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皖华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州 350013)
福建省生态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探讨
汪皖华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州 350013)
生态旅游是人与环境和谐统一的新型的旅游形式和观念。本文通过对福建省生态自然环境特点、生态旅游发展现状及生态旅游形式的分析,并针对目前福建省生态旅游开发中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促进全省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生态资源;生态旅游;环境保护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认识自然,欣赏自然,保护自然,不破坏其生态平衡为基础的观光、度假、休养、科学考察、探险和科普教育等新兴生态旅游形式正在迅速发展。本文通过对福建省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特点分析,探讨生态旅游对区域环境的主要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为福建省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管理提供参考。
福建省位居我国东南沿海,地处亚热带,气候宜人。山岳景观种类齐全,动植物资源丰富,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地区之一。全省森林覆盖率高达63.1%,居全国之首,素有“南方绿色宝库”之称。全省海岸线长达3752公里,居全国第二位,拥有厦门湾、福州港、湄洲湾、三都澳等众多优良港湾,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1321个。有300多公里长的海滨适合开发成旅游胜地,多数海滨浴场达到国际海滨浴场条件。全省还有16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6个国家地质公园、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8个国家森林公园、2个国家旅游度假区。因此,独特的生态环境,丰富多样的自然旅游资源,为福建开展生态旅游提供了优越条件。
近年来,福建省旅游业发展迅速,至2011年,全省累计接待游客14022.4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0%;旅游总收入1597.78亿元,比上年增长19.5%。自2009年福建提出了建立生态大省的明确目标,并出台了各项政策予以支持,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把海西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主要阐明未来五年福建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为福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今后数年,福建将集中建设福州、厦门、武夷山三大旅游中心,深化省内、省际、国际三大旅游合作,大力拓展世界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品牌效应,加强精品旅游目的地建设,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形成山海联动、优势互补的“两带、四群、五重点”的全省旅游发展总体布局。
生态旅游是近几年逐渐兴起来的一种旅游形式,与传统意义上的风景旅游相比,生态旅游具有其特殊功能。福建省是我国生态大省,生态旅游形式主要以游览、观赏、科考、探险、垂钓、田园采摘及生态农业主体活动等,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生态旅游主要形式见表1
表1 福建省生态旅游主要形式与景观特点
现阶段福建省生态旅游发展还处在起步期,由于开发不当,致使一些景区生态环境损害相当严重,违背了生态旅游应把环境保护作为前提的根本要求。目前,福建省生态旅游发展存在以下3方面环境问题:
第一,规划不合理:生态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部分经营者为求经济效益,缺乏对景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出现乱砍乱伐、乱建道路、房屋、观景台等现象,致使景区内植被受到严重破坏,野生动物受到惊吓,资源消耗,水土流失,加剧了“三废”污染。而且也破坏了对原有自然景观布局。如福建省石竹山风景区主要风景点—仙公庙连接宾馆饭店,这极大破坏了景区的传统特色,也大大降低了生态旅游的价值[1]。
第二,监管力度不到位:由于缺乏合理引导、监管,每到旅游高峰,一些旅游景区出现旅游者数量超负荷现象,生态旅游成为生态破坏的重灾区:垃圾遍地、植被受破坏、动物遭惊吓、游人踩踏对土壤的影响、呼吸对生态的影响以及汽车尾气对生态的影响等。旅游地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大大制约了生态旅游的可续发展。
第三,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当前我省在生态旅游问题上存在着两方面的欠缺:一是来自旅游群体的层面,游客在旅游时不知道自己对环境究竟负有什么责任,许多人仅仅将生态旅游视为一种户外休闲娱乐活动,而不注意保护环境。二是为了满足不同人群的社会需求,不少地方政府、旅游开发商和旅游经营部门,都开始通过开发生态旅游为自己捞取经济收入,而无视环境保护。
4.1 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原始性生态资源环境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依法进行管理的前提和条件。在政策方面,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还应结合当地生态旅游发展特点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管理办法等,明确旅游资源保护目标与原则,在确保环境和资源的生态安全目标前提下,以可持续发展,维护自然和人类和谐共生。在旅游发展计划方面,应明确旅游地区的环境功能要求、保护任务、对象、环境敏感性和脆弱性等,结合生态旅游特点和形式,制定科学旅游计划和监控措施,强化生态旅游管理,保护生态旅游区的资源与环境,促进生态旅游健康发展。
4.2 对生态旅游区实行分类控制管理
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湿地等自然景观区,应制定周密的计划和生态旅游规章制度,保护原生性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在旅游项目上主要安排探险、科考等活动;对保护级别相对低的上述区域,且生态系统独特、物种多样性丰富的,可组织开展普通游客参与的生态旅游;对环境质量要求相对较低,但具有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较高的人文景观,可组织开展参观、夏令营等大众旅游活动。
4.3 加强公共和环保基础实施的建设
对生态旅游区内的村庄和社区,应限制区内经济活动,防止区内居民因旅游过度消耗自然资源,盲目兴建服务设施。加强公共和环保基础实施的建设,妥善处理区内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旅游服务设施要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应加大农村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力度和农村环境基础建设,根据农村特点采用分散或集中处理方式处理生活污水,推广城乡统筹的垃圾处理模式;引导和推动具有旅游优势的村镇率先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环境优美村的标准,以扩展和支持农业旅游的开展。
4.4 强化生态旅游区的环境监控
加大现有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和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通过对生态旅游区长期的环境监测、环境容量监测和旅游活动监测,掌握旅游区环境变化的特点,及时治理旅游区出现的环境问题,为生态旅游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对旅游开发规划、建设、经营、服务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环境管理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尤其是对各级环保和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活动中如何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
4.5 加强旅游产业的合理运用
以旅游地的自然资源为基础,发展有利于生态景观并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经济。可通过在旅游地自产无公害绿色产品为原料,兴办“农家乐”度假村,并对生态旅游经营者及其绿色产品进行环境绿色水平分级界定;以保证生态旅游的实质和可靠程度。同时也可利用当地资源优势生产旅游工艺品和纪念品,这些产业合理运用可大大降低旅游区内村民生产、生活资源和环境造成的压力。这样既可以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又可实现生态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双盈。
4.6 提高的环境管理及公众保护意识
保持自然环境资源的原始性,减少人为的干扰,是保护生态旅游区自然资源环境的最根本手段。因此,根据生态旅游区的容量和环境敏感性规定旅游人数和旅游内容,在游人人数方面,可借鉴台湾生态园的管理经验,采取严格的入园承载量管制及入园事先登记办法;对生态旅游区重点保护目标设立保护区域,禁止旅客入内,同时园区内不设垃圾桶,游客产生的垃圾由自己清理带走。严格环境管理。对游人在进入入园前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让他们了解生态环保知识,激发其对自然环境的热爱和保护,同时在游览过程中提供服务完备的解说,让游客在休闲旅游的同时接受生态旅游教育。对于生态园区管理者和当地公众也应进行专业宣传和培训, 提高他们,自觉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对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起到关键作用,也是生态旅游真正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高尚体验。
福建省生态旅游开发的基础条件充分,但在开发过程中应重视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防止生态旅游开发活动中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搞好生态旅游开发的关键在于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旅游计划和严格环境管理,并认真落到实处,同时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将福建省生态旅游长期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
总之,生态旅游是人与环境和谐统一的新型的旅游形式和观念,福建省应根据本省自然生态环境特点、生态旅游发展现状及生态旅游形式,高度关注目前生态旅游开发中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促进全省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1] 王向荣,郑耀星.福建生态旅游发展形势及其对策分析[N] .农村经济与科技,2010,10.
[2] 吴晓青.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旅游健康发展—在“全国生态旅游现场会”上的讲话[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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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88X(2012)04-0088-03
汪皖华, 工程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管理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