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创新的政策选择及东亚区域合作

2012-12-21 02:02蔡跃洲
中国科技论坛 2012年9期
关键词:专利申请领域绿色

蔡跃洲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32)

推动绿色创新的政策选择及东亚区域合作

蔡跃洲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32)

在绿色创新文献回顾基础上,对当前各国绿色创新的现状和近年来趋势进行了简要分析。相关数据表明,尽管专利申请方面没有出现明显变化,但在投资方面绿色创新领域已经开始成为热点。绿色创新固有的多重外部性、高风险、高进入成本等特征决定了政府的支持和推动至关重要。政府部门应致力于营造绿色技术推广应用的市场空间,降低私人企业从事绿色创新活动的成本和风险,加快绿色技术的转移扩散。中国、日本、韩国在绿色创新方面有着较好基础,加上区域内巨大的市场容量,未来区域内绿色创新的合作前景非常广阔。

绿色创新;政策选择;区域合作

Acemoglu等[1]将内生技术变化引入带有环境约束的增长模型,他们的研究表明:没有政府的干预,清洁技术不可能得到大规模应用;当环境恶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平后,设计再好的干预政策也可能无法阻止环境灾难的发生。Bosetti等[2]利用WITCH模型,模拟不同气候变化政策对技术选择、温室气体水平的影响。Cantono和Silverberg[3]则在构建生态技术渗透扩散模型基础上,通过数值模拟方法分析有限 (财政)补贴政策触发生态创新扩散的临界条件。

国际组织及民间智库更多致力于研究设计推动绿色创新的制度和政策。OECD[4]将推动绿色发展的创新活动称为生态创新,并给出了较为严格的界定。OECD认为,当前的经济危机及气候变化谈判应该看做是向绿色经济转变的一次机遇;必须调整产业结构并取得突破性的技术创新才能真正实现绿色增长。联合国《2009世界经济与社会概览》[5]强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离不开发展中国家的参与,为了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绿色发展,发达国家需要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相应支持。Aghion等[6-7]更强调微观主体创新激励机制及政策的设计,认为:当前在减排方面的激进式技术进步尚未实现,需要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共同推动才能开动所谓的“绿色创新机器”。UNEP[8]从研究开发、资金成本、激励政策、技术转移等多个角度分析了推动可再生能源领域商业化投资存在的各种障碍和风险。加州的经验表明,经济增长与绿色发展之间并不必然存在矛盾。发展以绿色创新为驱动的绿色经济,完全可能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双重目标[9-10]。

2 绿色创新活动的现状趋势分析

由于绿色创新活动的范围尚无明确、公认的界定,在统计上更是缺乏系统、规范的数据指标体系与之严格对应。因此,本部分只能是通过收集来自不同渠道的碎片化数据,大致反映当前绿色创新的基本状况及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

2.1 全球及中国绿色创新相关专利申请现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将其公布的专利申请数分为5大类,其中,第I类下的“电力机械设备及能源”和第III类下的“环境技术”与绿色创新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这两个指标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反映绿色创新活动现状。

2000—2009年,与专利申请的总体情况相比,绿色创新相关的专利申请并无明显的特别之处。在申请数量方面,绿色专利与总体情况都存在较大波动,且波动的轨迹基本一致;在比重方面,“电力机械设备及能源”呈现U型变化,维持在5.73%~6.57%之间;“环境技术”比重呈略微下降趋势,但总体趋势比较平稳,维持在1.30%~1.64%之间;两者加总在总申请数中所占比例也呈U型变化,维持在7.11% ~8.01%的范围内。当然,2004年以后绿色创新相关的专利所占比重呈现相对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中“电力机械设备及能源”由2004年的5.73%逐年上升为2009年的6.57%,加总比重则由7.11%上升为8.01%。上升趋势与近年来各国日益重视气候变化、加快新能源及节能减排技术开发有着直接关系。

与全球绿色创新专利申请数量低速波动形成对比,中国的绿色创新相关专利申请呈现迅猛增长势头,在全球同类专利申请中所占比重也快速上升。2000—2009年,中国在电力机械设备与能源方面的专利申请年均增长速度高达30%以上,其中电力机械设备及能源、环境技术以及二者合计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 39.5%、31.4%和37.1%;而同期全球年均增长分别仅为7.4%、5.4%和7.0%。相应地,中国绿色领域专利申请占世界比重也由2000年的1.2%、2.5%和1.5%,分别上升为2009年的12.8%、18.1%和13.8%。

2.2 中日韩及欧美主要国家绿色创新结构分布

从专利申请的来源结构来看,2000年以来与绿色创新相关的专利申请主要来源于东亚、北美和欧洲各国。2000—2009年,就各国“电力机械设备及能源”、“环境技术”以及两者加总的专利申请数在世界专利申请总数中比重而言,日本、美国、韩国、德国、中国及法国专利申请比重基本处于前六位。其中,日本具有绝对优势,三类专利申请所占比重分别为44.68%、34.85%和42.85%;韩国分别为9.64%、8.30%和9.39%;中国所占比重分别为5.91%、9.25%和6.54%。中日韩三国的绿色专利申请总量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

另外,对比各国2000—2009年绿色专利所占比重与所有专利所占比重,可以计算出这期间各国的“绿色专利相对优势系数”。从表1数据可以看出,相比其他各国,中日韩三国的绿色创新相对优势 (RTA)也比较明显,均超过1,分别为1.27、1.17和1.03,而其他主要国家仅德国和奥地利超过1。

表1 2000—2009年中日韩及欧美主要国家绿色专利申请分布结构

2.3 绿色创新领域投资情况

从专利申请来看,近年来全球绿色创新活动并未随气候变化及绿色发展关注度的迅速提高而出现快速增长。然而,从投资角度看,与可再生能源、清洁技术等相关的投资正出现快速增长的势头。

根据联合国环境署(UNEP)和布隆伯格新能源金融 (BNEF)的调查统计[11],2004—2010年,全球新能源领域的投资总体呈快速增长态势,由2004年的520亿美元上升为2010年的2430亿美元,年均增长29.3%。UNEP(2011)指出,在2005年以前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有大约77%集中在OECD国家;2007—2008年,非OECD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比重分别上升了29%和40%,其中大部分投资是由巴西、中国和印度完成的。2008年,中国更是成为仅次于西班牙的全球第二大可再生能源投资国。另外,德勤连续两年发布的全球风险投资报告都显示,投资银行家都对未来清洁技术领域的风险投资普遍抱有非常乐观的态度,尤其是在亚太地区和欧洲大陆。认为,清洁技术领域投资兴趣的增加主要是因为预期各国政府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对该领域的公共投入和资金支持[12-13]。

3 影响绿色创新的因素分析

从前面绿色创新专利申请和可再生能源、清洁技术等领域投资的趋势可以看出,绿色创新有着非常广阔和良好的发展前景。然而,绿色领域行业特征和创新活动本质共同决定了要真正推动绿色创新、引导私人部门资金大量进入绿色领域、实现绿色技术的大规模商业性转化,还面临着诸多的风险障碍。

3.1 绿色创新的行业特征及影响

相比其他领域的创新活动,绿色创新有着非常明显的行业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绿色创新具有多重外部性。一方面,绿色创新同其他创新活动一样,都是建立在知识创造和新技术开发基础之上的。另一方面,绿色创新作为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其实现的碳减排效应为全社会 (全世界)所共享,具有更为广泛的外部性。此外,市场主体推动绿色技术的大规模商业性转化,实现的资源节约不仅降低自身成本、而且有利于保障全社会的能源资源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知识溢出、温室气体减排、能源资源安全等多重外部性决定了私人部门自发的绿色创新活动必然远远小于社会最优需求水平。

第二,绿色创新在创新模式上属于“激进式创新”,从事此类创新活动需要承担更大的经济成本和商业风险。从技术角度来讲,激进式创新意味着传统技术路线的彻底改变,是对既有技术-经济范式的一种创造性毁灭。在此过程中,围绕原有技术-经济范式形成的产业布局、生产能力、技术工人都可能遭到彻底淘汰,全社会将为此付出很高的沉没成本。与此同时,“学习曲线”规律决定了任何新技术在推广过程中都会经历生产效率由低到高的过程。在“学习效应”出现之前,新技术通常都需要承担较高的生产成本。

第三,绿色创新可能影响到的范围非常广泛,面临来自各方的阻力。工业革命以来的经济社会运行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建立在石化技术体系基础上的。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能源供给、工业原材料、农业生产资料都是对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结果。绿色创新“毁灭”和“颠覆”的正是支撑现代工业文明的石化技术体系,由此带来的影响几乎可以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因此,在“颠覆”既有技术体系过程中必然也会遭遇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

第四,以可再生能源等为代表的绿色创新领域,其商业性应用项目通常都具有周期长、规模大、资本密集等特点,这意味着绿色创新面临的商业性风险要高于其他领域创新。

3.2 绿色创新投融资面临巨大缺口

资金是支撑创新活动最为重要的物质基础。然而,创新的内在特性决定了任何领域 (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都存在技术风险、商业风险、市场风险和竞争风险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创新活动在获取社会资源时通常都存在“资金缺口”;而绿色技术对既有石化技术体系可能产生的颠覆性冲击、高投入长周期的行业特征都使得绿色创新投融资面临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一方面,作为一种激进式创新,绿色创新高风险的内在特质限制了其对银行信贷资金的获取。创新活动的融资渠道大致包括企业内部现金流、外部债务融资 (银行信贷等)、外部股权融资 (风险投资等)以及政府部门的公共资助四类。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其可选择的融资渠道不尽相同。对于现有技术体系下的渐进式创新活动,由于可以充分利用技术、设备、网络等方面已积累的优势,其风险和不确定性相对较小,可以将外部商业银行信贷作为获取资金的重要来源。而对于激进式创新来说,高风险的内在属性决定了融资方在提供融资时必须对创新活动本身有着清晰的认识。金融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商业银行通常缺乏新兴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出于稳健经营和风险控制的考虑很难青睐激进式创新。

另一方面,高投入长周期的行业特征进一步加剧了绿色创新活动的资金缺口。通常,激进式创新活动的资金需求首先是通过内部现金流来满足,然后是具备风险偏好和专业知识的风险投资方。当然,来自政府部门的公共资助也是激进式创新活动的重要资金来源。然而,对于绿色创新领域而言,长周期的特点决定了企业在很长时间内都会处于现金净流出的状态,无法长期依靠内部现金流作为资金来源;政府部门公共资助,更多是起到一种引导的作用,其支持力度通常较小,远远无法满足绿色创新项目巨额的资金需求;而风险投资虽然能够为单个项目提供较为长期和充足的资金支持,但其能够同时关注的项目数量有限,从全社会看依然无法满足绿色创新领域整体的资金需求。

3.3 影响绿色创新的其他市场因素

除了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外,还有其他一些市场因素制约着绿色技术的大规模商业性转化,包括利基市场的形成、新贸易保护主义以及人力资源禀赋、知识积累等对技术扩散的阻碍。这些因素也是由绿色技术的激进式创新本质及其行业特征所引起的。

第一,现代社会对石化技术体系依赖限制了绿色技术利基市场的形成。根据技术周期理论,任何一项新技术的大规模商业性转化都必须经历一个S型的学习曲线。在新技术推广的初期,必须寻找一个细分的利基市场 (或称缝隙市场),使其有机会在实践和应用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实现学习效应。由于传统石化技术体系对现代社会的广泛渗透,加上绿色技术应用初期在成本、稳定性方面的天然劣势,自发形成利基市场的空间被大大压缩,有时往往需要政府部门通过行政规制手段为绿色技术创造特定的利基市场。

第二,绿色技术的转移和扩散受到国际上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限制。绿色技术在更大范围的转移和扩散是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的前提和关键。然而,发展中国家绿色创新活动的推进往往受到发达国家技术转移意愿的限制。从发达国家来讲,绿色技术往往能成为其贸易保护的新手段。近年来不断抬头的“新贸易保护主义”,使用的正是所谓“绿色壁垒”、“技术壁垒”等手段,控制绿色技术转移有利于发达国家维持其优势地位。

第三,发展中国家的人力资源、知识积累现状也限制了绿色技术的转移和扩散。作为新兴技术领域,绿色技术有着知识密集的特征,因此,绿色技术的学习和扩散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知识积累和人才储备基础上。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即便能够获取相关的绿色技术,其现有的国家创新能力,包括人员知识结构、工人技能等,也未必能够迅速适应新技术的要求,从而影响技术扩散的进程。

4 政策选择及东亚合作展望

4.1 政府职能定位

上述影响绿色创新的各种因素,其根源可以归为三方面:一是绿色技术体系对传统石化技术体系的创造性破坏;二是绿色创新所具有的多重外部性特征;三是绿色领域高投入、长周期、知识密集等行业特点。这些导致绿色创新的社会最优需求低于私人部门实际提供的水平,属于市场失灵的范畴。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各国政府的强力干预和支持。

绿色创新是系统工程,终极目的在于推动绿色技术的大规模商业性应用,涉及研究开发、制度建设、市场形成、技术扩散等多方面,需要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主体共同协调配合。因此,政府部门作为绿色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纠正绿色市场失灵过程中应致力于绿色创新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从利基市场形成、要素资源 (包括资金、人力资源)配置、技术知识的传播与扩散等角度,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1)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及制度安排,为绿色技术的推广应用创造相应的市场空间; (2)降低私人企业从事绿色创新活动的成本、风险,使私人企业的绿色创新活动能够获得足够多的回报,从而吸引更多的私人资本进入到绿色创新领域;(3)减少知识学习和扩散的各种障碍,推动绿色技术在更大范围内的应用。

4.2 政策选择类别

根据上述职能定位,政府部门在推动绿色创新方面具体可以实施以下几类政策。

第一,通过实施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行政性规制措施,为绿色技术的推广应用创造市场空间。比如说,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无法达标企业采取严格的关停并转措施,倒逼企业采用绿色环保的先进技术。

第二,通过财政税收政策,改变绿色创新活动的成本收益结构,引导社会分配向绿色创新主体倾斜。一方面,完善绿色创新相关的财政补贴政策。通过财政资金的转移支付,直接降低企业绿色创新活动的成本,例如对企业的绿色技术R&D进行资助、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施“上网定价补贴”等;另一方面,建立碳税及绿色证书交易体系,通过增加税负、强制收费等方式,提高碳排放活动的成本。

第三,完善绿色创新投融资渠道,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向绿色创新领域配置。一是以财政资金为基础组建绿色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绿色创新领域;二是鼓励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将绿色创新列为重点扶持领域,如针对可再生能源项目定向发放无息、低息贷款;三是在IPO方面给予绿色创新相应的倾斜,减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及其他民间资本的退出障碍;四是对商业银行实施信贷窗口指导,鼓励商业银行对绿色创新活动给予相应的信贷支持。

第四,加大绿色技术培训、绿色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推动绿色技术的扩散和转移。包括加大绿色技术的公共研发投入、建设绿色创新信息发布交流平台、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等。

第五,加强政府间协作,加速绿色技术的国际间扩散和转移。考虑到绿色创新带来的“碳减排”效应为全球所共享,因此,各国政府除了制定相应的国内政策外,还应积极推动建立绿色创新领域的政府间协作机制,加快绿色技术在国家之间的转移和扩散。在此过程中,发达国家应在技术转让、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更多的支持。

4.3 东亚合作展望

作为东亚最大的三个经济体,中日韩未来发展都面临巨大的资源环境约束。加强区域间的绿色创新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三国共同诉求。与此同时,东亚三国在绿色创新领域的合作也具有广阔的前景和空间。首先,三国经济总量巨大,约占全球经济总量的20%,发展绿色经济的潜力无限。其次,三国的绿色技术在全球范围内都占据相对优势地位,特别是日本、韩国,绿色专利申请数居世界前列,绿色创新的相对技术优势也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第三,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为绿色技术应用提供了庞大的市场。未来加强东亚区域绿色创新合作,应该充分发挥上述技术、市场及地缘方面的优势,致力于加快区域内绿色技术的扩散和转移,为区域内绿色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创造条件。具体可以从以下入手:

一是加强区域内的绿色技术研发合作。通过共同出资设立合作研究基金等方式,针对绿色技术开发的基础性问题及区域内共性问题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二是共同筹建绿色技术信息发布交流平台,收集整理并在区域内发布绿色技术研发、推广等方面的相关信息。三是通过订立区域间专利合作协议、设立区域绿色专利池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区域内绿色技术专利使用方面的限制。四是发起成立区域间绿色创新风险投资基金,为区域内的绿色技术应用提供资金支持。五是加强绿色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针对绿色项目开发领域的普通员工开展定向岗位培训。

5 结论及建议

绿色创新作为各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越来越受到全球各国关注。尽管专利申请方面没有出现明显变化,但在投资方面绿色创新领域已经开始成为热点。目前,中国、韩国、日本在绿色创新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也为未来东亚区域内的绿色创新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考虑到绿色创新多重外部性等特征带来的市场失灵,推动绿色创新,真正实现绿色技术的大规模商业化必须依靠各国政府强力支持和通力协作。其中,针对各国内部的各种政策手段应着力于为绿色技术应用创造市场和空间,降低绿色创新活动的私人成本和风险,使私人企业的绿色创新活动能够获取合理的经济回报;而政府间合作的重点则应定位于推动绿色技术的转移和扩散。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作为一种激进式的创新模式,绿色创新在一定意义上是对原有技术-经济范式的颠覆。为避免对短期内经济社会造成太大的冲击,绿色创新的推进还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具体来说可以考虑将推进速度与原有技术范式下的机器设备及资产折旧更新年限相联系,尽量降低原有技术-经济范式下的沉没成本。

[1]Acemogluy,D.P.Aghion,L.Bursztyn,D.Hemous.The environment and direct technology change[R],Working Paper,2010.

[2]Bosetti V.,Carraro C.,Duval R.,Sgobbi A.and Tavoni M..The role of R&D and technology diffusion in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new perspectives using the WITCH model[R],OECD,Working Paper 664,2009.

[3]Cantono,Simona and Gerald Silverberg.A percolation model of eco-innovation diffusion: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ffusion,learning economies and subsidies[J].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Social Change,2009,Vol.76,487-496.

[4]OECD.Sustainable Manufacturing and Eco-innovation:Towards a Green Economy[R].Policy Brief,2009.

[5]United Nations.Promoting Development,Saving the Planet[R].World Economic and Social Survey 2009.

[6]Aghion P.,D.Hemous and Veugelers R..No Green Growth without Innovation[R].Bruegel Policy Contribution,2009/07.

[7]Aghion,P.,Veugelers,R.and Serre,C..Cold start for the green innovation machine[R],Bruegel Policy Contribution,2009/12.

[8]UNEP.Towards a Green Economy:Pathways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Poverty Eradication[R].www.unep.org/ greeneconomy,2011.

[9]Collaborative Economics.California Green Innovation Index[R],CA:Next10,2009.

[10]Chapple K.,Hutson M..Innovating the Green Economy in California Regions[R],The Center for Community Innovation(CCI) at UC-Berkeley,2010.

[11]UNEP and New Energy Finance.Global Trend in Sustainable Energy Investment 2010[R],April,2010.

[12]Deloitte.Global trends in venture capital:2009 global report[R],2009.

[13]Deloitte.2010 Global Trends in Venture Capital:Outlook for the Future[R],2010.

Policy Choices for Green Innovation and the East Asian Regional Cooperation

Cai Yuezhou
(Institute of Quantitative and Technical Economics,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732,China)

Based on the review of relevant literatures,the trend of global green innovation is analyzed.It is signaled that the green innovation is becoming a focus for global investors despite the still insignificant increase in patent application.Green innovation has involved in multiple externalities.The promoting of government is of great importance.Government agencies should dedicate to form a niche market for the application of green technology,reduce the risk and cost for private investor entering into this field,and promote the transfer and diffusion of green technology.China,Japan,and Korea have all developed well in green innovation.Considering the huge market of the three countries,the future regional cooperation in this field is very prospective.

Green innovation;Policy choice;Regional cooperation

科技部创新工作专项项目 (2009IMD20400),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2012CB955801),中国社科院重点课题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研究、数技经所重点学科建设。

2012-02-15

蔡跃洲 (1975-),男,江西余江人,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技术创新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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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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