与本学科的发展水平一般成正比”,⑤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主任余丹红博士也认为,“我们必须知悉别人都已经做了什么,做到何种程度,然后才有可能进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效果”。⑥两者都指出了信息,特别是学术前沿信息对于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音乐教育学科课程建设过程中,受到学科建设前期积累不足的严重拖累,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等学科方向的积累十分薄弱。在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还处在信息闭塞、固步自封的状态,那么,我们这门学科就死定了。
由此可见,信息对于音乐教育学科尤其是比较音乐教育学的建设所具有的非同寻常的意义。在此借用美国比较教育学家贝雷迪(Beraday.G)⑦对于比较教育学的阐述,我们可以将比较音乐教育学的学科研究进程概括为“描述、分析、并列、比较”。笔者认为,比较音乐教育学从引进来的层面来看,首先应是敏锐的信息获取,继而进行研究,最后是本土化的可行性。信息的获取是前提,没有前沿领域的信息引领,一切都无从谈起,只有获取到了相关的学术信息,才能够对其进行全方位的研究,与我国音乐教育各层面进行比较,取长补短,这就需要我们对其本土化可行性进行探讨。我想“获取、研究、可行性分析”可以作为贝雷迪观点比较音乐教育化的另一种诠释。
谈到对于信息的敏锐性,笔者不禁又想到,上个世纪末我国学术界对于新理论、新观点、新术语的狂飙突进式的跟随、追风,引得季羡林先生不得不发出这样的感慨,“就我读过的文章来看,肤浅者居多。往往读了等于没读,毫无所获。作者勉强得出来的结论,也多是八股调,说了等于没说。”⑧
纵观我国近年来的音乐教育界,难道没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吗?就音乐教育哲学来谈,从一开始的对于“审美”哲学的一拥而上,到后来对于“实践”哲学的趋之若鹜,继而两派吵得不亦乐乎,然而这其中真正研读过“审美”与“实践”学派著作,深入到音乐教育哲学的深层,分析入微的学者又有几人呢?众多论辩的参与者所引用的都是上个世纪的出版专著,闹出一些“且待小僧伸伸脚”的笑话,令人匪夷所思。当然,值得欣喜的是,音乐教育学界中仍然有一批学者能够冷静思考,对音乐教育哲学的进程、流派做出全面详实的梳理和客观评述,引领学术的理性发展。
笔者提及于此,为的是说明,对于信息必须要客观地去看待,前沿信息的获取一定要全面、准确,不能知晓个一丁半点就开始对其进行研究。同样在研究的过程中也需审慎对待,选取最适合的而不是最时髦的,学术绝对不是娱乐!
既然信息有着如此的重要性,为什么我们对于信息的获取还如此地滞后呢?笔者认为,首先是一种观念的制约,缺乏一种站高望远的思维方式,有点井底之蛙的味道,认为自己所知所取已经足够。这样的思想要不得,学术永远没有顶峰,学术探究无时无刻不在延伸发展,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绝对不会存在“所获已满”的状态。
当然,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们有许多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渴望获取大量的学术前沿信息,也在积极的尝试着,但是受制于语言的桎梏,只能望其兴叹。音乐院系学生英语的短腿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见怪不怪的问题,笔者不是崇洋媚外者,但是在国际交流日趋频繁,英语国家执掌前沿学术话语权的情况下,掌握语言这个工具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连西方语言都不甚掌握,还来谈语言的获取、研究、本土化可行性探讨是否有点自说自话的意味呢?
有人会追问,既然如此,为何英语能力出众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不能从事翻译的工作呢?在我国学界存在着一个很奇怪的现象,翻译不算科研成果。笔者曾经尝试过对于《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中有关“音乐教育”词条的翻译,甚是艰难。如何准确优美地翻译西文学术著作,不是简简单单的词汇对词汇、句对语句的转化,如果对于凝结于语言之中的两国间的文化语境和文化传统不甚了解,是不可能完成翻译的,更不用提从选题到翻译把握中所蕴含的巨大学科建设意义。
我们不能总是奢望每一位音乐教育工作者一生默默无闻、不求一丝回报,甘愿做圣人。每每所从事的工作得不到承认的时候,巨大的心理落差将会严重阻碍翻译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严重阻碍对于学术信息的把握,严重阻碍音乐教育学科的学科构建。
本文纯属笔者闲余之时对于音乐教育学科信息获取滞后的一些感慨,不是一篇檄文,只是就笔者在学习过程中所迷惑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也是希望能够引起音乐教育界同仁对于信息获取滞后、信息获取非理性行为的反思。
参考文献
[1]蔡良玉《对西方音乐学科发展的思考》,《人民音乐》2007年第5期。
[2]余丹红《面向教育的音乐教育专业学科》,《中国音乐教育》2007年第11期。
[3]季羡林等《比较:必要、可能和限度(笔谈)》,《读书》1991年第2期。
①张燕军《从奥巴马政府修订NCLB法看美国教育均衡发展》,《外国教育研究》2011年第2期。
②勒昕、蔡敏《美国中小学“21世纪技能”计划及启示》,《外国教育研究》2011年第2期。
③在和导师交流过程中得知在音乐教育界的一些会议上,有学者如管建华教授曾讲过这一法案,但笔者认为,没有在公开学术期刊进行发表评述和深入研究,因此依旧在此提出。
④赵中建《从教育蓝图到教育立法——美国〈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评述》,《教育发展研究》2002年第2期。
⑤蔡良玉《对西方音乐学科发展的思考》,《人民音乐》2007年第5期。
⑥余丹红《面向教育的音乐教育专业学科》,《中国音乐教育》2007年第11期。
⑦http?押//hi.baidu.com/%D2%F4%C0%D6%CD%BC%CA%E9/blog/item/7e8a3858686e97d49d820452.html.
⑧季羡林等《比较:必要、可能和限度(笔谈)》,《读书》1991年第2期。
余少鹏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08级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在读生
(责任编辑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