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字条

2012-12-24 00:00:00
党员文摘 2012年11期


  去停车场取车,我发现车前灯被人撞坏了,而且还有不少划伤。附近没见肇事车辆,但是还好,雨刷下压着一张纸条,是肇事者留下的。我拿起来,见上面写着:“抱歉,倒车时不小心撞了你的车灯,现场目睹的人看到我留这张字条时都对我点头面露微笑,他们以为我在写姓名和电话号码给你,可是我没有。”
  (摘自《读者》2012年第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