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听证方案不妨再细些

2012-12-28 06:32:36殷国安
共产党员(辽宁) 2012年9期
关键词:用电量涨价电价

(文/殷国安)

6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阶梯电价。目前,多省已发布听证方案,其中江苏首档电量最高,为每月204度;陕西最低,为每月120度。(《新京报》)

调整电价的时间进度是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现在各省陆续公布听证方案,这无可挑剔。但从文首这条新闻看,只公布了三档电价划分线的三个数据,其信息量明显不够。为满足公众知情权,更加方便公众对电价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各省在正式公布时,应该提供更多信息。需要向公众公布的起码有这样两个方面:一是三条划分线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以江苏为例,第一档不提价的用电量为204度,其计算依据必须告诉公众。而且,照我理解,要保证80%的用户不涨价,这个204度不是80%用户用电量的平均数,而应该是最高数,即在80%的用户中,其高用电量不超过204度。二是,这三条划分线是经过什么程序计算出来的,是由谁计算的,其数据由谁提供?是供电部门、物价部门,还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关?我们必须据此判断这个数据的可靠性。此外,对可能发生的矛盾,也应向公众作出解释。这个204度是不是12个月的平均值?如果是平均值,那在冬季寒冷和夏季高温时,这些用户还是会超过204度,这样一来,这80%的用户每年还是有几个月会被涨价,整个用户80%不涨价的预期目标就达不到了。还有一个疑点,即根据发改委规定,第一档不涨价要覆盖80%的家庭,第二档涨价5分钱要覆盖95%的家庭,那无论如何都只应该有一个数据。现在,不少省提出了两套方案,究竟哪一套符合发改委上述要求?难道省里按照发改委要求测算出了一套方案,又突破发改委的规定,制定了一套更优惠用户的方案?而且,这两种方案供谁选择?就用户而言,理所当然会选择优惠程度高的。在笔者看来,关于电价调整不能一次听证就定案,必须经过一个验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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