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委印发《关于做好辽宁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的通知》,对辽宁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推荐考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辽宁省委提出,辽宁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代表。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注意推荐工人党员、农民党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女党员代表所占比例应有所提高,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辽宁省委要求,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推荐考察工作,要严格履行党章,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于代表人选推荐考察全过程。要深入进行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要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逐级遴选择优,确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要通过考察预告、公示代表人选名单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确保推荐提名的代表人选符合条件,结构合理,比例恰当,整体优秀。
辽宁省委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负责地做好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推荐考察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对代表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的全程监督,严肃组织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要使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推荐考察过程,成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过程,成为党内民主实践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过程,成为保持和发展共产党员先进性、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的过程,做到选好一个代表,宣传一个典型,树立一面旗帜,形成一种导向,进一步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推荐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