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博士 李珂
勾勒新生代农民工群体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博士 李珂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工群体代际转换的趋势日益明显。截至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已经作为进城务工人员的主体。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60%。伴随着这一趋势,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也已经成为我国社会转型和变迁过程中迫切需要给予关注和解决的社会问题。自2000年以来,来自不同领域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文通过对上述研究成果较为系统地梳理,力图归纳出新生代农民工研究中的主要问题,并进行简要评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后续研究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可借鉴的思路。
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一度成为学术界争论的焦点。200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王春光研究员首次提出了“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这个概念,但是仅仅将其作为一个假设性的概念,没有给出详细的界定和说明,只是描述了新生代群体的一些特征。2003年王春光将这一概念修正为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他们的年龄在25岁以下,于20世纪90年代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流动人口,与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在社会阅历上有着明显的差别;另一层含义是他们还不是第二代农村流动人口,而是介于第一代与第二代之间过渡性的农村流动人口。
随后有学者对此概念的界定提出了质疑。赵芳通过对湖南省青玄村流动人口的调查和访谈指出,“年龄、职务岗位、务工年限、受教育程度与农民工的身份认知并不相关,外出务工人员的各项指标受到很多因素干扰,外出务工者原来生活的社区环境特征是封闭还是相对开放、他们的人生际遇、家庭背景、教育理念和目标,他们的主体特征如年龄、个性、意趣等,还有国家和城市的管理政策……远不是20世纪90年代外出并且现年25岁以下就能满足要求的”。同样对按照年龄分类持反对意见的还有彭远春,他指出“年龄实际上不影响农民工的身份认同,可能只是通过其他因素而起间接影响的作用;仅依据年龄进行代际区分是不太科学的,代际区分的标准有待深入研究。”刘传江、徐建玲指出:“改革开放以后出生的年纪轻的农民工和计划经济时代成长起来的年纪大的农民工,不论在成长的社会环境还是在家庭环境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两部分亚群体在文化、观念和行为上,都有着明显的差别;基于这一考虑,把这两部分亚群体分别称之为第一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农民工。”刘传江认为:“对第一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农民工区分的要点在于他们生活的社会经济背景以及其自身的文化、观念及行为上的差异。”
对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都离不开概念的界定,综合目前已有的研究,可以将新生代农民工定义为,1980年以后出生、16岁以上,从农村进入到城市务工或经商的青年。
1.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数量与规模
丁志宏通过对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的抽样分析指出,2000年我国共有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流动人口3226万,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人数达1481万人,占总人数的46%。2006年国务院研究室发布《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在我国 2亿左右农民工中,16岁~30岁的占到了61%。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报告》公布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在8900万左右,如果将8445万就地转移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考虑进来,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约在1亿人左右。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60%,总数将达到1.5亿人。
2.新生代农民工的性别分布
王春光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和老一代农民工之间存在明显的性别比例差异,新生代农民工中女性的比例较高,而老一代农民工则相反。丁志宏调查显示,2000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女性比例比男性高7.8个百分点,而老一代农民工中,男性的比例几乎是女性的2倍。王宗萍等人利用2005年人口普查的数据研究指出,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女性所占比例为54.7%,男性为45.3%,女性比男性高9.4个百分点,而在第一代农民工中,女性的比例仅为39.8%,比男性低20.4个百分点,大大低于男性农民工比例。可见,新生代农民工的性别分布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有明显差异,逐渐呈现出女性比例高于男性的趋势。
3.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状况
刘传江2008年对武汉市1100名农民工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区间为16~29岁,均值22.84岁,第一代农民工年龄区间为30~72岁,均值41.12岁,两代农民工平均年龄差18.28岁。国家统计局2010年发布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外出农民工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6~38岁之间,其比例占整个外出农民工的89.2%。其中,16~25岁的新生代农民工占45.9%,平均年龄为20.8岁,标准差为2.6岁。新生代农民工的年龄主要集中在18~22岁之间;而老一代农民工占54.1%,平均年龄为34.1岁,标准差为7.8岁,年龄相对分散。王春光(2001年)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婚姻状况研究显示,20世纪80年代外出的人口中有81.8%的人已婚,仅有18.2%的人尚未结婚;而20世纪90年代外出的人则相反,只有24%的人已婚,76%的人尚未结婚。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09年的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已婚者仅占20%左右。
4.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在1980年以后,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受教育的条件有很大的改善,受教育机会也比较多,同时也有着更强烈的自我发展愿望,更加注重培训与自我技能的提高,关注接受继续教育机会等。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31.1%,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而2008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9%,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可见,无论是在基础教育阶段还是在培训、继续教育阶段,新生代农民工都更有优势,表现出更加强烈的意愿,他们希望以此充实和提高自己,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在城市中实现自己的理想。
如何将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村流动人口相区别,需要对该群体的特征有清晰的认识。综合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相对于传统农民工而言,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主体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在外出动机方面
罗霞、王春光指出,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外出务工,除了和第一代农民工同样注重经济因素外,更把外出务工作为改变生活状态和人生道路的一种途径,其动机具有经济型和生活型并存的特点,或者说是一种由生存理性向发展理性的转变。他们对外出有着更多的期望“不仅仅限于解决生存问题之需要”,而是在外出的过程中不断地建构其采取行动的动因和理由。王慧敏等人认为,对于传统农民工而言,外出务工的原因主要是农业劳动收入边际效益递减的推力;但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还有城市生活的拉力。总体而言,与老一代农民工以赚钱为目的相比,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动因逐渐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除了考虑经济效益外,生活方式和个人发展的前景等因素也成为影响该群体流动的重要因素。
2.在劳动素质方面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各方面的素质都有所提高,就业竞争力较强。他们普遍受教育程度较高,接受技能培训的意愿更强烈。刘传江的研究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受正规教育的年限平均为9.75年,老一代农民工受正规教育的年限平均为8.03年,相差1.72年。据杨昕的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1.2%,比老一代的24.2%高出14个百分点;在接受了职业培训的老一代农民工中,培训费用主要由企业负担,但新生代农民工自我出资或者共同出资的比重有比较明显的增加。据中国青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青年农民工目前最迫切需要了解的知识主要是专业技能知识(69.7%)、法律知识(54.7%)和文化知识(47.8%)。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同时又有接受培训的意愿,因而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具有获得收入较高工作机会的能力;而不同的岗位,又进一步强化、拉大了与老一代农民工群体原有的知识、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差距。
3.在自我认同方面
刘传江等人的调查显示,认为“农民工还是农民”的,老一代农民工占26.97%,新生代农民工占18.94%;认为“农民工不宜务农谋生,应该得到城里同等的社会待遇”的,老一代农民工占40.13%,新生代农民工占56.82%;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认为自己是城市中的一员,应该得到与城里人同等的社会地位,新生代农民工中认为自己是城里人的比例比第一代农民工高4个百分点。在对农民身份的认同上,陈星博指出,青年农民工对获得在城市中正式的制度性身份认可的要求在减弱,更为看重的是在城市中获得如经济收入、生活水平和自身发展等方面的提升。王春光认为,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更偏重于认可农民的社会性身份,而对农民的制度性身份(或内涵)的认可在减弱,从而赋予农民更多的社会经济含义;与第一代相比,新生代中开始出现对农民身份认可的模糊化、不确定现象。可以说,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有了更多的自主意识,不再为户籍制度所限,而是更多地从社会经济生活的层面看待自己,对自己的“市民身份”有更强烈的要求,对自我身份的认同正在经历一个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
4.在家乡认同方面
刘传江等人的调查数据显示,第一代农民工有比较丰富的务农经验,平均务农时间为11.94年,而第二代农民工没有或缺乏务农经验,平均务农时间为2.15年,且有37.9%的人从来没有干过农活。蔡志刚认为,新生代农民工自幼在城里长大,已经习惯了城市生活,受到城市文化的熏陶,没有了对土地的依恋,也很少干农活,城市生活已经稀释了他们的乡愁,增加了他们对故园的隔膜,与乡土的情感联系也越来越淡薄。在王春光看来,与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相比,他们对家乡的乡土认同更多的是包含着对亲人的感情,但对农业活动缺乏兴趣,对农村的一些习惯和传统甚至持批评态度。总之,务农经历的缺失、农村生活记忆的淡化、城市务工经历以及城市生活的优越性等因素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村和家乡缺乏情感联系和认同。
5.在对现实生活的满意度方面
董延芳等人研究认为,老一代农民工外出打工及其劳动供给的参照系是老家农村,只要打工比老家种田划算,他们就愿意打工;新生代农民工比较的参照系是本地工人的收入福利和生活水平,因而相对的被剥削感较强。王春光调查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对生活的满意度仅为12.46%,与第一代农民工感到满意的占27.65%相比,相差1倍多,新生代更多的是对现状感到一般,与第一代相比,有更多的人感到不满意,高达11.79%,而第一代对现状不满意的人只占8.51%。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外出为了追求城市生活,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们对生活有更多的期待,不仅仅是赚钱,还有自我期待、社会价值以及个人精神层次的追求,因此对生活状态、生活质量和生活前景有更高的要求,现实满意度也比老一代农民工低。
6.在权利意识方面
甘满堂指出,“一些农民工在进厂工作之前,主动与雇主谈判,提出了诸如不得拖欠、克扣工资,应当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人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缩短工作时间等要求。在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已有不少人开始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社会舆论、政府组织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数据显示,当合法权益受损时,青年农民工选择最多的维权方式是寻求法律援助(44.7%)、找政府的劳动仲裁机构(33.9%)和向工会求助(41.2%),可见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益的意识在青年农民工中还是占主导地位的。吴宏宇等人在深圳东莞塘厦镇的调查显示,99.39%的人感觉在城市打工遭受了歧视,73.62%的人认为政府应该保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不受损害,41.72%的人有加入工会的愿望,100%的女性都知道妇联可以起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作用。与老一代农民工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的能忍则忍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加强,他们对诸如同工不同酬、肆意克扣工资、用工环境恶劣等现象更加敏感,同时也更加倾向于采取措施维护自身的权益。
7.在对未来的期望方面
刘传江等人对武汉市进城农民工进行了抽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第二代农民工倾向于回乡和决定回乡的比例为15.91%,比第一代农民工的39.8%低了近24个百分点;而在决定留城的意愿方面,第二代农民工的留城意愿率为46.21%,是第一代农民工的留城意愿率(18.09%)的2.55倍。《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城市生活,有71.4%的女性、50.5%的男性选择“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可以说,与老一代农民工城市赚钱,农村养老的观念截然不同,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的依赖和归属感更强,他们更希望留在城市中生活。
学术界对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既有从身份认同、城市适应、社会网络等问题的探讨,也有学者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的主体意识、价值观、犯罪行为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分层中的位置、社会排斥和不平等等问题的关注。主要的研究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新生代农民工身份认同的研究
身份认同问题是农民工群体从农村进入城市,从农民转变为“市民”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尽管该群体主观上竭力融入城市社会,力图挣脱“农民工”这一标签,但是目前他们既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又难以回归农村社会。这便形成了对自我身份的认同问题。学术界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身份认同的研究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从宏观制度视角分析农民工群体的社会身份认同问题,二是从农民工主体视角研究该群体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身份认同。
1.从宏观制度视角研究农民工身份认同
目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身份认同的研究,大多数立足于宏观层面和制度背景,指出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民工身份认同的危机。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的削弱使得农民工实现了从农民到工人的角色转换;另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又阻碍政府对其身份的制度认同,于是角色转换与身份转换的背离使得农民工陷人身份认同的困境,形成“新二元结构”和自我隔离,难以融入城市。孟红莉从社会分层的角度认为优势权力的社会安排导致了农民工群体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冲突以及市民对农民工的歧视,进而探讨了对于农民工群体在市场地位中社会认同策略的选择。魏晨在研究中指出,“二元制度的惯性使改变了职业和生活场所的新生代农民工游离于城市体制之外……他们的认同目标与实现可能之间的矛盾,使得大量农民工在城市里处于非城非乡、进退失据的尴尬状态,使他们处于一种‘双重边缘人’的状态,导致他们的身份认同混乱。”王春光认为,新生代农民工能否改变目前模糊的身份认同,建立超越于城乡二元结构之上的自我与社会认同,关键问题还在于能否打破当前的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他使用社会学“内卷化”理论,指出如果在短期内我国不能对目前城乡“分治”的二元社会结构进行根本性和实质性的改革,那么他们的社会认同会趋向“内卷化”的建构,即认同于自己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不认同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这将对社会结构和城乡发展产生极大的冲击,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也会产生消极影响。陈占江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存在普遍的身份认同危机,其形成是因社会极化所导致的相对剥夺感和由社会排斥所产生的群体挫折感相互交织、不断强化而最终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身份认同、制度认同和文化认同的多重危机,从根本上来说这是社会制度不公正、社会发展不协调的结果。
2.从农民工主体视角研究新生代农民工身份认同
周明宝认为农民工的自我认同是他们社会身份认同的关键。胡晓红运用社会记忆的相关理论,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的自我身份认同是城市社会新场域和农村乡土经历两者的有机结合,表现为新生代农
民工在对自己身份作总体性的认知和评价时,呈现出模糊性、不确定性和内心自我矛盾性。王春光从城乡社会空间和群体记忆的互动视角集中考察了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职业认同、乡土认同、社区认同、组织认同、管理认同和未来认同等七个方面,指出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较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在身份认同等方面更具模糊性,既无法认同城市社会,又减弱了对农村社会的认同,也就是说他们这一代既无法融入城市主流社会,又难以回归农村社会,成为“问题农民工”。许传新通过对成都市四个城区的600名新生代农民工的抽样调查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当中认同农民身份和认同模糊的各占三分之一强,而不认同农民身份的达到四分之一。在这一群体当中,没有一种身份认同占据绝大多数并处于主导地位,可以说“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身份认同处于混乱状态。”彭远春基于时空情境变化的背景,结合对武汉市杨园社区餐饮业农民工的566份调查问卷分析,从农民工主体角度探讨其对农民这一强制性身份的认同程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较大比例的农民工对农民身份呈模糊认同的状态。周明宝分析了城市滞留型农民工身份认同的关键、本质、维度,认为身份认同的关键最终还有赖于滞留主体的自我认同,尤其是他们基于个人经验和主观意识世界之镜像的内源性认知。还有学者通过个案考察研究后认为,新生代农民工从农村到城市所带来的生活方式的转变在主观与客观双方面重构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身份,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作为社会分层多元化的一种特殊表现,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生活方式与身份认同对于其阶层的形成与归属具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农民工身份认同研究的结论比较一致,即农民工在身份认同上出现了模糊化倾向,对乡土社会逐渐失去了认同,同时对城市社会缺乏归属感。同时,这种社会认同状况出现了明显的代际差异,即新生代农民工较第一代农民工在社会认同上更具模糊性。此外,模糊的身份认同现状所导致的认同危机和社会问题,也引起了学者们的普遍关注,调整宏观政策,改善社会环境和提高自身素质是处理该问题的主要策略建议。
二、关于新生代农民工消费问题的研究
关于农民工消费行为的研究,目前基本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研究认为农民工是不倾向于消费的,他们进城赚钱的主要目的是存钱汇款回家。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积极消费行为是城市融入的重要表征,具有重要的意义。
余晓敏和潘毅在对中国“新生代打工妹”的消费研究中指出,打工妹已经将主体性社会建构的空间由生产领域扩展到消费领域,她们在生产领域被建构成为廉价、卑微、次等的“生产主体”,不过她们又在消费领域进行再造,从而实现更自由、平等、有价值、受尊重的“消费主体”。新生代农民工正是通过提升自己的消费结构来适应城市的生活方式。据严翅君等在长江三角洲 8城市的调查发现,农民工的消费结构已经出现了转型,其中手机、奢侈品、购房购车等消费都已经占一定的比例,他们据此认为,农民工消费的转型有利于农民向市民的转化。唐有财针对上述两种不同的观点,通过对全国 24个省(市)的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抽样调查,通过分析他们在城市的消费策略来揭示新生代农民工对于城乡的态度和价值取向,并指出上述两种农民工消费研究观点并不能完全解释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现状。他认为:“一方面,新生代农民工有强烈的消费欲望,另一方面,他们又希望克制自己的消费以储蓄更多的钱带回家;一方面,他们有强烈的融入城市的意愿,并通过消费的方式努力去适应城市,但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排斥返回农村。这是体现在新生代农民工身上的典型特点:矛盾、冲突。”这种消费张力在本质上体现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张力,新生代农民工在试图通过消费融入城市生活的同时,也做好了返回农村的心理和物质准备。
总体而言,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农民工群体的消费行为研究,其核心都是通过考察农民工消费行为来分析他们对城乡的态度及对未来生活的安排。城市融入、城市适应与市民化的实现是隐藏在新生代农民工消费行为及相关问题研究背后的逻辑关键词,学者们正是通过对消费行为的定量研究和理论分析,试图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三、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研究
“城市适应”是一个纵向的过程概念,指农民工从进入城市到融入城市的过程中所经历的种种事件、遇到的种种问题以及为了解决问题,适应城市生活所做出的改变和调适,它是以农民工进城为起点,以市民身份的获得为终点。随着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他们能否适应城市生活,既关系到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城乡社会的稳定。因此,城市适应问题是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目前学术界对该问题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视角:
1.社会结构与社会分层的分析视角
李强指出,农民工被定位于城市社会结构系统中的最低社会位置,表现出各个方面资源的缺乏,严重制约着他们在城市社会的适应和融入。李立文、余冲认为,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和城乡间文化的冲突,使新生代农民工在流入城市后产生社会适应问题。换句话说,农民工城市生活的不适应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中国独特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城乡二元结构、与户籍制度相关的一系列制度规定等基本制度。王春光认为“正是当前我国独特的城乡社会空间与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群体社会记忆之间的互动,铸就了他们的社会认同和社会适应。”
该分析角度以对社会结构的分析为起点,将农民工的城市适应置于中国当前的城乡二元结构中,探讨农民工城市适应中的结构性问题,关注农民工城市生活对现有结构的冲击以及农民工城市生活对城市社会结构的影响程度,侧重于宏观的社会学分析,关注制度因素对农民工群体适应融入社会的制约。
2.社会行动分析视角
该分析范式强调社会网络研究的对象是主体建构的社会网络内容、规模大小、网络特征、发展变化以及个体在社会网络中所进行的社会行动。该视角将研究重点放在了处于社会网络中的行动主体,通过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职业选择方式与途径、消费行为、城市社会地位的获得以及社会关系网络的培育和具体运作,由此解释农民工在经济生活适应、城市社会交往空间以及城市社会所持的社会心理状态等一系列城市适应性问题。
李汉林的研究指出,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遵照“差序格局”和“工具理性”形成彼此之间的“非制度化信任”,进而依照关系强度构建城市生活的“虚拟社区”,以此来适应城市社会生活。朱力认为。农民工的适应有经济、社会和心理等三个依次递进的层次,经济层面的适应是立足社会的基础,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交往是入城农民工适应城市生活的进一步要求,而文化层面的适应则从精神层面考量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对城市生活的认可度。许传新正是通过对上述三个层面的探究,考察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在职业选择、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适应情况。
3.社会文化心理分析视角
学者们注意到,农民工群体的社会心理是在其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对社会结构变化的觉醒,是不同生活领域中习性的重塑,包括对城市生活方式的模仿、自我意识与城市归属感的自觉、行为模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塑,是在社会变迁中农民工群体与城市文明不断凿通和整合的过程。
李伟东通过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个体意识、价值观与对城市规则认知的比较研究,指出在城市适应的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既要接受现代文明的观念,又要了解城市的各种规则,他们对前者的接受要高于对后者的了解。在心理和精神层面上,新生代农民工很接近城市文明,但是因为制度设置的欠缺,他们被排除在城市社会生活之外。这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半城市化”。 周晓虹也从现代性的视角指出,农民工的流动经历、城市的生活体验以不同作用机制促成其现代性成长的两个不可或缺的方面,前者提高农民工个人责任感、自我依赖、风险意识、灵活性和适应性,但远不是现代工业或城市文明所需要的秩序感、计划性、时间感和科层制原则,这也就导致了农民工现代性过程中思想观念与制度体制之间的张力。
4.社会角色理论分析视角
社会学角色理论是分析和解释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比较重要和使用较多的理论。市民化研究是城市适应问题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向市民的转换是社会变迁的必然趋势,也是城市适应性不断增强的必然结果。有学者指出,如果长期不能迈过市民化这道“门槛”,累积到一定时期和规模时,很有可能引发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文军指出,农民市民化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农民社会身份和职业的一种转变(非农化),也不仅仅是农民居住空间的地域转移(城市化),而是一系列角色意识、思想观念、社会权利、行为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是农民角色群体向市民角色群体的整体转型过程(市民化),因此在研究中应以社会学中的社会角色理论为指导。对于这种将社会角色理论的重点放在角色认同、思想观念等主观感受上的观点,得到了一些学者的支持。有学者运用社会角色理论,尝试将角色转换中的角色认知、角色的自我期待、角色学习、他群认同作为四个依次递进、相互影响的阶段,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问题做更系统的研究;或是从社会身份认同的角度研究新生代群体市民化的表现形式。毛丹则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角色理论“在基本倾向上是一种有节制的社会决定论,认为角色扮演是一种受规则控制的行为,角色转变并非只是、甚至并非主要是行为个体的意识与认同问题。”从而对运用社会角色理论研究中国农民市民化问题提出了新的想法。
总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既包括了经济适应,也包括了城市生活方式、城市生活的价值观念、社会身份认同、社会网络建构和城市归属感等方面的适应。可以说,新生代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是社会结构变迁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制度性与主体性双重建构的过程。
四、关于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农民工作为日益庞大的一个新弱势群体,其权益保障缺失已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主要矛盾。在现实生活中,该群体所渴求的正当权益屡遭忽视甚至漠视,由此引发的劳资冲突、自杀等种种社会问题,日渐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随着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如何保护该群体的合法权益,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从新生 代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的现状来看,劳资纠纷、企业用工环境恶劣、社会保障水平低等问题成为了学者关注的焦点。沈君彬2005年研究指出,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工资待遇低、随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是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缺失的主要体现。全国总工会在2011年发布的公告显示,与老一代农民工群体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在权益保障方面主要存在整体收入偏低、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工作稳定性差、社会保障水平低、职业安全隐患多和企业人文关怀缺失等六个方面的问题。
对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的原因分析,不同学科呈现出不同的视角。社会学研究者大多从宏观制度层面出发,探究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生活的制度环境,找出困扰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的制度因素。学者刘建荣指出,“构成二元社会结构的核心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至今未有根本性的改变。各种显性、隐性的‘体制性遗忘’、‘ 制度性歧视’,正成为农民工权益受损害的重要根源。”沈君彬的研究认为,以二元户籍制度、歧视性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和不完善的公众利益诉求机制为主的“农民工体制”是导致农民工权益缺失的最主要的原因。张志胜的研究认为,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年龄较低、缺乏社会经验和社会资本,维权能力不足,同时其组织化程度很低是导致权益保障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法学研究者则从农民工在劳动就业等诸多方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这一现象出发,指出了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及法律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的失灵等是造成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重要理由,并提出了完善和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保障的主要对策。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如何保护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动用各方的力量。甘满堂(2010年)研究指出,目前农民工集体维权得不到国家和工会的支持,因此集体层面的维权力量薄弱,只能通过个体行动,如离职等方式表达不满,维护自身的权益。沈琴琴等人对工会在劳动力权益保障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新形势下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沈君彬也强调了国家从制度层面解决农民工权益缺失问题的重要性。总体而言,学者们提出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改革二元户籍制度,推动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的加快落实,加大对进城程务工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维权组织建设等。
五、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研究
在新生代农民工相关问题的研究中,越轨与犯罪行为的研究是一个重要的部分,新生代群体在为城市建设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对城市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些问题。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入手,分析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犯罪行为及其原因。
林鹏、余飞等通过实证研究,对上海市市属各监狱在押的“新生代农民工”罪犯进行了抽样调查,分析了这个特殊群体的社会特征,归纳出他们具有“团伙犯罪明显”、“犯罪动机简单”、“犯罪年龄低龄化”等 8个犯罪特征,并从社会环境和农民工主体两个角度分析了诱发犯罪行为的原因。张雪筠从社会认同的视角,研究了社群隔离与青年农民工犯罪行为的相关关系,指出当下中国城市中市民与农民工群体的社会隔离,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它所衍生出来的缺乏归属感、自律性以及对城市的敌视、冷漠是诱发青年农民工犯罪的重要原因,消除社群隔离就成为了减少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重要途径。李长健、唐欢庆则是以文化社会学的视角,运用文化的系统功能理论,分析了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犯罪问题的文化原因,认为“该群体犯罪与城市消费文化的躁动、犯罪亚文化的侵蚀、社区文化的断裂、传媒文化的浸淫等紧密相关,”并试图通过“文化善治”的方法,释放以文“化”人、以文“化”嫌、以文“化”邻和以文“化”法的柔力,来强化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竞争力,弱化外来歧视的冲击力,营造社区文化的亲和力以及安排法制规范的调和力。李晓临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主体视角出发,探究犯罪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心理原因,指出包括城市偏见歧视引发的心理失衡、相对剥夺导致的仇富心理、异乡生活产生的心理转变等因素都是导致犯罪的心理原因。李福芹从犯罪学社会学的视角出发,将犯罪学中的社会控制理论、社会支持理论、压力理论进行整合,认为社会支持有限,社会化过程中的社会约束力和教育缺失以及社会期望的目标与实现手段之间的落差所产生的挫折感和压力都是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原因。李强从社会学的“剥夺”视角出发,指出绝对剥夺和相对剥夺都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而后者对今日之社会影响更大,需要提高警惕。
总体而言,目前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的研究,主要偏向犯罪原因的分析,学者们大致将其归结为社会层面与个人层面、制度因素和个人化的原因,并从不同侧面提出了控制和减少犯罪行为的政策建议。
栏目主持:纪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