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心鸣 张建军
(青岛公安消防支队,山东 青岛 266000)
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排气道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或防火处理不好,发生火灾时好象一座高耸的烟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尤其是高级旅馆、综合楼以及重要的图书楼、档案楼、办公楼、科研楼等高层建筑,一般室内可燃物较多,有的高层建筑还有可燃物品库房,一旦起火,燃烧猛烈,容易蔓延。火灾初期阶段,因空气对流,在水平方向造成的烟气扩散速度为0.3m/s,在火灾燃烧猛烈阶段,由于高温状态下的热对流而造成的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5~3m/s;烟气沿楼梯间或其他竖向管井扩散速度为3~4m/s。
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多,垂直距离长,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也会长些;二是人员集中;三是发生火灾时火势和烟雾向上蔓延快,增加了疏散的困难。普通电梯在火灾时由于切断电源等原因往往停止运转,因此,多数高层建筑安全疏散主要是靠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疏散。
目前,由于城市里高层建筑的兴起,许多高层建筑里的消防设施还不是完善,还是以传统的扑火设施为主,这就在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扑救变得很艰难。例如:热辐射强,烟雾浓,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快和途径多,消防人员难以堵截火势蔓延;当形成大面积火灾时,其消防用水量显然不足,需要利用消防车向高楼供水,建筑物内如果没有安装消防电梯,消防队员因攀登高楼体力不够,不能及时到达起火层进行扑救,消防器材也不能随时补充,均会影响扑救。
一些综合性的高层建筑,功能复杂,可燃物多,消防安全管理不严,火灾隐患多。如有的建筑物的部分楼层被用来做公寓出租给几十家居住,由于人员复杂,安全管理不到位,极易发生火灾,还有的建筑物被用来做为商业用途,商业活动中人员密集,可燃物多,一旦起来,扑救疏散会变得很困难,人员伤亡严重。
要求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对于建筑物本身的建筑材料要求很高,由于高层建筑逃生较为困难,所需时间较长,因而需要建筑物本身有较为坚固的结构和材质,以防止居民在逃生过程中发生建筑物坍塌事件,从而产生不必要的伤亡。然而,在建筑过程中很多建筑商并未在建筑材料防火性上给予过多关注,甚至用质量较差的材料以次充好,这种忽视建筑物安全的意识是日后产生火灾的主要原因。甚至有些建筑商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用廉价低质的不合格材料代替耐火材料使用到建筑物中。而建筑监理单位也并未作出恰当监管,任由不合格材料流人建筑市场。
通道耐火质量差部分高层建筑在建筑过程中不太注重安全疏散通道的设计和建设安全通道的距离较长,受灾者很难在短时间内迅速逃离火灾现场,保证自身安全。同时,在安全通道的出口设计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中最主要的间题是出口处较为狭窄,受灾者在逃离现场时难免会有恐慌情绪,从而急于逃出火场,而一旦逃生出口过T狭小,就容易造成逃生者拥堵在通道出口的现象,这样会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害和损失。甚至在一些高层建筑中,建设者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根本没有考虑到附加任何逃生设施的问题。
高层建筑一般存在建筑物内部的功能分区问题,这样一方面能够保证内部空间的合理充分利用,另一方面也能保证高层建筑的安全性,但是功能规划的不合理却会给建筑物安全性带来反作用。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应包括水平和垂直两个方面,而部分建筑商在建设住宅的过程中往往在设计阶段就忽视防火功能分区间题。将建筑物内部结构设计的杂乱无章,这样一方面导致消防设置建设困难或是不合理,难以起到及时救援的作用;另一方面。一旦火灾发生,内部被困人员受恐慌情绪影响容易发生拥堵现象,这时建筑物合理的规划布局就能够充分显示出其有利作用了。合理的布局规划能够快速分流人群,使受灾群众得以快速疏导。同时,过于混乱的内部功能规划也不利于火势扑救工作,给救援人员的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3.1.1 高层建筑物都必须有火灾自动报警、灭火喷淋系统,消防设施要完备有效。
3.1.2 防火分区要严格控制面积大小,防火分区是用较高耐火极限的墙和楼板等构件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的防火区域,对于高层建筑物来说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要严格: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物的每层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1000平方米,二类的高层建筑物为1500平方米,地下室为500平方米。控制最大面积是为了在允许时间内把火扑灭,确保人员疏散安全。
3.1.3 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避难层或避难间是保障高层建筑物内人员在发生火灾时安全脱险的一项有效措施。
3.1.4 设置消防电梯。在高层建筑物工作生活的人们最熟悉的交通工具是电梯,当发生火灾时人们会下意识地逃往电梯,若在火灾刚发生时,利用电梯或许可以成功的疏散人员。
3.1.5 室内装修应当用不燃材料装修。
3.2.1 落实消防制度,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对高层建筑物内的工作人员要制定岗位防火职责,每一幢高层建筑物内至少有一个专职防火人员,每一层最好有一名兼职防火人员,同时这些人员要经过严格的消防知识培训,要做到分工明、责任清、各负其责。
3.2.2 制定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这一点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第8章中有具体的要求,高层建筑物火灾作为突发事件,应制定火灾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并按照处置方案进行教育训练和模拟演练,做到发生火灾时按照预案规范处置,临危不乱,从而减少人员伤亡。
3.2.3 定期检查、维修、测试固定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许多消防设施由于人为的破坏或年久失修,都成了摆设,已失去了应有的使用价值。所以在对这些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这是扑灭火灾的保障。
3.2.4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水火无情”很多火灾的发生虽然都有着不可预见性,但其火灾的隐患是长期存在的,例如群众缺乏相关的防火意识、管理人员在消防管理上不完善等。所以在高层建筑中设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提高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
随着经济的进步,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城市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层建筑因其独特的结构特点和使用功能,为火灾埋下了隐患。所以在高层建筑中要把好日常消防安全的管理关,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燃。
[1]徐高峰.他们为何跳楼[J].中国消防,2003,(4).
[2]陈文贵.中国城市消防管理手册[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