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剑杰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江苏 南京 210001)
论“科学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关系的历史与逻辑
陆剑杰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江苏 南京 210001)
“科学社会主义”是以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的、以关于人类社会从封建社会经过资本主义社会达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运动规律理论为根据的、以“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地发展”为价值理想的社会主义学说。“民主社会主义”几经演变,到20世纪以降,成为同“科学社会主义”相对立、既不承认社会运动规律又失去人类价值理想、只主张对资本主义进行改良的思潮。“科学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的关系经历了巨大的历史变迁:其联系性、共通性逐渐削弱,其差别性、对立性日趋加强,直到在中国发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的论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时代特点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中国的“民主社会主义”则把对西方有一定适应性的改良版资本主义搬运到中国来,国际国内的实践已经证明:这是完全不可行的。
两种“社会主义”;普遍规律;最高理想;时代特征;中国特色
在中国,这个两种“社会主义”关系的问题似乎早已解决,因而长久地为人们所忽视,原因在于中国早已走上了科学社会主义的道路。问题的凸显在1989年下半年以后。当时主张“自由主义”的人们似乎意识到,中国人较难接受“自由主义”为国家指导思想,而较易接受“社会民主主义”,因而寄希望于后者。我看到一个材料,介绍在海外的某学者在1997年说的话:“虽然笔者个人更倾向于自由主义”,但“综合评估一下中国社会下一步精神风向,从社会力量强弱比较的角度考量,很可能是社会民主主义的趋势较占上风,它获得社会认同的比例可能稍高一些。”这里的“社会民主主义”同“民主社会主义”是基本的同义的。到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召开前夕,“民主社会主义”活跃起来。《炎黄春秋》杂志在其第2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的文章,作者宣称:“恩格斯晚年是民主社会主义者”,“是‘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首创者”,“民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邓小平、胡耀邦的“一系列政策属于民主社会主义,但为了避免‘修正主义’之嫌,我们称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该文的发表,引发了我国思想界的震惊。针对这种情况,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所作的报告中强调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1]上述的思想过程使过去忽视“科学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关系的人们开始深沉地思考它:在对这一关系的诸多论说中,哪些比较接近真理,哪些离真理较远,哪些是杜撰?笔者愿以此文,从历史和逻辑两个视角分析并回答这个问题。
马克思通过《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其后与恩格斯合作所写的《神圣家族》等著作的过渡,于1845年在自己所写的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与恩格斯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创建了实践唯物主义和作为其最具体形态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随后,他们就把历史唯物主义作为方法运用于经济学的研究,逐步创立 “剩余价值学说”。1847年,马克思写了《哲学的贫困》,批判了蒲鲁东的《经济矛盾的体系》,写了《雇佣劳动与资本》,初步揭示了资本剥削劳动的本质;恩格斯经济学研究甚至早于马克思,他在1844年出版了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如马克思所赞誉的,此书“已经表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哲学经济学的成果和对资本本质的揭示,使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而1847年12月—1848年1月间二人合写的《共产党宣言》,则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科学社会主义出世后,它就同“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历史地发生了关系。这个关系经历了以下的阶段:
(一)1848年—1875年之间的关系
在1848年前后,马克思恩格斯多次撰文,把各种不同色彩的小资产阶级政党或小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联盟的政党称为 “民主社会主义党”(德文为Demokratisch Sozialistsche)或“社会主义民主党(德文为Sotzial Demokratie),其理论也以此名之。如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提到过“法国式的民主社会主义者”;恩格斯于 1888年为《共产党宣言》的英文版加注,注中提及“‘社会主义民主党’这个名称在它的发明者那里,是指民主党或共和党中或多或少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一部分人。”其后,欧洲的一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工人阶级政党也称自己的党为 “社会民主党”。李卜克内西(Wilhelm Liebknecht 1826—1900)在1869年5月31日的一篇演说中说:“社会主义和民主不是一回事,但它们不过是同一个基本思想的不同表现;它们互为前提,互相补充,从来不互相矛盾。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是冒牌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是冒牌民主一样。”“正因为我们懂得社会主义同民主之间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我们才称自己是社会民主党人。”“民主的社会主义认为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不可分离,因此它骄傲地拒绝同现有制度的任何妥协,力求争取一个民主的国家,以便按照社会主义组织社会。”这里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是说:社会主义制度是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不能把“社会主义”和“民主”分隔开来。这样理解的“民主社会主义”,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
由此可见,在1848年革命到1871年巴黎公社起义的期间,“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当时,更通行后者)是个“有伸缩性的名称”。三类人都用它:第一类:小资产阶级民主派中带着社会主义色彩的人们;第二类:小资产阶级民主派与无产阶级革命派实行政治联盟的人们;第三类: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的共产主义者,那时也称自己是“社会民主主义者”。但是,到了1872年之后,上述三类人的思想分歧越来越大,马克思、恩格斯就不再称自己是“社会民主主义者”了。恩格斯在1894年初把他自己在1871年至1875年间所写文章汇编成册时,为文集写了《序言》,其中写道:“读者(从这部文集中)将会看到,在所有这些文章里,尤其是最后这篇文章里,我处处不把自己称为社会民主主义者,而称为共产主义者。这是因为当时在各个国家里那种根本不把全部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的口号写在自己旗帜上的人自称是社会民主主义者。”也就是说:到1875年,“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已经划出了界限,二者的基本分歧就在于究竟是不要、还是要把 “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写在自己的旗帜之上。
(二)从1875年—1958年之间的关系
从 1875年起到恩格斯 1895年逝世的 20年间,科学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演变成为对立的关系。
就马克思恩格斯而言,他们一直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对此,我们可据典以答:恩格斯在1880年1月至3月所写的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说:由于“两个伟大的发现——历史唯物主义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2]马克思恩格斯坚持用“科学社会主义”来称谓他们创立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学说。二人共用此名,证之于马克思在为恩格斯的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1880年法文版所撰写的《前言》中。马克思说:恩格斯早在1844年的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里 “已经表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某些一般原则”,而《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乃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入门”。[3]从此,“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正式名称,从而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就成为铁一般的事实。
从1895年恩格斯逝世到1958年期间,在当时的第二国际中产生了与“科学社会主义”相对立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带头的是伯恩斯坦(Eduard Bernstein1850-1932)他在《新时代》杂志上以社会主义问题为总题目发表一系列文章,提出“修正马克思主义”的口号,说“修正主义”这个词“翻译成政治用语就是改良主义,即系统的改良的政策。”又主张:马克思主义政党应当转变,成为“一个民主的社会主义的改良政党”。从此,“民主社会主义”作为否定马克思恩格斯革命学说的改良主义而在欧洲流行起来。
伯恩斯坦学说导致“第二国际”(Second International)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破产。1923年,原属“第二国际”的党以及所谓“第二个半国际”的各党成立 “社会主义工人国际”(Labour and Socialist Iinternational),属于该组织的各个社会民主党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时期,以“民主社会主义”或“社会民主主义”来对抗列宁主义,宣称“民主社会主义坚决否定不具备严格的民主形式的任何一种无产阶级的统治形式”。[4]但此时,“民主社会主义”尚未具有系统的理论形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该组织陷于瓦解状态。在战后它又恢复起来,并改称“社会党国际”(SocialistIinternational)。
1951年6月30日,“社会党国际”在德国法兰克福大会上重建,宣布他们的“民主社会主义”主张。大会通过的 《民主社会主义的目的和任务》的宣言(简称《法兰克福宣言》),正式将实现“民主社会主义”确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明确宣布“民主社会主义”是社会党人意识形态。这一《宣言》中的“民主社会主义”有六个特点[5]其实,概括起来就是两大要点:一是以议会“民主”来反对“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二是以改良的资本主义来代替现实的资本主义。
“社会党国际”的主力军是德国社会民主党。该党在1958年11月哥德斯堡特别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原则纲领》,对“民主社会主义”作了新的论述,使“民主社会主义”成为一个思想体系。该纲领说:“民主社会主义植根于西欧的基督教伦理、人道主义和古典哲学,它不想宣布什么最终真理”。而其 1954年的《行动纲领》还在“序言”中写明:“马克思和恩格斯曾为社会主义奠定了科学基础。”该纲领又说:“社会主义是一项持久的任务——为自由和公正而斗争,保卫自由和公正,而且自身也要经受自由和公正的考验。”这里,他们丝毫没有谈及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揭示和对“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地发展”的理想。德国社会民主党主席、也是社会党国际的主席维利·勃兰特(Willy Brandt,1913—1992)也撰文指出:“民主社会主义将在无条件尊重人权的基础上,在法制国家不可侵犯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正义和社会的全面民主化以及一种高效率的经济体制的民主化。”[6]这个论述,更清楚地说明“民主社会主义”是改良版的资本主义的本质。
(三)从1958年后直到今天的二者之间的关系
20世纪50年代,在“批判斯大林”的国际风云中,“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持续涌动。尔后,它在苏联发挥作用,以“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名义主导改革,导致苏联解体。此后,西方各国舆论都鼓吹“共产主义已经灭亡”,接着欧洲各国的社会民主党人,就纷纷将其思想体系的名称从“民主社会主义”改为“社会民主主义”。这种修改,一方面没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民主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从来没有过实质性的区别,另一方面也反映社会民主党人急于同任何“社会主义”划清界限。“社会党国际”在1992年在柏林举行了第19次代表大会。这次大会发表了以《变化中的世界社会民主主义》为题的声明。在这份《宣言》中,交替使用“社会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但以前者为主。声明中使用“社会民主主义”5次,“民主社会主义”1次。
在西德同东德合并前夕成立的东德社会民主党,于1990年首先表示出放弃“民主社会主义”、使用“社会民主主义”的明确意向。它在其《基本纲领中》说:“我们,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社会民主党人,只有在我们确信‘民主社会主义’这一概念不致被误解成斯大林主义的变质的‘现实社会主义’时,或者不致与德国统一社会党的继承者今天用来引诱人们的‘民主社会主义’口号混为一谈时,才使用这一概念。因此,我们宁愿使用‘社会民主主义’这一概念。”[7]
(四)当代中国的某些学者对这部关系史作了不当的解读
这种不当解读,集中表现在把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晚年恩格斯 (按:从1883年马克思逝世到1895年恩格斯逝世,这12年被称为 “晚年恩格斯”)说成是与“科学社会主义”相对立的“民主社会主义”者。这里,涉及几个重大问题:
1.恩格斯晚年是不是抛弃了共产主义理想?
中国的一些学者说:恩格斯晚年,“否定了年轻时设计的未来社会模式,抛弃了共产主义大目标。”可事实是相反的,请看恩格斯晚年的话:1894年1月,恩格斯在答复意大利社会党人朱·卡内帕时宣布他坚持《共产党宣言》的理想。恩格斯说:你要求我言简意赅地表述未来社会主义新纪元的基本思想,在我看来,“除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众所周知,这个“联合体”就是共产主义社会。
2.恩格斯晚年是不是抛弃了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实现社会主义的思想?
中国的一些学者说:恩格斯晚年已经抛弃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和原则,他因此成了“民主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无疑,恩格斯晚年考察了资本主义的新变化,肯定了开展议会内外合法斗争的一定意义,说它是“一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是工人“解放的手段”之一但是,恩格斯不是后来的“民主社会主义”者们那样的“议会迷”,而是请醒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要求工人阶级同时准备暴力革命。这样说是有充分的文本根据的。如:1886年2月25日,恩格斯撰文强烈反对“向工人鼓吹一种凌驾于工人阶级利益和阶级斗争之上”的机会主义。这篇文章就是著名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美国版附录》。文中说:“既然有产阶级不但自己不感到有任何解放的需要,而且全力反对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所以工人阶级就应当单独地准备和实现社会革命。1789年的法国资产者也曾宣称资产阶级的解放就是全人类的解放;但是,贵族和僧侣不肯同意,这一论断——虽然当时它对封建主义来说是一个抽象的历史真理——很快就变成了一句纯粹是自作多情的空话而在革命斗争的火焰中烟硝云散了。现在也还有这样一些人,他们从不偏不倚的‘高高在上的观点’向工人鼓吹一种凌驾于工人的阶级利益和阶级斗争之上、企图把两个互相斗争的阶级的利益调和于更高的人道之中的社会主义,这些人如果不是还需要多多学习的新手,就是工人的最凶恶的敌人,披着羊皮地豺狼。”这段话,又写在 《〈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92年德文版第二版序言》中。又如:1891年6月18日至29日,恩格斯写了《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尖锐批评“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幻想,他这样说:“现在有人因为害怕反社会党人法,因为回想在这项法律统治下的一些草率的言论,就忽然认为,德国目前的法律状态使党足以通过和平方式实现自己的一切要求。他们力图使自己和党相信,‘现代社会正在长入社会主义’,而不去问一下,与此同时这个社会是否还要像虾挣破自己自己的旧壳那样必然它的旧社会制度中破壳而出,并且还必须用暴力来炸毁这个旧壳,是否除此以外,这个社会在德国就无需再炸毁那还是半专制的、而且混乱得不可言状的政治制度的桎梏。”
3.恩格斯晚年是不是抛弃了以生产资料社会占有为社会主义根本特征的主张?
当代中国一些学者,鼓吹在中国照搬“瑞典模式”,认为“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这一模式是中国改革的目标模式。把这样的“改良的”资本主义解读为恩格斯晚年“皈依”的“民主社会主义”,这完全不符合真实的情况。这样说的文本根据,一是1891年8月21日,恩格斯在《致奥·伯尼克》中强调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地位。恩格斯在信中指出:未来社会主义制度同现存资本主义制度的 “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 (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社会生产。”二是1893年6月,恩格斯接受英国《每日纪事报》采访时说:“我们的纲领是纯粹社会主义的。我们的第一个要求是:一切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归社会公有。”三是1894年11月,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坚持《共产党宣言》的“消灭私有制”的目标。在这篇文章中,恩格斯强调说:“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是应当争取的唯一的主要目标”,并建议法国工人党土地纲领中加上 “必须以无产阶级所拥有的一切手段来为生产资料归公共占有而斗争”。
在考察了“科学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关系的历史后,我们可以作一个逻辑总结,就是说明二者的区别,以便为考察它们的联系设定前提。
(一)“科学社会主义”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呢?根据我们对历史实践思考的体会,对党的十七大所说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作如下的分析:
1.从学理上来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和剩余价值学说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应该有如下三个:
——社会主义的实践必须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原则。
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这首先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整、改革、革命,展开为人类社会及其制度的由低级到高级的变革”的规律。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又揭示了人类社会在近代、现代、当代的运动规律,即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的从量到质的多次转化的规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形成了相互关联的两条思路:第一条:由于“资本积累和积聚”而发生的社会阶级矛盾的尖锐化,导致社会主义革命。第二条:由于“资本联合”(按:通过股份制的演变)而发生的经济运动,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联合的生产方式 (按:即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这两条思路不是相互替代,而是有机展开的。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西方社会发生了三大改革:一是“资本的中介化(按:即在“资本联合”中,有了劳动者收入转化而成的“资本”,一直演变出“没有资本家控股的资本主义企业”);二是“市场的中性化”(按:股份制企业的出现,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经过“所有权二重化”的改革,能以独立经营者的身份同市场结合);三是“分配的公平化”(劳动者有两份收入——一一份“按劳”,一份“按资”,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当代的资本主义已经是含着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义因素的资本主义。
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凝聚出马克思的“两个不可避免”和“两个决不会”的结论。“两个不可避免”是指 “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两个决不会”是指“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社会主义的革命、改革、建设都是为了人的解放的人本原则。
马克思的理想是扬弃资本主义而达到建立“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或建立“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社会。这个目的只能分阶段实现。第一个阶段是批判和反对封建剥削制度的阶段。马克思说:“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推倒封建专制制度就是解放人,首先是解放“做牛做马”的农民、工人的第一步。第二个阶段是批判和扬弃资本主义制度,因为“资产者把无产者不是看作人,而是看做创造财富的力量”。资本主义自身也在这方面被动地实现着人的进一步解放。第三个阶段是扬弃社会主义,首先是扬弃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因为它还受生产力相对落后的束缚,人在相当阶段仍受旧式分工的制约,社会仍存在不平等事实。
——在实践中探索并开辟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创造原则。
一般说来,社会历史是人创造出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更是这样。所以,恩格斯说:“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济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特殊地说,社会主义的一般原则,运用于国情不同和发展阶段各异的地域与国家,必须探索,必须创造,必须自己开辟自己的发展道路。
2.从制度实体上来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在科学社会主义看来,社会主义制度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物极必反”的结果,是解决了资本主义社会解决不了的“基本矛盾”之后出现的新社会制度。
——对应于传统资本主义制度的传统社会主义制度建构原则。
所谓“传统资本主义”就是由早期资本主义延续下来的资本主义,是20世纪30年代之前资本主义没有被迫实行较大规模改革的资本主义。在那个历史时代,资本主义制度呈现三大基本矛盾:一是生产的社会性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二是个别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和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矛盾;三是资本家阶级剥削工人阶级的矛盾。于是,解决了这三个基本矛盾的社会主义制度就在新制度建构时实行三大原则:一是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的原则;二是有计划调节全社会生产的计划经济的原则;三是按劳分配的原则。
——对应于现代资本主义制度的现代社会主义制度建构原则。
20世纪以来,被社会动荡和周期性经济危机折磨着的资本主义,开始推行被动的调整改革。一是股份制的形成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制度对于生产社会性发展的矛盾;二是市场经济的中性化特别是国家介入的宏观调控,使经济运行有了一定的计划性,缓解了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矛盾;三是劳动力价值的提高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矛盾。对应于发生了如此这般变化的资本主义,取代它的社会主义也就有了新的制度建构原则。在改革开放中逐步创造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变现出新的三大制度建构原则: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而以股份制为公有制的基本实现形式的所有制的构建原则;二是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市场经济机制结合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构原则;三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建构原则。
3.从价值导向上谈 “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从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后,人们才知道: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可以实体主义地回答,就是我在上面所说的,从制度结构上来回答;也可以功能主义地回答,即从价值导向上来回答。在这个意义上,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两条:一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原则。二是逐步满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求的原则。前者是衡量现实制度的历史尺度,后者是衡量它的价值尺度。
(二)“民主社会主义”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对于恩格斯逝世后在西方流行的作为改良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不能望文生义,将其简单地解读为“主张实行民主的社会主义”。20世纪以来,在欧洲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人们,都是在同“科学社会主义”相对立的意义上为“民主社会主义”下定义的。其一:“科学社会主义”是以人类社会普遍规律的学说为方法,研究并揭示从封建社会的解体,经资本主义社会建立和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取而代之的规律,从而来论证社会主义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的;“民主社会主义”不承认有此规律,认为社会主义只是一种价值企求;其二:“科学社会主义”是以人的解放、首先是工农劳动群众的解放为价值目标的,“民主社会主义”只是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改良,它不提人的解放特别不提工农劳动群众的解放,而把资本统治条件下的带着鲜明资本烙印的“自由”、“民主”、“博爱”的价值观泛化并变性为“普世价值”;其三,“科学社会主义”承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进行社会改良的一定意义,但它的目的始终是对资本主义现实进行理论的和实践的批判,“民主社会主义”放弃这种批判而热衷于社会改良,把这种改良当做了终极目标。把“民主社会主义”的三点基本理论综合起来,就构成它的定义。“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
1.实行指导思想的多元化
我们在前面论述的学理上的 “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那几条实际上就是说,“科学社会主义”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但是,“民主社会主义”却实行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它把基督教也当做指导思想的基础,却偏偏排斥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否定历史唯物主义,抹杀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不提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发展规律,使价值观脱离其科学基础而庸俗化。
2.鼓吹“社会主义”界定上的伦理化
我们在前面论述了取代资本主义、实现社会生产力解放的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也论述了这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全面价值。“民主社会主义”的特点:第一是只谈价值而不谈制度更替;第二是在价值中只谈人文价值而不谈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历史价值;第三是在人文价值上又只谈伦理价值而不谈人的解放。这就是说,“民主社会主义”既否定社会发展规律的存在,否定社会主义实践必须遵循规律的原则;又扭曲社会主义的价值,用资本主义范畴内的“民主、自由、人权”的价值取代超越资本主义的“人的解放”价值。
3.附和“民主”界定上的抽象化
“民主社会主义”以实行“民主”为旗帜。这里的“民主”其实是在附和资本主义的“民主”。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政党,利用资本主义业已建立的民主制度——“议会民主”,两党或多党通过竞选轮流执政,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并相互制衡——为他们所代表的选民争得现实利益。但是,他们有意抹杀“民主”的具体的历史的性质,即使这样的政党被选上台,也不会丝毫改变所在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
4.坚持政治路线上的改良主义
我们在前面说过,代替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是人类创造新世界的实践。但欧美各国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政党申明自己的使命就是对资本主义制度实行改良。它要开辟的是资本主义的“新局面”而不是创造人类的新世界。“民主社会主义”的所谓“改良”,其要点有二:一是维护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特别是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和资产阶级民主制;二是对此制度实行局部性的改良,主要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使广大劳动者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
(三)科学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对立的加深和联系的弱化
我们在对科学社会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的关系作了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之后,就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二者在历史发展中的联系性逐渐削弱,而它们的对立性却日趋加强。在1848年到1875年的阶段,二者在一定意义上是相通的。因为第一都要实现“民主”,“民主”是二者的公约数。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说:“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第二都在讲“社会主义”,作为“民主社会主义”的前身的“社会民主主义”也在讲“社会主义”,正如《共产党宣言》所说:那时的“社会主义民主党”人,是“或多或少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一部分人”。在1875年到 1895年的阶段,二者的联系点发生改变,从之前一般的相通,变化为对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共同探讨和各持己见。或者说,正由于联系点的改变,二者的对立也在加深。这就是二者对“议会民主”的看法的相异,同时,对只搞改良、还是同时又要准备革命产生严重分歧。1895年到1958年的阶段,二者的对立进一步强化。先是集中表现为“民主社会主义”对“布尔什维克主义”的反对,后有“民主社会主义”形成完整的思想体系而同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相对立。这种“对立”表现于当代中国,就是“民主社会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烈反对或根本曲解。
“民主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现代版的社会改良主义,也许对资本主义制度仍将长期生存的欧美各国有某种积极的意义;但是,不适合已经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并已选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国。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当代形态而决不是“民主社会主义”的中国变种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在前面已经论证清楚:科学社会主义有三大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始终坚持这三大原则的。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揭示并遵循了中国近现代社会运动规律的科学理论
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揭示并遵循从封建社会解体、到资本主义社会建立和发展、再到社会主义社会取而代之的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的话,那么,以毛泽东思想为理论基础和历史前提的、由邓小平开始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则揭示和遵循了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这个特殊规律之所以特殊,关键在于,创造中国近现代历史的中国人民,不是以中国业已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为现实出发点,而是以中国进入近代后迅速陷入半封建主义、半资本主义的二元结构社会为出发点。因此,中国所走的实践道路和从而形成的相对规律,只能是:从封建社会解体起,经过互相更替的三个“中介过渡型”社会(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旧社会——半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占主体地位但仍有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在生产力发展到高水平并达到相对平衡的先进状态的基础上建立起发达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概括是从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主要著作中提炼而成的,以笔者浅见,可概括为“从中国封建社会解体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的‘中介过渡’的规律”,或“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以三个‘中介过渡型社会’替代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中介替代’的规律。”我们正在做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正是遵循这个特殊的规律来展开和深化的。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本”价值观念的人文理论
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把科学观念和人文理想融为一体,确立了“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最高目标的话,那么,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从传统社会主义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人一贯坚持“为最大多数人民谋幸福”的价值原则。在1922年召开的党的二大,就提出了解除“中国人民痛苦”的价值目标。1927年4月后,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下资产阶级附和统治集团,中共强调“依靠工农、为了工农”的价值观,但同时保留对其他阶级的联合期望。1937年之后,中共基于中国走的是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道路,一以贯之地高举“为人民服务”的价值旗帜。1992年,中共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把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历史尺度和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价值尺度统一起来;2005年后,进一步发展了自己的价值观,提出并实行“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并且自觉地向着 “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远大目标前行。党的“以人为本”包括三个层次的价值准则:其一,为全体中国人民谋利益,站在最大多数人民这一边;其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各个阶级、阶层、社会集体的利益关系,在质的关系上做到“统筹兼顾”,在量的比率上做到“适当安排”;其三,尊重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尊重人的权利。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坚持在实践中开辟前进道路的创新理论
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社会主义在革新中创造,那么,中国共产党人则将改革开放创造的社会主义内在规定付诸实践。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仅在实践上开辟出了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革命道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而且在理论上创造出了 “从客观实际出发——确立实践的价值准则——把握决策对象的客观可能性空间——在多元化方案中进行选择——让实践对决策实施检验——创新返回出发点”,在这一程序的反复中“走出新路、好路”的“历史创造理论”。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当代实践而决不是把“民主社会主义”搬到中国的实践
中国的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的实践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阶段,就它的指导思想而言,也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必要准备而言,它是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准备阶段。二是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进行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的根本性改造,建立起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政治制度,引领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三是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阶段,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对经济政治体制进行重构,从而使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获得大发展的阶段。
1.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程看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随后展开的社会主义革命是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而取得胜利的。指导这两场伟大革命的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括“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这一胜利,是在中国条件下对“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理论的反证。
2.从中国的基本经济政治制度的建构看
在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和政治制度,是延续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成果、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按照既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实现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富裕的价值导向,在改革开放中定型的。在经济方面,我国建构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体系,把这一社会主义体系同市场经济机制结合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与之结合的分配体制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在政治方面,我国建构了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国体,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政体的政治制度。这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跟“民主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主张是在根本上不一致的。“民主社会主义”的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坚持资本主义的“议会民主”和两党通过“选战”而轮流执政的政治制度,以此为前提实行改良的主张,是对业已形成并多年发展的西方资本主义的改良主义,搬到中国来是看错了病、开错了药。
3.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看
中国的主张搬“民主社会主义”来根本改变中国面貌的论者,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似乎采取了一个策略,就是把“邓小平理论”解释为“羞羞答答”的“民主社会主义”,并且断定:江泽民和胡锦涛也走上了“民主社会主义”的道路。我们从前面所说的制度主张的差别中已经在澄清了这一混淆,最足以显示二者的区别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而在中国实行 “民主社会主义”的人们则主张实行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而其结果正如在苏联解体时所发生的那样,在实际上将是中国共产党的“亡党”。
4.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来看
在当代中国,什么理论和路线行得通,什么理论和路线行不通,要由社会实践来检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路线,已经在中国经受了33年的检验,无论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方面,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方面,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享受民主、自由方面,我们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辉煌的成就。这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路线基本上是正确的。若要以“民主社会主义”取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那样的“格式塔”转换似的实践将造成怎样的结果,其实已经有了实践检验结果。第一,在社会进程上,这样做,必定发生大规模的“颜色革命”,对于举着“政治反对派”旗帜的人们,这是他们唯一可用并有巨大威力的武器。我国在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大规模动乱,正是一场失败的“颜色革命”,其结果怎样,已经有了实践检验的证明。第二,在政治局面上,这样做,必定造成中国共产党的肢解,社会领导核心的解构,接着是政党蜂起,群雄并作,军阀林立,出现政治内战和军事内战,使国家和人民长期地陷入于水深火热中。这样的局面,在1966——1976年的中国“文化大革命”中出现过。实践证明这是一条不能再走的错误道路。对于这种局面的可能出现,邓小平发出过严重预警。他说:“现在要是中国乱起来,就决不是‘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问题。那时还有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领导人的威信,说是‘全面内战’,到底不是大打,真正的内战并没有出现。现在不同了,如果再乱,乱到党不起作用了,国家权力不起作用了,这一派抓一部分军队,那一派抓一部分军队,就是个内战的局面。一些所谓民主人士只要拿到权力,他们之间就会打起来,一打就是血流成河,还谈何‘人权’。”第三,在经济生活上,由于社会动乱,生产遭到巨大破坏且无人负责,社会经济生活迅速陷入困境。接着实行全面私有化,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即行发生,经济发生大倒退、社会陷入阶级大争斗。这方面也有实践检验。我国20世纪90年代的有限私有化,尚且导致工人阶级的大不满,工人聚会抗议到处发生。假若按“民主社会主义”来做,其引发的社会矛盾将会怎样,可以推知。
既然如此,中国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想者,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释为“民主社会主义”是做不到的;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向“民主社会主义”从而消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倒是他们努力的真实意向。
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87页,第740页.
[4]鲍威尔言论,三联书店1978年,第464页.
[5][7]殷叙彝:民主社会主义论,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57,60.
[6]戈尔巴乔夫著:未来的社会主义,维利·勃兰特:民主社会主义的未来,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24-25.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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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426(2012)04-0018-08
陆剑杰(1935-),男,江苏海门人,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