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
据有关专家预测和推算,今年银行实现的利润总额将突破1万亿元,人均利润也将突破50万元,平均利润率则会超过25%。
这样的利润水平算不算暴利?是否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对银行实施反暴利?
就政策层面而言,贷款利率可以大幅上浮,但是,存款利率却岿然不动。而去年一年,在紧缩的货币政策下,几乎所有贷款利率都采取了上浮政策,特别是放给中小企业的贷款,上浮水平达到了极限。为什么贷款利率可以上浮,存款利率却不变呢?这样的政策合理吗?
在经营上,一些银行仗着宏观经济政策从紧、企业资金紧张,也使用了一些不正当手段。如要求企业必须将获得的贷款拿出一部分存到银行,而银行则给其普通的存款利率,使企业在一出一进中白白多付利息。对这种不正常、不正当的利润,该不该征收暴利税呢?
也许有人会说,在《反暴利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对银行实施反暴利缺少法律依据。我看未必,在没有《反暴利法》的情况下,也可以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对银行实施反暴利,这有什么错呢?更何况还有一部《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行政法规做支撑呢!
只要敢这样做,就不怕找不到反暴利的依据和办法,就像对石油企业征收特别收益金一样,有关方面完全有能力和办法对银行征收特别收益金或暴利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