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建华
(作者是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教师、博士)
随着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电视新闻中“视觉建构”的作用越来越强大,一些新的问题,如视觉谎言、视觉剪裁、虚拟影像等情况的出现并运用,对受众造成误导,违背了真实、客观、公正等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
根据近几年新闻报道中出现的一些案例,电视新闻中视觉表达的误导和欺骗有以下六种。
维护新闻的真实性是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行业规则和职业道德,也是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但在电视新闻实际报道中,有记者为追求收视率,制造轰动效应,采用虚假视觉文本,甚至炮制根本不存在的视觉文本欺骗观众。如2007年6月中旬,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临时人员訾北佳(化名“胡月”),自带从市场上购买的肉馅、面粉和纸箱,授意卫某等人将纸箱经水浸泡后掺入肉馅,制成包子,用自带家用DV机拍摄制作过程并进行影音剪辑。在节目播出后,经多家媒体转载转播,立即引起国内外舆论广泛关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一事件随即引发了新闻行业性反思以及媒体的大规模整顿。
新闻是电视节目类型中对视觉文本真实性要求最高的,不论传播者出于什么目的,一旦新闻中的影像被加工处理就会对受众造成视觉误导与欺骗,例如,对图像背景的添加、删除和修改,色彩的变换、场景的移植,人物外形的修改等等。当前利用数字化图像处理技术“加工”新闻视觉文本的情况屡有发生。连一向标榜新闻自由和新闻真实的西方媒体,也会配合新闻议程设置而进行影像加工。
2008年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在对西藏“3·14事件”的报道中,播出了一张描述一辆军车驶向两名平民的照片,虽然图片说明是“藏人向军车投掷石块”,但观众看到的影像中却没有呈现“暴民投掷石块”的信息。经考证,CNN播出的这张照片并非原始文本,而是一张经过精心裁剪的“加工图像”,照片的一角:一群暴民正向军车投掷石块的场景,被有意识地剪去,剪裁后的图片虽然也取自真实场景,但相对于事实整体来说,只能是局部的真实,是被肢解的、残缺的真实,并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
情景模拟的手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当事人或演员表演来再现情节,如前几年某电视台播出这样一条新闻:一个9岁儿童被车撞伤后,肇事者将其遗弃在路边,一位警察发现后喊来车辆送往医院抢救。在新闻画面中,还出现了这位警察抱着受伤小孩急匆匆奔向抢救室的镜头。警察送小孩去医院的新闻是真实的,然而呈现在观众面前的镜头却是按照记者要求“模拟”的。另一种是以当事人为画面主角和线索来铺陈事实,如某电视台曾播出《一只猫的非常死亡》,这期节目源自网络流行的一段虐猫视频,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画面是当事人讲述虐猫过程的同时配以之前的网络视频,观众的感受就像回到事发现场。这种“情景模拟”一般采取让当事人回到现场的手法,如果模拟遇见不能还原的地方,则通常以“空镜头”“镜头虚焦”“数字动画”等方式弥补。
为增强节目现场感,运用情景模拟再现事过境迁的场景,甚至使用画面特技、动画转场、煽情音乐、效果音等手段。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事件现场,但其弊端更明显:若不作明显提示则容易偏离新闻真实性原则,对观众造成误导和欺骗。
有些电视灾难、战争新闻,机械追求视觉文本的纯客观,缺少人性关怀,选择受害者面部及身体拍摄,不顾死者尊严和其家人的感受。前者如表现印度洋海啸带来的灾难,媒体选择了具体受害人为拍摄对象,通过对受害人痛苦表情与动作的展现,反映灾难的严重程度;再如对某些人物被施以绞刑的画面、受伤尸体的画面展示等。这些画面并非不真实,但同样会误导观众,让人看了受到二次伤害,并产生心理阴影。
为了扩大影响,吸引眼球,提高收视率,有些电视新闻追求趣味性与刺激性,常常以恐怖、暴力、色情的画面刺激受众的感官,甚至大肆暴露名人的隐私和丑闻,往往给当事人和受众带来不良的感觉。如连篇累牍地渲染报道“艳照门”事件,某卫视一则关于裸体男子的报道,大篇幅讲述香港一处公寓楼的某家阳台上有人裸体健身的故事,新闻中还制作了三维示意图,来辅助讲解相关细节、极力满足一部分观众的窥视欲。
现实中,电视新闻中往往对某一问题进行议程设置,有一个先入为主的认知和判断。此外,媒体看到了视觉传播对受众不动声色、潜移默化的影响,于是选择框架性视觉画面来传达意图。
同样是对伊拉克战争的报道:国内中央电视台新闻画面中播放最多的是一个小孩子的哭声,以及配上一段哀怨的音乐,以揭示战争的残酷和对幼小生命的摧残;而美国电视上更多出现的是“9·11”袭击画面,萨达姆残酷镇压异己者或者是伊拉克占领科威特的镜头,以证明推翻其统治的必要性、合法性。
大众文化时代是一个视觉包装和娱乐的时代,在此趋势之下,电视新闻同样未能免俗。某种程度上,电视新闻的画面美学已经从纪实美学转向包装美学。第一,媒体包装技术改变了电视新闻的时空观。两个突出变化就是线性时空观和真实时空观被打破。前一种“打破”常见于连线直播的谈话节目;后一种“打破”常见于电视新闻中虚拟演播室的运用,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即时抠像合成;第二,过度追求节目可视性,运用镜头对新闻画面构图、拍摄角度、光线影调、色彩进行技术处理,甚至借助图表、动画、比拟等手法丰富画面形象;第三,为了创造视觉冲击力,电视媒体极力进行频道和节目形象包装。电视新闻节目的视觉界面,从台标、栏目标识、色系、字幕等等,皆用醒目的视觉元素重新打造;各个新闻栏目纷纷推出形象广告,让观众像看万花筒一样眩目神迷而不知其意义何在,在无意识中成为“视觉和听觉的人质”。
在视觉文本解读与认知过程中,文字说明同样可以产生误导与欺骗。真实的影像经过电视新闻报道,事实却变得张冠李戴。2008年西藏“3·14”事件中, 明明是中国公安、武警协助医护人员救助受伤群众的照片,英国BBC却配以“在拉萨有很多军队”的说明,全然不顾救护车上醒目的“急救”二字。德国一电视新闻频道在报道中将尼泊尔警察抓捕藏人抗议的场景,硬说是“发生在西藏的新事件”等等。不同意识形态支配下的大众媒介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偏见性报道,必然会误导观众对国家关系和民族关系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