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登祥
取消个人账户势在必行
文/刘登祥
刘登祥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降低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吸引职工积极参保,顺利实现公费、劳保医疗向社会医疗保险平稳过渡。但实践证明,该制度不仅没有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反而影响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随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其负面影响越来越大,甚至到了个人账户不取消,基本医疗保险无法持续的地步。
首先,贡献率与划拨率不均衡。就参保人员个体而言,表面上个人退休前对统筹基金的贡献率大于退休后个人账户的拨付率。但是,由于通货膨胀及经济发展等多种原因,绝大多数人退休后的薪金收入大于退休前的薪金收入。此外,“视同缴费工龄”政策,缩短了参保人员统筹基金贡献期,有些人甚至贡献期为零。所以,参保个体的贡献率往往小于拨付率。
其次,难挡银色浪潮下的基金风险。我国从200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25年60岁以上的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3%。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实行的现收现付制度,其本质是下一代供养上一代的制度,由于退休人员不缴费,老龄化程度越高,统筹基金拨付个人账户的压力越大。特别是近年来,全国各地为减轻下岗失业压力,纷纷采取提前退休政策,我国的平均退休年龄比国际上平均期限提早了5-10年,加剧了统筹基金分配个人账户的负担。
第三,不利于建立疾病风险共担机制和社会保险的发展。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的根本目的是建立风险池,集中大部分人的资金给不幸患病的人使用,从而缓解疾病给人带来的经济负担。设立个人账户却把收集的保费基金二次分配返还给个人,违背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的根本原则和理念。这种逆选择,不利于疾病风险在人群中共担,也不利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在有些地区,由于经济相对落后,年轻人纷纷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现有参保人员结构严重失衡,在职退休比不足1.4:1。而且,财政供养退休人员比重过大,造成个人账户划拨收入已经超过基金总收入的50%。
第四,有失社会公平。在现行制度设计中,个人账户划拨金额一般都与个人的工资收入挂钩。这样必然造成退休人员中高工资者的个人账户收入高于低工资者的个人账户收入。有的财政供养退休人员因为退休工资很高,仅一个人的个人账户划拨所需的基金,就需要2-3个企业在职人员贡献的统筹基金来抵补。所以个人账户政策有些“劫贫济富”。
因此,取消医保个人账户势在必行。但在取消之前,一定要妥善处理好如下两个问题:一是现有账户余额的处置问题。可行办法是将个人账户现有余额全部作为参保人员个人可自主处分资金,并设置一个过渡期。过渡期内个人账户只用不拨,参保人员既可以用于看病,也可以提取现金。二是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的补偿机制问题。取消个人账户后参保人员,特别是退休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加重。为此,应采取降低不同年龄段个人自付比例或起付标准等措施,弥补参保人员因此而增加的个人现金支出。
(本栏目责任编辑:尹 蕾)