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向中外媒体开放。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介绍,内蒙古自治区确定农民扶贫标准为人均纯收入2600元,牧民为3100元。自治区制定出高于国家标准的扶贫标准,力争到2015年使150万人摆脱贫困,到2020年消除贫困人口。
2011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宣布,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国家新的扶贫标准。而内蒙古的扶贫标准相当于人均日消费1.25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按照这样的标准,内蒙古现有贫困人口266万。
胡春华说,为了实现扶贫目标,内蒙古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是加大投入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去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9亿元,今年提高五倍,达到10亿元。
其次是采取措施,鼓励一些有条件的贫困农牧民向城镇,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对于一些自然环境实在不适合生存和发展的地区,计划将贫困农牧民搬迁至适合居住和生产的地方。此外,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社会保障的方式解决。
胡春华介绍,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均生产总值已经达到8900美元;2012年或2013年有望实现突破1万美元。“我们觉得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人均1万美元的情况下,还存在大量贫困人口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因此,我们计划用10年左右的时间,按照这样的标准,彻底解决贫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